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手册(2020版)》要求,区建设管理委组织开展了静安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不断加强本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参建各方责任义务,促进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巡查基本情况
上半年共组织抽查了38个在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153.79万平方米,共出动检查人员182人次。巡查工作主要围绕确保春节后的复工复产及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重点项目及新开工项目,根据区域内建设工程实际,对项目承发包行为、质量和安全行为及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巡查,主要巡查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参建各方责任是否落实、管理人员法定履职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人脸识别考勤、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等,其中重点内容有: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情况;施工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按方案和按图施工情况;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情况;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人脸识别考勤、到岗履职情况;大型机械检测、维保等情况;临边防护设施、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施工安全等情况;建设单位人工费分账支付、安措费单列、是否存在违法发包或肢解发包等情况;总包单位是否存在转包、挂靠或违法分包的情况,民工工资是否按条例规定支付等。
二、巡查总体评价
巡查表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总体受控,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建设行为总体较为规范。但部分企业安全管理意识不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意识淡薄,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人脸识别考勤未录入或到岗履职执行不到位;部分项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数量不满足规定要求;部分项目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未按规定严格执行;总包单位未按规定每月代发全部专业分包单位的劳务分包工人工资;现场存在施工安全隐患和工程质量问题。另外,也有个别项目存在违法发包、超资质或无资质承揽业务、转包挂靠的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我委及时要求参建各方进行整改,对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调查。采取“回头看”等方式进一步督促企业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存在问题
问题主要反映在:
(一)市场
1、专业分包及其劳务分包网上合同信息未及时报送。
2、总包单位未将项目管理机构的全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纳入人脸识别考勤系统。
3、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将房建工程范围内的室外总体、小区道路基层面层等分部分项发包(分包)给园林绿化单位施工。
4、园林绿化单位超资质承接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发包(分包)的需施工专业承包资质的工程。
5、各专业分包单位及劳务分包单位的部分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无本单位社保交金证明及工资发放凭证。
6、个别项目总包单位未按规定每月代发全部专业分包单位的劳务分包工人工资。
(二)质量
1、多个项目存在原材料未经复试合格已使用的问题。
2、个别项目存在施工现场使用本市禁限材料(袋装水泥)的现象。
3、个别项目存在专业分包编制的深化图降低原建筑设计的标准。
4、个别项目使用的门窗系列低于规范要求。
5、加固工程使用的材料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复试。
6、个别项目采购了无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的门窗产品。
7、粘滞阻尼墙钢筋连接与设计图纸不符。
8、砼氯离子含量未按要求进行检测。
9、灌浆料报告未出具,PC墙板及PC柱临时支撑已拆除。
(三)安全
1、危大工程施工前,总包单位未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现场专职安全员每日安全巡视记录未建立,危大工程专项巡视记录未见。
3、临电方案编制人无专业资质,编制人未参与交底。
4、施工现场电缆线存在拖地现象,采用非标移动开关箱,违反“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规定。
5、落地承插式盘扣脚手架首步拉结未设置。
6、防高坠专项方案的安全技术交底未见。
7、吊篮存在停用状态下未落地安放的情况。
8、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数量不满足规定要求。
9、现场消防器材的进场和使用未建立相应的台账。
10、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每月台账未建立。
11、钢管、扣件进场未进行抽样复试已使用。
四、巡查处理
(一)签发整改单处理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等项目,签发整改单38份、涉及38个项目。
(二)签发局部暂缓施工指令书、暂停施工指令书处理
对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普遍和多次发生的项目,签发了局部暂缓(暂停)施工指令书10份、涉及10个项目,并对3个项目涉及7个参建单位实施了约谈。
(三)违法违规行为记分
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依法对31名项目负责人实施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处理,共计113分,涉及项目23个。
(四)立案调查处理
对有关责任主体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依法实施立案查处13起,涉及项目11个。
五、工作措施及下步打算
下半年,区建设管理委将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根据市住建委巡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防台防汛、安全生产、玻璃幕墙、农民工工资发放等管理要求,加大对区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市场行为的巡查工作,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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