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苏河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交关于苏河湾绿地项目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城镇卫生设施设置规定》、《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导则》及《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的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该绿地由上海华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以福建北路分隔,路西为44-01地块,路东为46-01地块。44-01地块应建造公共厕所及环卫道班房各1座(可合建可叠加);46-01地块因狭小等原因,地上部分应预留移动公厕点位以备急需,并应将给排水、电、排污等管线排布到位,建造费用由上海华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竣工验收合格后产权移交我局,统一管理。46-01地块地下商业配套厕所及地上建筑天后宫的厕所作为该区域公共厕所缺位的补给应对外开放。
二、44-01地块应建公共厕所1座。1、面积不应小于80m。2、公厕应包含男卫生间、女卫生间、第三卫生间、管理间和工具间。3、第三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5 m
,应设单独出入口,应有不小于1.5*1.5m的轮椅回转空间,第三卫生间内设备、设施应符合《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4.4第三卫生间、通用厕间设计要求。4、男女厕位比例统计中男厕位应包含男小便站位,男女厕位应至少分别设置1个蹲位。男女厕位数最少为男厕位4个,女厕位8个,比例应达1∶2,其中男厕所小便站位与大便位比例宜为1∶1。5、公共厕所平面设计、布置、通风、给水排水、电气、污水管道设计等内容应符合《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4.3技术要求及智慧型公厕要求,开放时间为5:00~22:00。
三、44-01地块应建环卫道班房1座,面积应不少于80 m。设计应体现四大功能区域即:A:管理区,用于工人报到、培训、开会、学习;B:休息区,用于工人更衣、休息、用餐、阅览;C:盥洗区,用于工人如厕、洗漱、沐浴;D:工具区,用于存放清扫保洁作业工具及停放小型作业机具。
四、绿地内应按照每500m设置1个废物箱的标准,配置足够数量且满足分类投放要求的废物箱,根据布局及人流路径设置适宜的点位。
五、建成后公厕及道班房,经验收合格后产权移交我局,统一管理。
六、配套建设的环卫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竣工后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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