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静安区固体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能力,加快形成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有效提高“双高区”的市容环境卫生水平,根据市容环卫局关于《上海市固体废弃物处置发展规划》的精神,按照江桥焚烧厂对焚烧垃圾的品质要求,结合本区垃圾中转站的运转实际,特制订静安区固体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工作方案。
一、静安区固体生活废弃物物流处置现状
(一)静安是中心城区,为配合苏州河市容环境的综合整治,率先拆除了原淮安路苏州河环卫综合码头。环卫综合码头拆除后,本区生活垃圾的出路主要靠两个方面:一是借用普陀区东新路码头和宝山蕰藻浜码头水运中转,水上运往南汇老港填埋处置;二是部分陆运至闵行区纪王堆场填埋处置。建筑装饰垃圾通过陆运至闵行区纪王镇临时堆场简易处置。由于借用外区码头和滩地,作业单程运距长及作业时间受到限制,增加了我区生活垃圾运输成本,并给作业管理带来了很多困难。
(二)静安区现有人口30万,平均每天产生固体废弃物约520吨。其中,生活垃圾净重320吨/日(包括餐厨垃圾15吨/日、菜场垃圾25吨/日、杂质毛垃圾20吨/日、道路机扫垃圾5吨/日、大件垃圾5吨/日、有毒有害垃圾 0.5 吨/日),建筑装饰垃圾200吨/日。在市局统一安排下,我区基本形成了一次性饭盒、废玻璃、废电池、大件木质垃圾的单独回收网络。其中一次性塑料饭盒送西区中转站处置;废电池、有害垃圾送安亭有害垃圾处理场处置;废玻璃送普陀废弃物处置中心处置。餐厨垃圾暂未形成单独收集运输处置网络。目前,经与市局及嘉定马陆餐厨垃圾处置场协调,今后静安区全部餐厨垃圾将运往马陆餐厨垃圾处置场处置(普陀区市容局废弃物处置中心作为备用)。
(三)为解决静安、黄浦等区的生活垃圾出路问题,由市政府投资建造的嘉定江桥生活垃圾焚烧厂,今年8月进入试运行。该焚烧厂一期两台焚烧炉组,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今后,静安区的可焚烧固体废弃物将全部运至江桥焚烧厂处置。
(四)为配合江桥焚烧厂的运行,市、区两级政府共同投资建造了静安固体废弃物中转站(固体废弃物流转中心)。中转站位于海防路以东,淮安路以北,西邻上海电缆集团(公司),占地面积约4900㎡,日处理生活垃圾为400吨/日,计划在今年10月上旬开始运行。中转站在设计建造上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做到了绿化景观与使用功能的完美结合。中转站运行后,不仅不会对周边环境带来影响,而且将有效解决我区拆除环卫码头后带来的夜间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作业扰民的问题。
二、依托中转站的固体生活废弃物物流运作模式
根据市市容环卫局的统一安排,静安区固体生活废弃物处置属于江桥焚烧厂服务区域范围。静安固体废弃物中转站启用后,将依托中转站的使用功能,结合焚烧厂对垃圾品质的要求,对我区现有固体废弃物物流处置模式重新调整,形成合理的固体废弃物物流运作体系。
(一)可焚烧垃圾收集运输模式
1、可焚烧垃圾量。我区每天产生的净重生活垃圾约320吨,通过源头分类减量后,可焚烧垃圾每天约250吨左右(不可焚烧垃圾量为70吨)。
2、收集作业单位。可焚烧垃圾的收集作业暂由环卫运输场完成;可焚烧垃圾的中转运输作业由静安固体废弃物流转中心完成。待条件成熟后,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作业将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由具备收集清运资质的作业主体参与竞争。
3、收集转运程序。①收集作业单位小型车辆进入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散收集;②收集作业车辆满载后送中转站压缩进箱;③中转站大吨位(20吨)车辆转运江桥焚烧厂处置。
4、作业班次安排。由于作业半径缩小,收集作业车辆由原来的34个改为30个;其中正班次21个,零星车型班次9个。
