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区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降低既有建筑运行能耗,根据《上海市建筑节能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2〕49号)、《关于加快推进静安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的通知》(静发改委〔2012〕6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扶持办法。
一、扶持范围
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区属国有企业建筑、非公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所属建筑及多个产权人共有建筑等。
二、申报受理部门
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本行业建筑的分项计量装置安装及联网申请,其中:
(一)区属国有企业建筑向区国资委申报;
(二)商业企业建筑向区商委申报;
(三)商务办公建筑向区建交委申报;
(四)旅游饭店等向区旅游局申报;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建成后应符合国家和上海有关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以及静安区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技术标准要求;
2、项目建成后应与本区能耗监测系统实现数据联网;
3、项目应有两年以上维护协议,确保日常数据传输等要求;
四、补贴标准
区属国有企业建筑、非公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所属建筑及多个产权人共有建筑项目,按实际发生数给予90%的补贴,市、区两级财政对每幢建筑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已安装分项计量设备,但尚未接入区级平台的建筑,接入区级平台后,按实际发生的接入费用给予9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根据有关法规,新建建筑必须安装分项计量装置并与区级平台联网,不享受补贴。
五、项目申报及资金补贴程序
(一)申请安装分项计量装置并与区级平台联网的项目
项目申报及受理:各建筑业主或业主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各建筑”)向本行业主管部门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各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后,转报区建交委。
方案审核:区建交委牵头区质监局,委托专家对各建筑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技术审核,确认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各建筑按照市有关对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施工单位的要求,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项目名称、实施单位、施工期限、项目金额、技术要求、与区级平台的联网要求、项目质保期限(两年以上)、建筑数据保密协议、违约责任等内容。
联网验收:项目施工完成后,由各建筑按照合同约定对分项计量装置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造价审计,完成造价审计后向各行业主管部门申请与区级平台的联网验收;各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后,转报区建交委;区建交委牵头区质监局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专家对项目联网情况进行验收。
资金拨付:验收通过后,区建交委委托评估机构对各建筑提供的造价审计报告进行评估;评估通过后,区建交委根据审核通过的联网验收及资金补贴申请材料将资金拨付至各建筑。
资金监管:区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如发生截留、挪作他用等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由区财政收回专项资金。
(二)申请与区级平台联网的项目
已安装分项计量设备,但尚未接入区级平台的建筑,接入区级平台后,可直接向各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联网验收。
联网验收:各建筑向各行业主管部门申请与区级平台的联网验收;各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后,转报区建交委;区建交委牵头区质监局按照国家和上海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专家对项目及联网情况进行验收。
资金拨付:验收通过后,区建交委委托评估机构对各建筑提供的联网预决算清单进行评估;评估通过后,区建交委根据审核通过的联网验收及资金补贴申请材料将资金拨付至各建筑。
资金监管:区财政局、审计局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如发生截留、挪作他用等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由区财政收回专项资金。
六、申报资料要求
(一)申请安装分项计量装置并与区级平台联网的项目应提交资料
1、申请安装资料
(1)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项目安装申请表;
(2)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项目的项目施工方案(包括设计图纸、技术方案、主要能耗计量设备型号及性能参数等);
(3)建筑产权证复印件或者物业管理合同;
2、申请联网验收和资金补贴资料
(1)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项目联网验收及资金补贴申请表;
(2)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项目的竣工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
(3)项目资金预决算清单及造价审计报告;
(4)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项目的施工合同;
(5)项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6)有关与本区能耗监测系统实现数据联网的截图;
(7)业主或业主授权的物业与区质监局签订的数据上传协议;
(二)仅申请与区级平台联网的项目应提交资料
(1)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项目联网验收及资金补贴申请表;
(2)建筑有关信息(参照用能分项计量装置项目安装申请表);
(3)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安装项目的竣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4)联网资金预决算清单;
(5)有关与本区能耗监测系统实现数据联网的截图;
(6)业主或业主授权的物业与区质监局签订的数据上传协议;
七、其它申报事项
1、资料份数
应提交的资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电子文档1份。
2、申报受理部门及技术指导部门联系方式
区国资委:联系地址:海防路421号3号楼综合管理科
联系电话:62770303转3033
区商 委:联系地址:武定路969号经济服务科
联系电话:52133015
区建交委:联系地址:武宁南路192号综合管理科
联系电话:62324593
区旅游局:联系地址:陕西北路1058号行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62278998
区质监局:联系地址:人和街131号标准计量科
联系电话:62773391
附件:1、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项目安装申请表
2、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项目联网验收及资金补贴申请表
3、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项目规范性合同文本
4、静安区建筑用能分项计量系统实施和数据传输指南
静安区建交委 静安区发改委 静安区质量技监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建筑 暂行办法
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17日印发
(共印70份)
附件1:
