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政府:
2015年1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府办发[2015] 6号),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保局等机构,联合发布了社区综改8个配套文件。以上文件统称为社区综改“1+8”文件。“1+8”文件的印发,从市级层面明确了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的目标、路径和具体实现方式。从信息化的层面来讲,其核心是建立市、区、社区三位一体的卫生综合管理平台,平台的业务模型以1+8文件内容为基础,各区县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形成区级具体业务管理模型。
2016年8月,上海市卫计委信息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健康档案应用水平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沪卫计信息中心〔2016〕8号),要求本市纳入第一批社区综改试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2017年6月前必须通过健康档案应用水平等级评审,第二批试点社区在2017年12月前必须通过评审。
静安区根据社区综改“1+8”文件以及电子健康档案应用水平等级评审工作的要求,在2017年信息化预算项目——“静安区深化医改1+X项目”中规划了区域配套建设及彭浦新村和曹家渡两家社区的整体建设。为了完成区内除彭浦新村和曹家渡之外的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一批:彭浦镇、石门二路、江宁路、南京西路、静安寺,第二批:临汾路、大宁路、共和西路、宝山路、芷江西路、天目西路、北站)的社区综改及健康档案应用水平评级要求,现请示增加“新静安基于电子健康档案应用水平等级的社区综改配套升级项目”的建设规划,主要完成12家社区的电子健康档案应用水平等级升级改造及评审工作,并且根据社区综改工作的要求为临汾路、南京西路、静安寺、石门二路4家社区建设信息集成平台,以帮助社区服务中心达到社区综改、电子健康档案评级要求,规范社区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标准,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水平。
“基于电子健康档案应用水平等级的社区综改配套升级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是:
1、按照上海市电子健康档案应用水平等级评审要求对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相关系统进行改造及实施;
2、完成12家社区的上海市电子健康档案应用水平等级评审工作,目标是12家社区全部通过四级以上(含四级)评审,其中通过五级以上(含五级)评审的不低于10家;
3、完成临汾、石门二路、南京西路、静安寺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集成平台的建设,通过中心服务总线的接口模式,解决中心各个业务系统之间点对点对接的问题,实现各业务系统之间数据共享,解决各个业务系统信息孤岛问题。
项目拟于2017年11月份竣工,总经费约400万元(在2017年卫生事业经费安排解决)。
当否,请批示。
附件:
1、《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健康档案应用水平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沪卫计信息中心[2016] 8号)。
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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