5、收集车作业量。5吨、8吨东风车辆每班次4车; 2.75吨五十铃车辆每班次机械吊桶6车、人工清运5车。
6、作业时间安排。垃圾收集车驾驶员19时上班;跟车工19时30分上班。收集作业车20时进入中转站卸料。21时中转站转运车辆到达江桥焚烧厂卸料。
7、垃圾收集车进出中转站路线安排
上行线(重车):由西苏州河路(左转)→ 淮安路(由东向西顺序排列)(右转)→中转站进口称重计量→ 经通道进入卸料大厅(卸料) 。
下行线(空车):卸料后经中转站出站通道 (出站右转) → 淮安路→江宁路→进入各自作业点线路。
8、中转泊位安排。中转站除夜间正常运行外,白天必须安排值班人员,并预留一个泊位用于解决道路整治垃圾、无主垃圾及零星垃圾和台风暴雨后树叶收集后的堆放问题。
(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模式
1、餐厨垃圾数量。我区现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280家(申报数),每天产生餐厨垃圾约15吨。随着《上海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实施,本着抓大放小、逐步推进的原则,餐厨垃圾产生量将逐年增长。
2、餐厨垃圾管理。发挥街道市容所的作用,建立区、街道两级餐厨垃圾申报管理网络;对不申报和不规范处置餐厨垃圾的餐饮单位由区城管大队进行执法。
3、转运处置地点。餐厨垃圾的处置地点为嘉定马陆餐厨垃圾处置场;嘉定马陆处置场不能处置时,改为普陀餐厨垃圾生化处理厂处置。
4、收集运输网络。餐饮业单位将餐厨垃圾脱水装桶—--街道市容所将各餐饮单位的泔脚桶运至集中点—--收运作业单位到各集中点装车—--陆地运输至嘉定马陆处置场处置。
(三)其它不可焚烧垃圾收集运输模式
1、集市菜场垃圾收运系统。我区现有集市菜场10家,每天产生不可焚烧垃圾约25吨。由清运作业单位单独收集,并统一送普陀东新路码头处置。
2、道路机扫垃圾收运系统。目前,我区每天产生的道路机扫垃圾约5吨。今后,随着机扫面积的增加,机扫垃圾量将进一步增多。机扫垃圾将由清道作业单位统一送普陀东新路码头处置。
3、杂质毛垃圾收运系统。在进行分类收集及各街道居住区环境整治中,平均每天将产生不可焚烧的杂质毛垃圾约20吨,由清运作业单位统一送普陀东新路码头处置。
4、一次性塑料饭盒收运系统。区域内每天回收一次性塑料饭盒约2万只。各街道市容所建立回收网络,实行定点堆放,由局安排车辆统一送西区中转站处置。
5、有害垃圾收集网络。在全区企事业单位及实施分类收集的小区设置若干个废电池、有害垃圾收集点,由街道市容所回收后定点放置,达到一定量后统一送安亭有害垃圾处理场。
6、废玻璃收集网络。街道市容所按照就地分散消化的原则负责收集。组织箱房看管人员进行细化分拣后送废品回收站处理,或统一运送普陀废弃物处置中心。
7、大件垃圾收运系统。大件垃圾经分拣后每天约有5吨不可焚烧垃圾,由清运作业单位统一运送闵行堆场处置。
(四)建筑装饰垃圾收集运输模式
我区建筑装饰垃圾每天产生量约为200吨。建筑装饰垃圾的申报工作由渣管所具体负责。目前,部分建筑装饰垃圾仍将送闵行堆场处置。今后的处置出路将根据市场化要求,由清运作业部门自行解决。
三、固体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作业规范
为了保证我区垃圾中转站规范、有序、安全的运行,现对进入中转站的收集清运车辆作业管理作如下规定:
1、遵守交通法规,做好车辆保养,做到文明安全行车。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提高收运效率。
3、装载垃圾做到定线不遗漏,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单位垃圾定时清除。
4、 严格落实“三同步”、“一手清”工作。即现拖、现吊、现复位和垃圾箱、棚内外、四周一手清。
5、严格实行密封化运输,出车前要检查防滴漏装置,发现损坏应立即保修,保证防污水滴漏设备的完好。
6、垃圾收集时做到不超载,不散落,不飞扬。蓄水槽积水到一定程度后,应在不影响市容环境的前提下就近排放入污水下水道,并做好排水后地面的清扫保洁工作。
7、车辆转弯时车辆限速在每小时15公里以下,严防因车速过快,车身晃动导致的污水滴漏、垃圾飞扬等现象;车辆进出弄口、单位时,车辆应限速在每小时5公里以下;车辆进出狭窄弄堂或繁忙地段时,操作员要下车引导;夜间作业时严禁鸣喇叭、拖铁锹及大声喧哗。
