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修订后的《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市政府98号令)、新颁布的《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市政府97号令)、《2013年静安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中的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餐厨垃圾及餐厨废弃油脂的管理,实现申报全覆盖、“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打击非法收运及处置行为的目标,现就2013年静安区餐厨垃圾及餐厨废弃油脂的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例会制度
为加强我区餐厨垃圾及餐厨废弃油脂监管工作,特在静安区市政市容联席会议办公室下,成立餐厨垃圾及餐厨废弃油脂监管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区绿化市容局、食药监静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交警支队、区停车管理中心、环建公司、环兴公司。工作小组设于区绿化市容局环卫业务管理科,由环卫业务管理科负责全区餐厨垃圾及餐厨废弃油脂日常监管工作、牵头召开每月工作例会及协调各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整治。
二、加强源头管理,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2013年,根据市绿化市容局基础数据信息化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区绿化市容局将以食药监静安分局提供的截至2012年年底的产生单位基础数据为准,以申报率100%为目标落实相关申报工作。为此,区绿化市容局将专门制订符合新要求的“上海市静安区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申报表”、“上海市静安区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申报表”及“静安区餐厨垃圾及餐厨废弃油脂收运确认单”。
各街道市容所作为申报责任部门,将继续负责对辖区内各产生单位申报工作的具体落实,重点对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主要指现制现售)”等证照的单位,按“一店一档”、“一证一报”的要求,认真梳理应申报单位的基数,督促应申报的产生单位办理申报手续。此项申报工作将作为产生单位申请相关服务许可证及年审延续的依据,各街道市容所须按要求指导产生单位填写符合规定的收运企业及其他项目,从源头上规范对产生单位的管理。新开办的产生单位应及时做好备案工作,以更新基础数据。
食药监静安分局以许可准入环节为重点,结合《餐饮服务许可证》发证和延续工作,对2013年3月1日以后申请新发《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厨垃圾及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在受理和审查时对以下申请资料审查:油水分离器的检验合格报告、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餐厨垃圾及餐厨废弃油脂收运确认单、上海市静安区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申报表、上海市静安区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申报表。
三、加强收运管理,全程监管收运企业
2013年,区绿化市容局将继续推进区政府实事工程,做好全区小型餐饮企业采取“以桶换桶”、“上门收集”的方式实施餐厨垃圾免费收运工作,杜绝餐厨垃圾的外流隐患。对于目前仍然存在的部分大型餐饮企业餐厨垃圾由环兴公司收运的情况,区绿化市容局环卫业务管理科须根据实际情况,协调两家收运企业的交接工作,将大型餐饮企业的餐厨垃圾逐步移交天拓公司收运,规范我区的餐厨垃圾收运行为。
为确保收运作业环节的规范有序,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收运企业的收、运、处行为进行全程监管,督促收运企业在收运过程中严格执行“四统一”制度(即“统一收运车辆、统一收集容器、统一作业服装、统一持证上岗”),督促其完成年内委托回收协议签订率100%的目标,做好“一单位一台账”制度,落实收运联单制度,对每次收运的种类、数量、时间、具体作业人员等信息予以双向签字确认。台账及收运情况应及时汇总,于每月底报送管理部门备案。
四、加强日常监管,建立考核评议制度
2013年,区绿化市容局将采取各街道市容所自查、专人随机抽查及会同区食安办相关成员单位的联合检查等方式对区内产生单位、收运单位进行检查。
区绿化市容局一要制订专门的日常检查记录表单,建立起完善的日常监管体系;二要制订餐厨垃圾违法违规行为告知书,责令产生单位限期整改,及早杜绝隐患,也为进一步采取措施保留依据。
区绿化市容局要建立对收运单位的日常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以自查或会同区食安办相关成员单位联合检查的方式,以“日常营运管理、初加工场所管理、收运服务质量管理、社会监督管理”等为重点内容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
