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静安区各街镇党群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图书馆在疫情常态化中服务窗口防疫标准化”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十三五”期间,静安区公共文化建设牢牢把握“中心城区新标杆、上海发展新亮点”的定位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立足区位优势,传承与开发上海丰富的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资源,坚持先进文化引领和市民需求导向,打响上海文化品牌,打造“文化强区”,完善“静安十分钟公共文化圈”,已完成了基本建成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
“十四五”期间,静安区将从实际出发补短板,深入基层调研,力争在精准供给、群文发展、科技融合、打造品牌、创新发展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立足本地特点,贴近群众需求,有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着力构建布局合理、内涵丰富、特色鲜明、优势明显、重点突出、总体实力不断增强的静安公共文旅发展新格局,为建成更高质量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静安样本”。
一、政策保障
2021年1月1日,《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是本市第一部专门针对公共文化服务出台的法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它为“十四五”期间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国际文化大都市、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法治保障,为切实完善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供了抓手。
2021年12月8日,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上海关于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数字化、品质化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感受度、满意度,构建与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相匹配的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意见》同时提出,要在公共文化空间、公共文化活动等一系列领域结合区域特色,打造品牌亮点。
自《条例》及《意见》发布以来,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一直大力推动相关宣贯学习。通过向机关大楼、局机关、基层单位以及街镇发放并组织张贴宣传海报、摆放易拉宝、通读《条例》单行本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让文旅系统内的工作人员以及居民群众了解、认识这些关系到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重要法规。此外,区文旅局还多次通过静安区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工作例会强调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动员基层单位及街镇相关科室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认真领会相关精神,并以其为依据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服务升级
根据市区防控防疫要求,为提升文旅场所健康核验和入场登记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方便市民日常通行的同时提供更高质量的文旅服务,静安区内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等公共文旅场馆已全面部署“场所码”或“健康核验一体机”(又称“数字哨兵”)服务。市民游客进入文旅场所时,扫描“场所码”或通过“数字哨兵”扫描“随申码”或读取身份证进行登记核验无误后即可进入。
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要求相关公共文旅场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场所码”“数字哨兵”的点位规划和布设,准确填报使用场所名称、地址等信息,并将“场所码”“数字哨兵”布置在场所入口醒目位置。在人流密集、通行效率要求高的场所入口倡导部署“数字哨兵”,实现快速核验通过。严格落实做到“应扫尽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发现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应当拒绝该人员出入,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启动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今后,我们将在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的基础上,根据市区防控防疫要求,借鉴其他各区的优秀做法,结合辖区特点,不断提升公共文化场馆的服务及防疫标准化水平。
现代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始终在路上。静安区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把公共文化建设放在重要地位。坚定文化自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更好地构筑静安精神、静安价值和静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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