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雕塑与景观管理处:
贵处送交的关于“静安区南京西路887-893号、泰兴路178号瑞泰静安酒店改扩建项目”设计方案意见征询单收悉。经对于建设单位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递交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城镇卫生设施设置规定》及《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导则》的要求,现提出环卫配套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静安区南京西路887-893号、泰兴路178号瑞泰静安酒店改扩建项目建设设计方案中对自配环卫设施设置的方案。
二、原则同意项目配套自用垃圾房设置,建筑面积25平方米。其中地面一层,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及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5平方米。
三、为确保环卫车辆安全作业,故根据环卫作业车辆的性能状况及垃圾房的设置等规定,特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垃圾箱房的一扇大门采用不锈钢朝内平开门,垃圾箱房的四扇小门采用不锈钢朝外平开门,内墙贴磁砖,顶刷防水涂料,地坪铺防滑地砖;二是要求配备上水系统(自来水龙头、小水池)设施;三是垃圾房门前做铸铁盖板流水槽,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中;四是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应划分出分类收集区域,设置明显标识。要求配备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五是垃圾箱房前的通道要满足环卫车辆进出作业;六是垃圾箱房投入使用前报我局环卫管理科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为确保及时清运,地下一层的垃圾每天由使用单位在清运前,自行提前拖至地面一层箱房前。
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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