食药监静安分局在日常监管中要加强对油水分离器的安装和使用情况、餐厨垃圾及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台账记录、收运合同等内容的重点检查,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时将线索移送区城管执法部门。
五、加强法制意识,积极开展宣传
为提高区内餐饮单位的法律意识,区绿化市容局要制订餐厨垃圾和餐厨废弃油脂规范管理的告知书,并下发至全区产生单位。
区绿化市容局和食药监静安分局要组织对市容管理人员、收运作业人员、产生单位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确保其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六、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沟通交流
区绿化市容局和食药监静安分局定期进行餐饮单位关于餐厨垃圾及餐厨废弃油脂的信息通报。区绿化市容局每月将静安区申报餐厨垃圾及餐厨废弃油脂的餐饮单位名单通报食药监静安分局;食药监静安分局每月将餐饮单位许可、变更、延续名单通报区绿化市容局,每季度将日常监管中关于餐厨垃圾及餐厨废弃油脂的检查情况通保区绿化市容局。
七、加强隐患排查,积极处理投诉举报
为积极处理好上海市绿化和市容行政事务受理系统移交的相关食品安全投诉案件以及“12345”、“12319”等市民服务热线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建议,各部门须严格按照“三个二”的工作要求(即20分钟移送,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联系回复投诉人,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反馈处理结果),及时到现场进行实地察看,协调相关部门处理解决问题,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对存在隐患的餐饮单位,务必督促、跟踪其自行整改,如拒不整改,应移送至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区绿化市容局要将收运企业服务信息和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对本辖区内餐厨垃圾及餐厨废弃油脂收运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八、开展联动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运行为
2012年我区餐厨垃圾及餐厨废弃油脂监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个别餐饮店擅自处置餐厨垃圾及餐厨废弃油脂的行为仍有发生,由于从事非法收运人员的流动性、隐蔽性越来越大,给行政管理部门的查办和处罚增加了不少难度。为此,区绿化市容局仍要加强与区食安办相关成员单位之间联合监管、查案办案的协作联动,每月进行1-2次的联合整治行动,由区级层面及街道层面分别展开。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内容:
对辖区内擅自收运、处置餐厨垃圾及餐厨废弃油脂的行为进行整治,对象包括产生单位、从事违法违规收运行为的人员及车辆等。
(二)参与部门及职责:
(1)区绿化市容局(包括各街道市容所):负责牵头整个联合整治行动,部署相关方案,事前通过蹲点排摸掌握线索,确定整治时间、地点,负责定点守候。
(2)食药监静安分局:负责对整个联合整治行动中产生单位出现的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
(3)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对整个联合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非法收运行为进行执法。
(4)区交警支队:负责对整个联合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非法收运车辆进行执法。
(5)区停车管理中心:负责对整个联合整治行动中查扣的车辆进行后续处置。
(6)环建公司(环兴公司):负责整个联合整治行动中查扣的非法所得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收运打捞工具、收运容器等进行后续处置,对现场道路进行保洁。(请配备餐厨垃圾收运车)
(三)整治工作流程:
(1)准备环节:召开相关联合整治行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并确定各部门分管负责人、联络员,便于每次整治行动的进行。
(2)整治方式:采用定点守候、主要道路设卡等多种方式。
(3)实施环节:一是确定整治地点,在事前蹲点排摸掌握线索的基础上,提前通知各部门进行联合整治行动。二是联合整治行动开始前应成立指挥部保持信息畅通。三是做好协同工作,定点守候或道路设卡人员在发现可疑车辆及人员后,应即刻联系指挥部,由指挥部协调各部门到现场处置。现场处置及后续处置期间,各部门须各司其职,做好摄像、照相等证据留存工作。
在今年的联合整治行动中,必须对案件坚决依法从重、从严处罚,严厉查处从事餐厨垃圾及餐厨废弃油脂非法收运、非法处置的单位和个人,对其他从事非法收运餐厨垃圾及餐厨废弃油脂的单位及个人起到震慑作用,为继续完善联动执法机制积累宝贵经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