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自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5月16日,上海市静安区审计局对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区房管局)2020-2022年度静安区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截至目前,静安区共有159处优秀历史建筑(其中1处已拆除注销,现存158处)。按照《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和《关于加强本市优秀历史建筑管理的通知》(沪房规范〔2020〕7号)要求,区房管局负责本区优秀历史建筑的日常保护管理,其下属区房屋修缮工程管理中心(区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中心)承担具体事务性工作。各街镇城市网格化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优秀历史建筑的日常巡查及网格化管理。
2020-2022年,区房管局申报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资金预算合计2900万元,执行合计76.28万元;4个街道安排优秀历史建筑保护项目预算合计131.73万元,执行合计128.97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房管局、各街道贯彻市、区总体工作要求,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优秀历史建筑修缮(装修)工程管理,将优秀历史建筑纳入城市网格化监督管理范围,积极推进保护工作。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不规范
2020-2022年,区房管局申报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资金预算合计2900万元,但未明确支出用途和细化预算内容,年末调整预算时也未根据实际用款进度调整预算,导致预算执行率低,三年执行率分别为0、7.63%和0。
(二)保护管理基础信息不够完善
审计调查发现,区房管局尚未与优秀历史建筑所有人、使用人以及物业管理单位建立完善的信息联系网络,部分所有人、使用人信息不全或与实际有差异,也未能提供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要求全面告知的证明性材料。此外,1处已公布优秀历史建筑的地址已变更,台账信息未更新。
(三)维修督修工作不到位
经现场踏勘发现,位于征收地块内的2处建筑,部分外墙、梁柱破损,局部墙体开裂。此外还发现,2处建筑失修失养、3处建筑外墙起壳脱落的情况。
(四)转让出租管理有所欠缺
区房管局通过区自然资源确权中心对不动产进行注记,在优秀历史建筑转让环节履行告知和承诺程序。但截至审计撤点日,第五批优秀历史建筑尚未提交。此外,对优秀历史建筑出租环节缺少相应管理措施。
(五)日常监管不到位
根据市历保中心要求,各街道通过“政务微信”程序每周上报巡查结果,但缺少工作台账。经抽查发现,部分装修备案项目存在先施工后备案的情况。经实地踏勘,也发现5处建筑正在装修施工中,未在区房管局提供的装修备案项目清单中,也未见街道上报记录。此外还发现,1处建筑外墙材质与小区整体不一致的情况。
(六)监测服务不够完善
根据市房管局下发的《关于本市安装优秀历史建筑智能监测设备工作的通知》,区房管局于2021年启动了静安区历史保护建筑监测服务项目,设备的点位管理和运维管理已纳入市城运系统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应用场景设备管理平台。但审计调查发现,相关工作仍需完善。一是安装点位未达到监测覆盖面要求。二是因旧设备无法兼容且电池失效的原因,部分优秀历史建筑未纳入监测范围。三是设备后台系统功能不完善。四是对各街道案件办结时间没有统一规定,影响监测服务时效性。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提出审计建议。对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区房管局科学编制预算,细化预算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的针对性和效益性;对保护管理基础信息不够完善的问题,要求区房管局定期开展优秀历史建筑调查评估工作,完善基础信息台账管理,并做好资料归集留档;对维修督修工作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区房管局加强优秀历史建筑日常维修养护的监管,督促和指导相关人员和单位严格按保护管理要求维修养护,杜绝失修失养;对转让出租管理有所欠缺的问题,要求区房管局尽早完成第五批优秀历史建筑不动产注记工作,积极制定管理措施,确保转让出租管理不留空白;对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区房管局、各街道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强化常态化管理;对监测服务不够完善的问题,要求区房管局完善监测服务工作机制,完善后台系统,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提高优秀历史建筑违法行为的发现及处置效率。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房管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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