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推动本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一步丰富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静安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工作。经专家组评审,产生了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天(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16日起至2021年1月4日止)。
公示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书面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异议受理窗口设在静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异议受理窗口:静安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北路459号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电话:62491379
电子邮箱:jinganfy@163.com
静安区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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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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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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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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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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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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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氏外科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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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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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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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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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氏肝病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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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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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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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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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疗法(蔚童医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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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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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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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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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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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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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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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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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龙镇川扬菜点制作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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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梅龙镇酒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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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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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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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香茶窖制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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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历香文化艺术发展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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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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