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代孕行为严重损害女性健康权益,践踏女性尊严,会造成物化女性的负面效应,影响社会稳定。根据3月8日上海市打击代孕专项领导小组召开的上海市打击代孕和《出生医学证明》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本区打击代孕专项工作,持续保持打击代孕的高压态势,现就本区进一步做好打击代孕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充分认识重要性
通过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中介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代孕行为伴生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买卖和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乱象,引发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安全稳定。要深刻认识打击代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打击代孕和出生医学证明规范管理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重要保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强化组织领导,防范社会风险
代孕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各单位形成合力维持高压态势,要巩固完善打击代孕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市区联动、部门协同、联防联控,保持全方位监管常态化。我区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静安区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区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对全区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等。强化静安区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落实本区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收集各部门工作情况;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组织实施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等。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打击代孕专项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落实管理职能,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的将防范和打击代孕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健全联合打击代孕的长效工作机制。要按照自身职责,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作用,对涉及市场监管、医疗卫生、住房建设等有较大可能发生代孕现象的领域和环节进一步梳理分析,加强研判,完善预案,主动防范重大社会风险。对已有线索,要尽快彻查,并排查与既往案件的关联性,发现问题绝不姑息,对屡次涉及的有关涉事主体要依法依规依纪从重处理。
三、压实部门责任,加强日常监管
代孕行为隐蔽性强,涉及多链条、多环节,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抓好日常监管,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大管理力度,坚决堵住管理漏洞。
区卫生健康委要重点加强对有关医疗机构建档、建册、建卡、产检、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等关键环节检查,落实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日常监管,查处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和开展代孕的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以及开展代孕的“黑诊所”、游医等违法违规行为。各辅助生殖机构、各助产医疗机构要开展全面自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发现风险隐患。辅助生殖机构重点排查机构从业人员是否存在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实施代孕或参与实施代孕,超技术类别、执业地址开展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利用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牟取不正当利益,擅自进行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选择等违法违规行为。助产医学机构重点排查《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换发环节,认真审核新生儿父母身份。根据自查情况及时开展督查,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认真调查核实,一旦发现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参与代孕活动,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执业证书,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区公安分局要做好辖区涉嫌代孕以及伪造出售出生医学证明案件的机构和当事人的侦缉查处,充分发挥技侦优势和威慑力,对有关线索进行深入挖掘,抓紧排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顶格处理,及时公开典型案例,加强社会警示教育,同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医疗机构做好身份识别设备的配备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要继续落实“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加强源头治理,严格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定期排查注册范围为健康咨询、母婴保健、妇婴用品等公司超范围营业、发布虚假商业广告情况,加大对注册公司超范围经营虚假广告的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非法代孕广告和开展代孕、买卖卵子等中介机构。
区妇联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依托相关工作载体和阵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代孕行为带来的身体、安全、权益危害,引导广大妇女自觉抵制代孕行为。
区委宣传部要加强舆情监测,一旦发现涉及我区的代孕舆情,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做好后续追踪,避免舆情发酵,同时加强打击代孕行为的正面引导报道。
区委政法委要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统筹相关法律资源,为查处代孕行为提供法律支撑。
区网信办要对管辖范围内涉嫌发布代孕相关信息内容的各类网站、微信、QQ、博客及时监测和处理。
区民政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房管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居民小区、商务楼宇管理,充分发挥城市网格管理员、社区志愿者和社区联防人员等基层队伍作用,定期开展全面排摸,及时发现代孕线索。
各街道(镇)负责组织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专项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打击代孕工作网络,发挥社区综合协管员、人口计生志愿者等队伍作用,建立巡查制度;完善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动员社区社会组织和广大居民,形成打击代孕群防群控的局面。
四、强化部门联动,促进信息共享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部门协调、联合行动”的要求,将防范和打击代孕工作融入部门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优势,进一步密切部门内和部门间信息互通,强化多部门联动,建立完善定期例会、联合执法、线索移交、情况通报、疑难案件会商等制度,及时沟通工作进展和进行情况反馈,对重点案件开展联合督导督办,不断健全多部门联防联控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完善打击代孕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格局。对行动过程中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案件线索做好协调和移交。
五、实施“技防+人防”,实现全链条管理
区卫生健康委要着力推动打击代孕“技防+人防”的推广实施,督促辖区内辅助生殖机构、助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孕产妇就诊关键环节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做好证件核验,加强源头管理,实现全流程管控。
六、依法依规打击,从严顶格处理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行政,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发现的代孕线索和案件要做好调查追踪,深挖彻查,行刑衔接。
七、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介的监管,清理和屏蔽有关代孕服务的信息及广告。宣传打击代孕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不断增强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依法管理和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规范行业行为。加强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教育,营造良好环境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增强居民抵制代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
请各成员单位填报“打击代孕专项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信息”(见附件),并于4月10日前通过内网邮箱或政务云(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管理科-朱瑜)反馈,以便工作及时联系对接。
附件:《静安区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信息表》
静安区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4年3月25日
附件
静安区打击代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信息表
单位 | ||||
分管领导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手机 |
联络员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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