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自2024年4月至2024年7月,上海市静安区审计局对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迁建上海棋院实验小学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区教育局上报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项目完成投资25992.72万元。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25863.82万元。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资金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基本有效,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的投资情况,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建安投资128.9万元
经审计,该项目因工程量计算差异等原因造成多计建安投资128.9万元。
(二)超概算投资5042.93万元
本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为20820.89万元,实际完成投资为25863.82万元,超概算5042.93万元,超概算24.22%,主要一是因地铁技术审查意见引起的费用增加,二是部分子项实际投资成本高于概算批复金额。
(三)交付使用前未完成竣工验收
施工单位于2023年1月9日将项目场地移交至产权方和使用方。资料显示,2023年4月20日各单位工程通过了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2023年5月31日举办新校舍落成典礼并启用。2024年3月4日,该项目取得综合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
(四)项目档案内竣工图未准确反映竣工时的实际情况
抽审发现,该项目工程档案中经多方签字确认的竣工图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
(五)招标投标规定执行不严
该项目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发包流程不规范。2018年12月,该项目经公开招标后签订了施工合同,金额15366.80万元。2022年10月,签订补充协议,金额2500万元,约定在原合同承包基础上增加地下连续墙和地下障碍物清除的施工内容。项目资料显示该补充协议为直接签订,审计过程中未见相关专家论证资料。资料显示,上述两项内容全部已于2019年12月底完成。
(六)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
1.个别合同签订前未实行政府采购。抽审发现,有2个合同未按要求办理政府采购程序。
2.未按要求妥善保存投标文件。抽审发现,该项目的施工总包、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合同属于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的政府采购,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未保存非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提出审计建议。对多计建安投资128.9万元的问题,要求区教育局对多计的项目建安投资据实调整,并做相应的会计处理;对超概算投资5042.93万元的问题,要求区教育局将超概算投资情况报相关部门审批,待批准后列入项目建设成本;对交付使用前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问题,要求区教育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新建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程序合规;对项目档案内竣工图未准确反映竣工时的实际情况的问题,要求区教育局将项目档案内的竣工图更换为准确版本,并重新提交档案管理部门;对招标投标规定执行不严的问题,要求区教育局加强学习招标投标相关流程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相关规定,确保招标行为合法合规;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要求区教育局妥善保管各类采购文件,并在今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明确资料保管和移交的相关责任和要求。
四、其他需要研究关注的情况
(一)合同成果出具单位非合同受托单位
抽审发现,有3个合同成果出具单位非合同受托单位。区教育局已支付了全部合同款项,成果文件出具单位表示不会向区教育局追究相关合同款。
(二)竣工决算总投资包含了测算的代建费
合同台账登记的代建合同实际尚未签署,也未付款。该合同金额参照《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部分专业服务费用支出标准管理规定》(沪发改投〔2016〕70号)计价标准测算,待协商后按实调整。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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