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5日在静安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上海市静安区审计局局长 陈 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24年度静安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静安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较好完成了全年主要目标任务。
——区域经济质效稳步提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产业政策推进有力,科创活力稳步增强,经济总体回升向好,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2.22亿元,实现了5%的增长目标。土地出让收入等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77.57亿元,为城市面貌更新、空间潜能释放奠定了有力基础。
——基本民生领域保障有力。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启动7个小梁薄板房屋改造项目,实施10幅零星旧改地块征收。保障公共服务供给,加大就业、养老、帮困等领域的投入力度,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均衡发展。
——过紧日子要求扎实推进。预算执行监控等约20项制度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财政管理的制度笼子,基本建设、城市运维等领域实现降本增效,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项目完成支出标准更新,财政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提升。
——审计整改力度持续加大。“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截至上年末,被审计单位通过上缴国库、收回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07亿元,制定或完善制度10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全部整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相关单位正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整改,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部分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开展了审计。结果表明,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收支平衡,各部门较好落实了预算管理相关要求。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1.预算评审结果应用有待加强。预算评审审定48个项目2024年资金需求为8892.73万元,年初预算安排5754.25万元,实际执行4842.75万元,仅为评审结果的54%,其中,2个项目年中全额调减。评审结果对预算安排及执行的约束力不足,预算安排、预算执行和预算评审的协同性有待加强。
2.预算安排与项目执行进度不匹配。2024年,53家部门存在一级预算项目调整幅度大于50%的情况,67家部门存在一级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80%的情况,预算安排未能有效衔接项目实施周期,其中:25家部门存在一级预算项目预算未执行的情况。
3.公用经费预算编制、使用不规范。2024年预算编制中,15个部门公用经费综合定额中的其他类支出占其总额的43%,超过编制控制数15%的要求;抽查发现,3家单位执行中存在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或重复安排预算等问题,涉及资金437.08万元。
4.个别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2家单位未将区级单位横向拨款纳入部门预算管理;1家单位在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银行账户中列支单位运行经费27.06万元。
(二)支出管理审计情况
1.社区食堂运营管理有待规范。2024年底,我区已建成运营社区食堂29家,各街镇对房租、初始设备投入、公用事业费等保障范围不一致,8家街镇助餐补贴发放主体与合同主体不一致。
2.市民园艺中心区级运营管理制度未建立。我区建成18个市民园艺中心,运营、监管等要求不一致。区主管单位委托运营6个,有3个园艺中心的部分区域由运营方外包经营。街镇负责12个,2家街镇未签合同即交由第三方无偿运营,个别园艺中心的运营主体与合同主体不一致。
3.个别单位购买服务管理不到位。抽查发现,个别单位在购买服务的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结算不严谨等问题,如委托无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承接服务,后发生转包情况;未按服务内容、履约进度、审计结果付款等。
4.个别单位采购国企服务未经政府采购程序。3家单位委托区属国有企业提供物业、保安等服务,未经过集中采购程序,支出合计148.77万元。
二、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部分工程项目开展了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履行了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工程管理制度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项目投资控制不严。27个项目存在多计工程量、定额套用不准确、重复计费等问题,造成多计建设成本1273.27万元;个别工程因地铁技术审查意见致新增工作内容、外墙装饰调整及设计变更、室内装修标准提高等导致超概算。
2.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7个项目的工程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存在人员资质不符和违规委派现象;2个项目的参建单位不具备专业资质;1个项目的参建单位超许可经营范围实施;21个项目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的情况;2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1个项目在竣工验收前18个月已投入使用。
