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静安区住宅小区排水设施雨污混接监督管理,确保排水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现根据《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区排水设施雨污混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形成如下工作意见。
一、工作范围
全区各街镇住宅小区内排水设施(包括同一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配套沿街商铺等非住宅附属设施的排水设施)长效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聚焦阳台污水接入雨水管、居民楼厨房污水接入雨水管等住宅小区违规雨污混接排放,以及新建截流装置未发挥作用等情况,建立健全居住区排水设施雨污混接日常巡查和溯源整治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预防和整治雨污混接,充分发挥设施效能,减少小区污水冒溢和积水。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日常发现报告机制
1、区房管局会同街镇充分利用“一网统管”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将住宅小区雨污混接事项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范围,组织网格监督员、专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巡查队伍建立主动发现、及时报告的工作机制。
2、各物业服务企业在办理装修登记手续时,应告知业主、使用人不得擅自将生活污水接入雨水管道。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雨污混接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对拒不改正的,应当报告业主委员会或居(村)民委员会和街镇。
3、区水务局组织各市政排水管道养护企业定期开展住宅小区出门井雨污混接情况以及新增截流装置运行情况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雨污混接或截流装置未发挥作用等问题,及时反馈相关责任部门并督促整改。
(二)扎实推进新增雨污混接点位整治工作
1、对于网格监督员、专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巡查中发现,或经排查溯源查出的住宅小区雨污混接点,区房管局会同街镇牵头组织相关专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主体,协调指导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
2、对于市政排水管道养护企业在出门井检查中发现的雨污混接点,区水务局牵头组织相关专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单位开展排查溯源,调查混接责任主体。对截流装置未发挥作用,且处于保修期内的,督促相关维保单位落实养护责任;处于保修期外的,由相关责任主体负责养护。
四、工作分工
(一)区水务局
作为本区排水及污水处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市政管网、外部截留设施的养护和住宅小区出门井的巡查,推进市政、企事业雨污混接点的整改,联合区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对住宅小区排水设施日常养护情况的抽查、检查及通报。
(二)区房管局
作为本区物业行业的监管部门,区房管局负责牵头做好本区住宅小区雨污混接的改造,推进项目工程验收,督促街镇签订移交接管协议;指导街镇加强对住宅小区排水设施雨污混接行为的监督管理;牵头对物业服务企业小区排水设施养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区房管局督促街镇城运中心组织约谈及限期整改。
(三)区城管执法局
负责对住宅小区内因阳台雨污混接、和同一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配套沿街商铺等非住宅附属设施雨污混接、厨房污水管私接、非居住房污水管私接等造成小区发生雨污混接情况,且拒不整改行为的检查和执法处罚。
(四)各街镇
作为住宅小区排水设施养护管理的属地主体责任单位,负责落实雨污分流改造之后的移交工作,负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职能部门具体指导业委会及物业企业履行监督和管养职责,推动落实住宅小区内私接混排、养护不到位的整改。
(五)各业主委员会
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规范履行定期对住宅小区排水设施疏通、养护等管理职责。
(六)各物业服务企业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等相关约定,负责按照小区排水设施养护标准定期对住宅小区内排水设施进行疏通养护管理;对确需工程性修复改造雨污水排水设施而需要使用房屋维修资金的,按有关规定实施;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发现业主、使用人存在雨污混接混排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劝阻、制止和上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检查、执法等工作。
(七)业主
小区业主在装修、改建过程中必须至小区物业备案登记,查询雨污水排水走向,严禁私接乱接、雨污混接。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定期会商,形成问题发现、专项整改的闭环管理,逐个销项动态清零;根据住宅小区排水设施雨污混接整治、日常巡查养护的工作量,由各单位分头申请落实财政资金,切实落实各项工作。
(二)加强培训
每年度由区房管局牵头、区水务局联合推进,对各街镇物业服务企业至少开展一次小区排水设施管养、防汛防台工作业务培训,提高物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掌握排水设施管理的技术规范和养护要求,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三)强化考核
加强对各小区的雨污混接治理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和考核结果纳入物业企业诚信体系。
(四)宣传引导
各街镇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广泛开展居住区雨污水分流相关知识及政策法规宣传,提升居民规范排水意识,为住宅小区排水设施雨污混接监管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静安区水务局 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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