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手册(2020版)》要求,区建设管理委组织开展了静安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不断加强本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参建各方责任义务,促进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巡查基本情况
下半年共组织抽查了47个在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3309680.5平方米,共出动检查人员235人次。巡查工作主要围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农民工工资、重点项目及新开工项目,根据区域内建设工程实际,对项目承发包活动、项目组织管理、质量和安全行为及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巡查,主要巡查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参建各方责任是否落实、管理人员法定履职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人脸识别考勤、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等,其中重点内容有: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情况;施工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按方案和按图施工情况;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情况;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人脸识别考勤、到岗履职情况;大型机械检测、维保等情况;临边防护设施、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施工安全等情况;建设单位人工费分账支付、安措费单列、是否存在违法发包或肢解发包等情况;总包单位人工费支付至民工工资专户、代发民工工资、民工工资银行卡支付、三本台账建立等情况;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等。
此外,根据《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市政府77号令)、《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我委开展了在建玻璃幕墙专项巡查,对玻璃幕墙专业工程资质等级与承包内容及规模是否相适应、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台账和人员资格及社保证明是否符合、专业分包合同、工程款付款凭证、材料采购合同、材料款付款凭证、劳务分包合同、劳务款付款凭证、人工费付款凭证及民工工资支付记录等情况;玻璃幕墙施工图审图;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玻璃幕墙受力构件、主要材料的按图施工、材料检测和质量验收情况;玻璃幕墙作业施工安全情况;高处作业脚手架设施按方案执行情况;危大工程项目经理带班检查情况,施工、监理专项巡视检查情况;玻璃幕墙维护资金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巡查。
二、巡查总体评价
巡查表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总体受控,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建设行为总体较为规范。但部分企业安全管理意识不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意识淡薄,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人脸识别考勤未录入或到岗履职执行不到位;部分项目未严格按照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及未按方案施工,存在无方案施工现象;个别项目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未按规定严格执行;实名制登记实施不严格;网上两本台账缺失;现场存在施工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问题。另外,也有个别项目甲方在公开招标且无暂估价工程的情况下自行招标专业分包单位的情况。11-12月工程巡查中由于临近岁末,重点加强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巡查建设单位每月拨付人工费,总包代发工资,实名制及两本台账网上登记以及施工劳务承发包行为等内容。
在建玻璃幕墙专项巡查方面,本区项目玻璃幕墙施工总体受控,参建各方能履行施工责任,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各项管理规定,现场工程施工保持良好态势。但也有部分项目存在危大工程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未到场监督,无安全生产带班记录,无危大工程巡视记录;材料未经复试已使用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我委及时要求各参建单位高度重视,务必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早预防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采取巡查“回头看”等方式督促企业整改落实,保障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三、存在问题
问题主要反映在:
(一)市场
1、建设单位未单独将安全防护措施费支付给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涉嫌违法分包、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3、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超执业范围执业。
4、施工单位未建立“三本台账”的网上登记工作。
5、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未将全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录入至人脸识别系统考勤。
6、个别专业承包单位的劳务分包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
(二)质量
1、施工单位现场使用的建材、构配件、设备或施工工艺或施工工序或工程实体与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不符。
2、施工现场使用禁限材料。
3、对进场需做检测的材料有未经检测合格先行使用的情况。
4、施工单位自检及验收组织和程序不符合要求。
5、现场变更手续的出具相对滞后。
(三)安全
1、外电防护不按照专项方案实施。
2、室内装修工程,精装修工程用电较乱,动力开关箱内一箱两闸,使用家用插座普遍。土建工程临时用电设置不合理,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部分项目违反“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的规定。
3、电缆线架空在钢管脚手架体上无绝缘措施,移动电缆线有拖地现象。
4、部分临边防护措施拆除后未恢复,存在安全隐患。
5、建设单位在支付总包工程款时未按规定将安全文明防护措施费进行单列。
6、专业分包队伍在危大工程施工中,项目经理不到岗履职,施工期间无带班记录,未按规定落实安管人员日常安全巡视检查,无危大工程专项巡视记录。
7、玻璃幕墙吊装前,楼层临边拆除未及时恢复,也不临时设置警戒线。
8、楼层临边洞口未及时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四、巡查处理
(一)签发整改单处理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等项目,签发整改单47份、涉及47个项目。
(二)签发局部暂缓施工指令书、暂停施工指令书处理
对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和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普遍和多次发生的等项目,签发了局部暂缓(暂停)施工指令书11份、涉及11个项目, 并对一家企业实施约谈和通报(见附件)。
(三)违法违规行为记分
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依法对56名项目负责人实施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处理,共计G96分、D79分,涉及项目37个。
(四)立案调查处理
对有关责任主体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依法实施立案查处39起,涉及项目20个。
五、工作措施及下步打算
2022年是“十四五”的第二年,区建设管理委将根据市住建委巡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管理要求,紧紧围绕“国际静安、圆梦福地”奋斗目标,坚持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进一步提高本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建筑业管理精细化水平,切实履行好建设工程监管的职责。一是日常工程质量安全巡查项目数不少于60个;二是根据区域工程特点,开展深基坑、钢结构、玻璃幕墙及特殊类装饰装修等专项检查;三是视需要及时配合完成市扩大巡查要求;四是及时落实市巡查项目的整改销项等各项工作。
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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