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项目安装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建筑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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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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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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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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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总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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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层数/地上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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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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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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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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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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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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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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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计量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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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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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计量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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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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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资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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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功能 |
□办公 □商场 □宾馆饭店 □文化 □体育 □综合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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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能源品种 |
□电 □天然气(用途:________) □柴油(用途:________) □集中供热 □集中供冷 □可再生能源 □水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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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空调系统形式 |
□集中式全空气系统 □风机盘管+新风系统 □分体式空调或VRV的局部式机组系统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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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采暖系统形式 |
□散热器采暖 □地板辐射采暖 □电辐射采暖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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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端用户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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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系统形式 |
□太阳能热水系统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 □太阳能供热制冷系统 □太阳能光伏系统 □地源热泵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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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形式 |
□砖混 □混凝土剪力墙 □钢 □木 □玻璃幕墙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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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外墙 |
形式 |
□实心粘土砖 □空粘土砖(多孔) □灰砂砖 □加气混凝土砌块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多孔)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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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 |
□内保温 □外保温 □夹心保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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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外窗类型 |
□单玻单层窗 □单玻双层窗 □单玻单层窗+单玻双层窗 □中空双层玻璃窗 □中空三层玻璃窗 □中空充惰性气体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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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框材料类型 |
□钢窗 □铝合金 □木窗 □断热窗框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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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玻璃类型 |
□普通玻璃 □镀膜玻璃 □Low-e玻璃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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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情况 |
总配电容量________(kVA)。_____路________kV进线 变压器配置数量及规格: 是否已安装智能电表:□是 □否(已安装数量:________ 型号: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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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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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交委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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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项目联网验收及资金补贴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建筑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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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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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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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类别 |
□分项计量装置安装及联网 □仅与区级平台联网 |
