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JB8307000-2017-006发布机构:区卫生健康委标题:关于公布2017年静安区预防接种门诊验收合格单位名单的通知文号:主题分类:公共服务
	                    成文日期:2017-06-12
	            
							
	                            立即办理
	                            
	                                
	                            
	                        
	                    
	                    发布日期:2017-06-12
	                    
	                
区属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上海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上海市预防接种门诊管理要求(2016年版)》及《上海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2016年版)》等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免疫规划工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3月对辖区内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门诊进行了督导验收,现公布2017年静安区预防接种门诊验收合格单位名单。通过验收的单位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上海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上海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2016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落实工作职责、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做好生物制品订购和管理、冷链设备管理、预防接种服务及预防接种后不良事件(AEFI)监测和处置,及时、准确上报有关业务报表和工作资料等。若违反规定,将依法处理,直至撤销预防接种工作资质。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预防接种门诊管理要求(2016年版)》
    
2、静安区预防接种单位一览表
    
    
    
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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