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关于2016年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项目
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及能效测评专项自查工作情况通报
各相关建设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本市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以及能效测评专项检查的通知》[沪建市管(2016)32号]的要求,我委于4月11日—4月15日邀请市相关专家到建设项目现场,对本区域内在建并应当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和进行能效测评的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项目进行了检查。通过听取项目进展情况;现场踏勘;查看设计文件(总体设计文件、施工图)、施工许可证及用能分项计量装置专项设计文件、能效测评计划等方式对项目进行了检查和指导。经检查,我区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以及能效测评推进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专项自查总体情况
经排查,符合本次专项检查要求的项目25个,总建筑面积共300万平方米。
(一)总体工程进度已进入收尾阶段的项目6个。
1、已设计安装分项计量系统的项目3个:鹏程宝都综合楼、城市新汇二期、上海海关缉私局刑事业务技术及指挥中心。须按照《公共建筑用能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DGJ08-2068-2012的要求,尽快实现用能数据采集和数据上传市平台。
2、已设计未安装分项计量系统的项目3个:757街坊33丘地块综合用房、新建闸北体育中心、大宁国际第二小学。须抓紧落实分项计量系统深化设计,并按照《公共建筑用能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DGJ08-2068-2012的要求,实现用能数据采集和数据上传市平台。
(二)目前处于工程实施阶段的项目13个,均已考虑了分项计量系统的设计。
1、提供了设计说明、系统图及点位表的项目1个:319街坊87丘地块商办项目。
2、提供了设计说明、系统图但未提供点位表的项目12个:苏河湾1街坊、苏河湾41街坊、苏河湾42街坊、103街坊27丘地块商办项目、95街坊商办项目、市北5-2地块商办项目、312街坊33丘商办项目、472街坊地块商业用房、苏河洲际中心、中铁科研设计生产用房、市北12-05地块商办项目、市北12-06地块商办项目。上述项目系统图尚存在以下不足:
(1)系统图中体现了能耗监测的相关内容,但系统图不完整或仅为示意图,不符合本市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要求。
(2)系统图仅体现了建筑单体的楼层计量,未体现地块建筑群整体的能耗计量。
(3)系统图仅考虑了楼层计量,缺失了对低压配电部分干线回路的能耗监测;或将用能监测与配电管理系统分别独立设计,未实现数据共享,同样导致低压配电部分干线部分的能耗缺失。
(4)部分项目有水系统计量需求,但水系统的设计在系统图中未体现。
上述项目须进一步完善分项计量系统深化设计,并按照《公共建筑用能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DGJ08-2068-2012的要求,实现用能数据采集和数据上传市平台。
(三)尚未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项目6个:锦沧文华楼宇改建工程、市北14-06地块商办项目、市北10-03地块住办商品房、市北09-03地块住办商品房、上海大学延长校区建设改造工程及大悦城二期北地块商办项目。须抓紧落实分项计量系统设计,并按照《公共建筑用能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DGJ08-2068-2012的要求,实现用能数据采集和数据上传市平台。
(四)上述25个项目的检测计划中均包括了能效测评的相关内容。
二、相关建设单位须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加快开展分项计量及能效测评的有关工作,并根据《公共建筑用能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等规范标准落实设计深化、调整工作。
三、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项目须根据《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第十二条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2)49号]文件的要求做好分项计量装置专项验收及能效测评的相关工作。
静安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6年4月25日
抄送:上海市建筑建材市场管理总站、静安区建筑建材业管理署
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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