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JB8307000-2018-010发布机构:区卫生健康委标题:关于同意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开设特需接种门诊的通知文号:主题分类:行政审核批准
成文日期:2018-05-17
立即办理
发布日期:2018-05-17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根据你院申请,经审核,批准你院自2018年6月1日起开设特需接种门诊,业务范围为成人或有特殊需求的人群提供第二类疫苗接种服务。
要求你院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上海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7年版)》和《上海市预防接种门诊管理要求(2016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落实责任制,健全规章制度和流程,做好生物制品管理、冷链管理、预防接种及预防接种后不良事件(AEFI)的监测和处置,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报表和资料。若违反规定,将依法依规处理,直至撤销接种门诊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静安区接种门诊一览表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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