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疾控中心(区卫监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医疗机构:
为减少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和麻疹、风疹疫苗“零”剂次儿童,消除可能存在的免疫空白,继续维持本区无脊灰状态和进一步做好麻疹、风疹防控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区将于2025年3月和9月期间,主要针对适龄儿童、重点人群(包括新进医务人员、新进教职人员、大中型企业新进职工和新入学的大专学生等),以查漏补种为主要形式,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2025年度消灭脊灰和消除麻疹、风疹补充免疫工作。现将《2025年度上海市静安区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风疹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补充免疫顺利完成。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与辖区学校等单位沟通协作,规范落实补充免疫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区疾控中心(区卫监所)要做好辖区补充免疫的业务培训、指导和效果评估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度上海市静安区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风疹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
附件
2025年度上海市静安区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风疹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为规范落实2025年度我区消灭脊髓灰质炎和消除麻疹、风疹补充免疫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提高人群免疫水平,阻断脊髓灰质炎病毒输入与脊髓灰质炎疫苗衍生病毒在人群中的传播和循环,维持本区无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状态。同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及麻疹、风疹的流行病学特点,进一步控制和消除麻疹,积极推进消除风疹工作,阻断病毒的传播及暴发流行。
二、活动时间及开展方式
(一)活动时间
第一轮:2025年3月1日至3月31日。
第二轮:2025年9月1日至30日(大学新生可根据开学日期在10月底之前完成)。
(二)开展方式
各接种门诊可根据近五年本辖区补充免疫的实施情况,通过以下方式组织开展补充免疫活动。
方式一:特定时间段集中接种。第一轮集中接种的时间定于2025年3月;第二轮集中接种的时间定于2025年9月。
方式二:常规门诊日常接种,对于适宜接种的个体,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接种。
三、活动范围
(一)常规免疫接种工作薄弱地区;
(二)非本市户籍流动人口相对密集的镇、街道或居委;
(三)各大型集贸市场(包括其他集市、小商品市场),以及大型交通枢纽中转站(如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场所;
(四)中小学、大中专学校等有集体生活的单位;
(五)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六)近年来发生过麻疹、风疹病例的镇、街道或居委,免疫相对薄弱甚至空白的大中型企业;
(七)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开展查漏补种地区。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微信、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家长课堂、宣传画单、横幅、入户告知书等多种宣传形式,在大型交通枢纽中转站、火车站、汽车站等非本市户籍流动人口集聚地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动员。
四、接种对象和补种程序
本次补充免疫活动使用的疫苗为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以下简称“脊灰灭活疫苗”)和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以下简称“麻腮风疫苗”),两种疫苗可同时接种。
(一)脊髓灰质炎疫苗
2月龄至17周岁,未按本市脊灰灭活疫苗免疫程序完成接种者。(详见表1)
表1 2月龄至17周岁人群脊灰灭活疫苗的补种
条目 | 内容 |
补种疫苗种类 | 脊灰灭活疫苗(IPV) |
本市免疫程序 | 2、3、4和18月龄各接种1剂IPV,共4剂 |
补种情形 | 1. 年龄 <4周岁儿童接种<3剂,应补种完成3剂; ≥4周岁儿童接种<4剂,应补种完成4剂。 2. 已种第三剂疫苗种类 若第3剂已接种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则应在18月龄至4周岁接种第4剂IPV; 若第3剂已接种IPV,则应在18月龄按时接种第4剂IPV。 3. 17周岁及以下人群,未接种过IPV或仅有1剂IPV免疫史者,应至少补足2剂IPV |
补种间隔 | 两剂次IPV间隔≥28天 |
补充说明 | 对于已经接种含IPV成分的联合疫苗的儿童,视作已完成相应 剂次IPV的接种 |
(二)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
1.8月龄至17周岁人群中,未按本市麻腮风疫苗免疫程序完成接种者。
表2 8月龄至17周岁人群麻腮风疫苗的补种
条目 | 内容 |
补种疫苗种类 | 麻腮风疫苗(MMR) |
本市免疫程序 | 8、18月龄和6周岁各接种1剂MMR,共3剂 |
补种情形 | 8月龄至17周岁人群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3剂,应补足3剂 (1)若8月龄已接种麻疹/麻风疫苗,18月龄已种MMR,则应在4周岁补种第3剂MMR; (2)若8、18月龄均已接种MMR,则应在6周岁补种第3剂MMR |
补种间隔 | 两剂次MMR间隔≥28天 |
2. 18周岁及以上人群
(1)对麻疹发病史、含麻疹类疫苗免疫史不详或接种剂次不足的大中专院校学生,接种1剂麻腮风疫苗;有条件的补足2剂麻腮风疫苗。
(2)重点人群在上岗前接种1剂麻腮风疫苗。重点人群包括边检、海关、国际机场工作人员;国际航空公司司乘人员;麻疹风疹实验室、传染病医院和综合医院传染病科相关医疗卫生工作者;儿童家长、早教人员、护工、教职员工、产后护理和家政人员等可能暴露于麻疹病例者。
五、组织与实施
(一)加强培训
为保证补充免疫的覆盖率、安全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对辖区预防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切实做好补充免疫前的排摸查漏工作,确保补充免疫工作有效、有序地开展。
(二)保障疫苗供应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应结合历史接种数据、排摸情况等要素,科学测算辖区疫苗接种需求,确保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期间脊灰灭活疫苗和麻腮风疫苗供应充足。
(三)做好现场接种
为保证接种安全及质量,要做好补充免疫对象的预约工作,接种前须对每一位受种者认真开展“三查七对”和“一验证”。各接种门诊应规范实施扫码登记接种,确保每位受种者接种信息可追溯、可查询。
(四)统筹各项查漏补种工作
各接种门诊在完成补充免疫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入托、入园、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做好其他免疫规划疫苗的查漏补种,尤其关注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调整后的百白破疫苗补种、本市免疫规划疫苗水痘疫苗2剂次接种、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乙肝疫苗的全程接种、流脑疫苗、甲肝疫苗和乙脑疫苗等多剂次疫苗的全程接种等,督促监护人及时安排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补种程序根据本市免疫程序规定执行。
六、督导与现场快速评估
(一)督导
在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期间,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将组织区疾控中心(区卫监所)对各社区、特需门诊实施全覆盖督导,推动、促进补充免疫工作有序开展,切实保证适龄儿童补种和医疗机构新进职工补充免疫活动开展质量,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快速评估
在补充免疫活动完成后1周内,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组织区疾控中心(区卫监所)抽取重点地区开展接种率快速评估。对调查接种率低于95%的社区,重新开展补充免疫。
八、时间进度
2025年2月:制定计划、方案;
2025年2月和8月:培训、宣传动员、疫苗分发到位;
2025年3月和9月:完成接种(大学新生可根据开学日期在10月底之前完成接种工作);
2025年4月和10月:完成接种率快速评估;
2025年4月和11月:数据上报并进行汇总、分析、总结。
九、总结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在补充免疫活动和快速评估全部结束后1周内完成补充免疫小结,做好数据录入,并上报区疾控中心(区卫监所)。区疾控中心(区卫监所)应当在补充免疫活动和区级评估全部结束后1周内完成补充免疫小结,做好数据汇总,并上报区卫生健康委(区疾控局)、市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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