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JB4300000-2015-127发布机构:区建设管理委标题:上海市静安区交通委员会关于《越洋广场停车证经营备案证明续期申请》的批复文号:主题分类:公共服务
成文日期:2015-11-26
立即办理
发布日期:2015-12-04
上海市静安区交通委员会
关于《越洋广场停车证经营备案证明
续期申请》的批复
上海越洋恒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越洋广场停车证经营备案证明续期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本市统一停车场(库)电子收费系统和建立公共停车信息平台等工作的相关要求,请你司全力配合推动越洋广场停车的改造工作,并符合验收标准。
二、同意你司关于越洋广场停车征集应备案延期的申请,越洋广场停车场《上海市道路运输行业备案证明》延期至2016年4月30日。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静安区交通委员会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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