3.少数项目工程发包管理不规范。8个项目存在招标或采购程序未执行到位、公示期未按规定、投标现场人员未获授权等问题;另有7个项目存在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等问题。
(二)静安区灯光工程及维护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静安区灯光工程及维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重要商圈、重点路段的景观照明集中控制系统逐步建成,静安国际光影节等活动成功举办,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未建立景观灯光电费支出管理制度。存在应缴电费点位底数不清、电费管理协议签订缺少决策程序、电费管理台账登记不规范的情况,个别2024年9月签订的景观灯光电费管理协议中,支付期间为2015年1月至2024年9月,金额2.22万元。
2.灯光设施相关项目内容重叠。灯光设施日常监管、景观灯光防汛防台安全检查2个项目关于汛期的工作内容存在重叠,两个项目由同一企业承接,服务人员重合,监管范围、点位、资质要求均一致,近3年合同金额合计417.40万元。
3.专项经费列支无关联事项。灯光工程及维护专项资金中列支绿化市容行业安全生产检查项目、企业破产纠纷民事诉讼律师代理费等80.30万元。
(三)静安区绿化经费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2021-2023年度静安区绿化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城区绿化建设水平日益提高,管养工作更趋精细化。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合同履行不到位。长安路绿地一株价值9.10万元的特级五角枫在质保期内死亡,施工单位补种了一株价值1.15万元的其他树木,主管单位仍全额支付了项目质保金。
2.绿化养护管理不到位。部分公园、公共绿地、立体绿化绿植缺损、枯死,铁路公园路面脱胶断裂,昌平路公共绿地廊架因锈蚀严重而存在安全隐患。
3.部分固定资产未确认权属。主管单位将购买的143.07万元防汛防台物资无偿交由5家养护公司使用,相关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部分区属企业开展了审计。结果表明,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规范管理取得一定成效,基本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个别房屋出租价低。5处房屋低价出租,承租人转租牟利,年租金差价合计约613.11万元,影响国资收益,建筑面积3181.57平方米;1处低价出租、指定用于公益性菜场的房屋,实际全部用于开设与菜场无关的商铺、公寓,建筑面积1740平方米。
2.个别房屋租金未及时收取。3处房屋欠租超过一年,涉及租金871.31万元,其中1处房屋101.62万元租金因法院裁定承租人无财产可供执行,难以追回;某小区车位委托管理合同未约定付款日期,两年场地费未收取。
3.个别投资事项进展缓慢。2017年启动一处商厦铺位收购工作,累计投入11.26亿元,另支付贷款利息0.35亿元。项目进展缓慢,国有资产收益无法及时实现。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在审计项目中关注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结果表明,公物仓等资产管理制度有序实施,资产管理日趋规范。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1.个别房屋征收补偿长期搁置。2家部门12处房产多年前被征收,至今仍未取得补偿款,涉及补偿收入约4229万元。经审计指出,2025年3月,1处房屋收到补偿款并上缴国库1449.20万元。
2.个别单位资产闲置或低效使用。1家单位未充分论证采购必要性,致99台原值50.30万元的设备闲置、86台原值719.01万元的设备使用率低;3家单位原值37.69万元的办公资产长期闲置,部分至审计时未拆封。
3.个别部门政府储备物资管理不规范。相关部门制度建设不全面,仅涉及卫生防护类应急物资,未包括照明器具等救灾类应急物资;仓储管理未编制出入库台账,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个别物资会计核算不准确,未纳入政府储备物资核算。
四、审计建议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原因,也与一些部门内控管理重视不足、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等相关。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推动财政改革高质量落实
深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成效,加强重点领域成本管控,完善预算评审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加强“三本预算”和其他财政资金的统筹,将部门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着力优化支出结构。
(二)实现社会民生高水平发展
扎实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健全民生领域管理制度,持续增强民生福祉。加强调研,整合同类项目,促进决策科学化。强化规则意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等项目的采购招标和投资控制,加强合同履约监管,保障项目取得实效。
(三)促进国资国企高效率经营
完善公司治理和风险内控机制,规范对外投资管理,切实加强房屋转租、欠租等的管控,防范国有资产损失流失风险。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推动公物仓应用,盘活闲置低效资产,加强政府储备物资等特殊资产管理。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提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推动整改闭环管理,年底前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提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静安区域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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