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JC2300000-2011-042发布机构:区绿化市容局标题:静安区绿化管理局关于同意在静安公园内举办活动的行政许可决定(柏万青志愿者工作室)文号:沪静绿容许[2011]65号主题分类:公共服务
成文日期:2011-09-29
立即办理
发布日期:2011-10-11
上海市绿化市容行政许可文书
沪静绿容许[2011]65号
上海市静安区绿化管理局关于同意
在静安公园内举办活动的行政许可决定
柏万青志愿者工作室:
你单位于2011年09月27日向本单位提出的在静安公园内举办活动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单位决定:
1、同意柏万青志愿者工作室于2011年10月16日在静安公园举办光明“嘟来吸”亲子活动。
2、活动需满足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请按有关规定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3、请贵单位凭本决定书到静安公园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场地租借手续(联系电话62483238)。
上海市静安区绿化管理局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静安公园 活动
抄送:静安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内发:区绿化管理局公园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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