8、车辆收集作业完成后,应放空渗沥水,关闭防滴漏装置的放水阀,并对车箱外部进行检查,确保车顶和车箱外无拖挂垃圾后方可进入中转站。
9、车辆进入中转站周边区域时,应限速行驶,禁鸣喇叭;如遇人为阻挡不能进入中转站卸料时,应善意劝导,如劝导无效,应立即报告总值班,不得与相对人争吵或强行通过,防止事态扩大。
10、垃圾收集车在进入中转站前,应严格按操作规范要求,检查车辆刹车和车厢的自卸装置是否安全有效,杜绝车厢倾覆等安全隐患。进入中转站后必须按规定进行计量称重,并按照指定路线限速行驶。
11、垃圾收集车在进入中转站卸料大厅时,应按电子显示屏所指示的泊位卸料。卸料结束后,应再打泵一次,在保持卸料状态5分钟期间,将车身及车位周边环境打扫干净。
12、进出中转站的垃圾收集车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上述有关规定进行文明安全作业,服从站方管理。由于驾驶员或操作人员的原因造成清运车辆被中转站拒绝进站卸料时,不得强行进入。如有争议,应先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事后报有关方面进行协调解决。
13、车辆作业完毕,必须清洗干净,保持车容车貌整洁、附件完整,特别要仔细疏通滴漏装置各管道与接口,保证滴漏装置的正常使用。
14、清运作业单位应加强对所属人员的管理,认真落实垃圾收集清运作业规范要求;对密封性能差、滴漏设备不良的收集车辆要及时更新换代。
四、固体生活废弃物物流处置应急预案
如垃圾中转站、江桥焚烧厂、普陀东新路码头发生设备损坏、停电等事故及非正常停工时,应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一)中转站不能正常运作时的应急预案
1、影响因素
⑴、中转站设备故障;
⑵、中转站发生停电事故;
⑶、人为因素造成中转站不能正常转运作业。
2、影响范围
中转站不能正常运作时,将影响我区近250吨可焚烧垃圾的正常转运。
3、处置对策
垃圾中转站不能正常运作时,原来经垃圾中转站转运的可焚烧垃圾直接送江桥焚烧厂处置。
4、处置程序
⑴、中转站发生设备故障、停电及人为因素造成中转站不能正常运作时,中转站管理方应及时通报局环卫管理部门及生活废弃物收集作业单位。
⑵、收集清运作业车辆在进入中转站附近线路,受人为因素影响不能正常进入中转站卸料时,应立即报告总值班,并由总值班报告局分管领导和环卫管理部门。
⑶、环卫管理部门在得知中转站不能正常运作时,应立即协调相关作业部门查明原因,并在2小时内报告市局环卫管理部门和区政府。
⑷、中转站不能正常运作时,因清运车辆收集作业半径增大,造成收集作业时间延长时,应及时通报江桥焚烧厂和大杰公司相应延长作业时间。
⑸、为确保全区生活垃圾的日产日清,所有收集作业人员停止轮休,并启动应急收集作业队伍(应急收集作业车辆按正常收集作业车辆的10%配备。其中:5吨车辆1辆、2.75吨车辆2辆)。
⑹、在启用本区应急收集作业队伍后,仍不能保证本区生活固体废弃物正常清运时,应及时报告市容环卫应急处置西片分中心(普陀、黄浦、闸北、静安组成),调用相邻区县应急收运作业车辆参与作业。
⑺、在调用相邻区应急收运作业队伍后,仍不能保证本区生活固体废弃物正常清运时,应及时报告市市容环卫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调用市局振环公司应急收运队伍参与本区生活垃圾收运作业。
(二)江桥焚烧厂不能正常运作时的应急预案
1、影响因素
⑴、焚烧厂设备故障;
⑵、焚烧厂发生停电事故;
⑶、人为因素造成焚烧厂不能正常作业。
2、影响范围
江桥焚烧厂不能正常运作时,将影响我区近250吨可焚烧垃圾的正常转运和处置。
3、处置对策
根据市局安排,江桥焚烧厂不能正常运作时,将原由中转站转运至江桥焚烧厂处置的可焚烧垃圾,改由收集作业小型车辆直接送普陀东新路码头处置。
4、处置程序
⑴、环卫管理部门在收到江桥焚烧厂不能正常运作的通知后,应立即报告市局环卫管理部门、局分管领导,通知相关作业单位。
⑵、联系普陀东新路码头及大杰公司,通报任务量及作业时间。
⑶、联系废弃物处置公司恒丰路水运站,通报任务量,调拨相应船只。
⑷、通知本区固体废弃物中转站暂停中转作业。
⑸、由于作业半径的增大,为确保全区生活垃圾的日产日清,除延长收集作业车辆的作业时间外,所有收集作业人员停止轮休,并启动应急收集作业队伍(应急收集作业车辆按正常收集作业车辆的10%配备。其中:5吨车辆1辆、2.75吨车辆2辆)。
