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JC0300000-2025-070发布机构:区卫生健康委标题:关于同意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设置特需接种门诊的通知文号:静卫健发〔2024〕39号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卫生
成文日期:2024-12-17
立即办理
发布日期:2024-12-17
1
2025-01-07 15:43:26.0
2026-01-07 15:43:26.0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根据你单位申请,经审核,同意你单位设置特需接种门诊,业务范围为医疗执业服务范围人群中有需要的成人提供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
你单位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上海市预防接种门诊管理要求(2016年版)》和《上海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7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根据《静安区预防接种特需门诊管理方案(2024年版)》落实相关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和流程,做好生物制品管理、冷链管理、预防接种及预防接种后不良事件(AEFI)的监测和处置,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报表和资料。若违反规定,将依法依规处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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