项目总造价/接入费用(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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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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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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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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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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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质监局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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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交委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合同登记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2003 版)
(含技术培训、技术中介)
项目名称: 用能分项计量系统建设项目
委托人:
(甲方)
受托人:
(乙方)
签订地点: 上海省(市)静安区(县)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服务(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用能分项计量系统项目的技术服务(该项目属 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属技术培训合同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应当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国家和上海有关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以及静安区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技术标准要求,进行 用能分项计量系统建设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对建立用能分项计量管理系统进行任务分析、总体架构设计。 2、对项目单位建筑配电系统及其他能源消耗进行现场调研及分析。 3、系统实施方案设计(含设计方案图)。 4、确定详细实施方案,并提交甲方确认。 5、系统设备、材料的选型、采购。 计量器具、互感器、网管等采购按照静安区质监局的统一技术和检测要求进行采购,并获得甲方确认。 6、系统软件二次开发、调试。 7、系统布置与实施。 8、系统软、硬件及数据传输联合调试。 9、用户培训。 10、确保能耗数据准确、完整上传至静安区区级能源监测平台。 11、项目完成验收后,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 12、整个系统质保期不少于2年,为 年,由乙方负责维护。 进度: 1、201 年 月 日— 日完成实施方案和施工图,并提交甲方确认。 2、201 年 月 日— 月 日完成计量器具、互感器、数据采集器及管理软件的安装工作。 3、201 年 月 日— 月 日完成系统调研、调试及培训,实现数据完整准确上传至静安区能源监测平台。 4、201 年 月日— 月 日 完成甲方验收和静安区相关部门的验收工作。 |
服务(2)
服务(3)
服务(4)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报告由甲方组织验收,并通过静安区相关部门的验收及符合数据上传的要求,验收合格签署相关文件资料。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服务报酬或培训报酬大写) 元,小写: 元。 (二)本项目中介方活动经费(大写) 元,由 支付。 中介方的报酬(大写) 元,由 支付。 (三)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 元,时间: ②分期支付: 1、合同签订两周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大写) 元整(小写: 元)。 2、现场安装结束一周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大写) 元整(小写: 元)。 3、项目通过甲方和静安区相关部门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大写) 元整(小写: 元)。 4、 年质保期结束一周内支付合同余额(大写) 元整(小写: 元)。 ③其他方式: |
服务(5)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二)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三)其它: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采用以下第(一) 种方式解决。 (一)双方同意由 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 人民法院管辖。 ①被告住所地 ②合同履行地 ③合同签订地 ④原告住所地 ⑤标的物所在地 |
服务(6)
服务(7)
委 托 人(甲方) |
名称(或姓名) |
(签章) |
技术合同专用章 或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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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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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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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经办)人 |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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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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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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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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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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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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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托 人(乙方) |
名称(或姓名) |
(签章) |
技术合同专用章 或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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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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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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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经办)人 |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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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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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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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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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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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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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介
方 |
单位名称 |
(签章) |