(三)普陀东新路码头不能正常运作时的应急预案。
1、影响因素
⑴、自然灾害。主要指台风、暴雨、风暴潮,造成船只运输受阻。
⑵、非传统因素造成的码头不能正常运作。
2、影响范围:
普陀东新路码头不能正常运作时,将影响我区近70吨不可焚烧垃圾的正常转运。
3、处置对策
原运输至普陀东新路码头的不可焚烧垃圾,改为运输至宝山蕴藻浜码头。
4、处置程序
⑴、环卫管理部门在收到普陀东新路码头不能正常运作的通知后,应立即报告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作业单位。
⑵、联系宝山蕴藻浜码头及大杰公司,通报任务量及作业时间。
⑶、由于作业半径的增大,为确保生活垃圾的日产日清,除延长收集车辆作业时间外,将根据情况调用渣土作业单位5吨平板车辆一同参与收运。
(四)江桥焚烧厂、普陀东新路码头不能正常运作时的应急预案
1、影响范围:
江桥焚烧厂、普陀东新路码头不能正常运作时,将影响我区320固体生活废弃物的正常转运和处置。
2、处置对策
江桥焚烧厂、普陀东新路码头不能正常运作时,所有生活固体废弃物运往宝山蕴藻浜码头处置。
3、处置程序
⑴、环卫管理部门在收到江桥焚烧厂、普陀东新路码头不能正常运作的通知后,应立即报告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作业单位。
⑵、联系宝山蕴藻浜码头及大杰公司,通报任务量及作业时间。
⑶、联系废弃物处置公司恒丰路水运站,并通报任务量,调拔相应船只。
⑷、通知本区固体废弃物中转站暂停中转作业。
⑸、为确保全区生活垃圾的日产日清,所有收集作业人员停止轮休,启动全部应急收集作业队伍(包括渣土作业单位的5吨、15吨运输车辆)。
⑹、在启用本区应急队伍后,仍不能保证本区生活固体废弃物正常清运时,应及时报告市容环卫应急处置西片分中心,调用相邻区县应急收运作业车辆参与作业。
⑺、在调用相邻区应急收运作业队伍后,仍不能保证本区生活固体废弃物正常清运时,应及时报告市市容环卫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调用市局振环公司应急收运队伍参与本区生活垃圾收运作业。
(五)江桥焚烧厂、普陀东新路码头、宝山蕴藻浜码头均不能正常运作时的应急预案
1、影响范围:
江桥焚烧厂、普陀东新路码头、宝山蕴藻浜码头均不能正常运作时,将影响我区320固体生活废弃物的正常转运和处置。
2、处置对策
江桥焚烧厂、普陀东新路码头、宝山蕴藻浜码头均不能正常运作时,应启用我区待建工地作为生活垃圾临时堆积点。
3、处置程序
⑴、环卫管理部门在收到江桥焚烧厂、普陀东新路码头、宝山蕴藻浜码头均不能正常运作的通知后,应立即报告局分管领导和通知相关作业单位。
⑵、报告区政府,由区政府决定启用我区待建工地作为生活垃圾临时堆积点。
⑶、根据区政府确定的临时堆积点,协调相关街道及居委做好堆点周边居民宣传工作。
⑷、通知生活垃圾收集作业单位,告知临时堆点地址,做好临时堆点的消毒工作。配置相应的大型铲车,在生活垃圾倾倒后及时推铲整齐,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⑸、待突发事件结束后,根据市局安排,调用全部应急车辆,对生活垃圾进行统一、快速清运。
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 环卫 废弃物 收集处置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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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李子韦副局长、是明芳副区长、市市容局办公室、环卫管理处、废管处、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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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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