技术合同专用章 或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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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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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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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经办)人 |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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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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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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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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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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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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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可贴印花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
合同登记编号由各合同登记处填写。
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区、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包括技术服务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属技术培训合同的,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
属技术中介合同,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它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
属技术培训合同,此条款填写培训所需必要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以及当事人各方应当约定提供和管理有关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或裁或审的制度,合同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即放弃向法院起诉的权利;如果合同当事人选择了诉讼,即放弃仲裁,因此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进行约定。
七、其它: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九、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 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静安区建筑用能分项计量系统
实施和数据传输指南
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静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制定依据
1、《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06)
2、《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导则
3、《上海市公共建筑用能监测系统工程技术规范》(DGJ08—2068)
4、《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L/T645-1997)
5、《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00)
6、《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137-2001)
7、《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规则》(DL/T 825-2002)
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
11、《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二、监测范围
根据建筑用能类别,分类能耗数据采集指标为6项,包括:
(1)电量;
(2)水耗量;
(3)燃气量(天然气量或煤气量);
(4)集中供热耗热量;
(5)集中供冷耗冷量;
(6)其它能源应用量,如集中热水供应量、煤、油、可再生能源等。
三、用能分项计量设计
(一)电力分项计量监测采集设计模块图
(二)设计要求
1、分项计量系统安装不应改动供电部门计量表的二次接线,不应与任何能源的计费电能表串接,决不能影响计费系统的正常工作。
2、合理设置分项计量回路,以下回路应设置分项计量表计:
(1)变压器低压侧出线回路;
(2)单独计量的外供电回路;
(3)特殊区供电回路;
(4)制冷机组主供电回路;
(5)单独供电的冷热源系统附泵回路;
(6)集中供电的分体空调回路;
(7)照明插座主回路;
(8)电梯回路;
(9)其他应单独计量的用电回路;
四、计量功能要求
1、可实现耗电量、耗水量、耗天然气量、耗冷量的实时数据采集,每点每次原始采集间隔不得超过15分钟。
2、可实现低压配电侧各支路用电功率及配电参数的实时采集,可采集、储存并显示各变压器支路的各项电流、电压、有用功、功率因数等配电参数。可实现变压器支路过流、过压、欠压等用电事故的报警。
3、可实现各设备子系统、各用电支路峰值功率(持续时间不低于十分钟的峰值功率)的计量。
4、冷、热量以及燃气燃油等计量表应有检测接口或数据通讯接口,但所有接口均不得改变热量表计量特性。
5、冷、热量以及燃气燃油等计量表必须具有检测接口或数据通讯接口,接口形式可为RS-485或无线接口,采用M-BUS协议或符合《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CJ/T 188的规定。
6、为便于维护维修,选用的仪表品种和规格应尽量少,以提高备品的通用性和互换性。
7、冷、热量以及燃气燃油等计量表应具有断电数据保护功能,当电源停止供电时,计量表应能保存所有数据,回复供电后,能够回复正常计量功能。
五、系统计算分析功能参考要求
1、可实现记录、统计各设备子系统、各用电之路历史出现过的用电功率峰值。
2、可实现耗电量分项计量计算处理。可将采集获得的各支路电表数据按照项目要求的标准能耗模型和住建部发布的国家标准能耗模型,拆分、合并、计算处理为各级分项用电能耗数据。
3、可同时实现设备能耗(如冷冻机1耗电量,冷冻泵1耗电量等等)、用电分子项能耗(如供冷主机能耗,冷冻泵能耗)、用电分项能耗(如暖通空调能耗,动力系统能耗)的计算,存储和展示。
本要求非基本必须要求,仅作为建筑能耗监测软件的参考指标。
六、数据采集器(网关)要求
1、 PowerPC,MIPS,X86等高性能处理器架构。
2、600MIPS以上计算处理能力。
3、 256MB以上(包含)RAM,1GB以上(包含)Flash memory8~16个EIA-485通讯接口。
4、支持ADDC自动数据流控。
5、2500V高速光电隔离和2000W 浪涌防雷ESD保护。
6、EIA-485通讯波特率独立可配,最高支持921.6kbps传输速度。
7、一个以上10/100 Base-T RJ45以太网接口,支持MDI/MDI-X功能。
8、使用Linux、WinCE等主流嵌入式操作系统。
9、内建高性能文件系统和小型嵌入式数据库。
10、支持ARP、ICMP、IP、TCP、UDP等网络通讯协议。
11、具备子网穿透功能,支持域名服务器解析。
12、支持网络对时。
13、支持多服务器自动数据上传,能同时向多个服务器自动发送数据。
14、传输间隔为1分钟到1天自由配置。
15、支持传输数据加密。
16、支持断点续传,实时检测网络状态,网络中断时自动保存数据,网络恢复数据自动上传。
17、具备协议解析功能,可通过加载协议解析脚本,解析不同末端厂商的通讯协议,将其翻译转化为统一格式的标准数据。
18、采集器内应内置主流末端设备厂商的协议解析脚本,并可通过后期扩展兼容未知厂商的设备。
19、每个采集器应最少支持64个末端设备的采集、处理、存储与通讯。
20、采集器内嵌WEB配置管理页面进行各项通信和端口参数配置,并可通过WEB页实现各种终端设备通信协议的添加和修改。
21、采集器内嵌末端设备通讯测试工具,方面现场人员调试与检修。
七、低压配电房内计量器具安装要求
为计量系统安装方便快速、安全和对楼宇内的影响减到最少的原则,建议电力能源计量时,在配电房内采用能源数据无线传输技术,同时实现获取线电压、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频率等各种基本测量量;并具有计算零序电流、谐波量、过流报警、低周报警、电压越限报警等高级功能。其他能源数据获取尽量采用具有485接口的计量表具,并具有稳定可靠的数据传输技术。
八、设计图纸要求
设计图纸应确保能指导施工人员正确施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说明:计量系统设计的原则、范围、计量状况、表计和设备选用说明;
2、配电系统原理图;
3、配电设备和计量系统设备布置图;
4、低压配电系统表计安装位置一次线示意图:图中应含有出线开关额定容量、互感器变比、供电回路名称、表计位置及编号等内容;
5、数据采集器传输接线图;
6、表计接线原理图、低压柜端子布置图;
7、传输线路清单:包括供给表计的能源信号传输线缆;
8、设备材料表:计量系统所需的表计、表箱、CT、数据采集器及所有安装所需材料;
9、数据采集器/网关接线图;
九、楼宇分项计量工程验收要求
(一)验收条件
1、完成楼宇分项计量装置安装;
2、计量装置在真实条件下运行2周以上。对于有明显用能周期变化的计量装置,可独立验收;
3、设计、施工资料齐全;
(二)验收内容
1、能够准确、稳定的将能源数据传输至区级能源监测系统平台。
2、能源数据传输的内容符合区级平台数据采集要求。
3、楼宇分项计量工程验收以《分项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楼宇计量装置技术导则》、《分项能耗数据传输技术导则》相关技术要求为标准,着重验收计量装置安装的合理性、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和楼宇能耗数据采集与分项计算的准确性。
十、能源数据传输技术要求
由于各单体建筑能耗数据要在区监测平台下面进行统一管理,因此平台下面所携各单体建筑需要按照统一的方式对建筑能耗进行梳理,基本要求如下:
1、IP地址:114.80.244.78:8080
2、准确填写能源监测信息表(见附件)。并向区平台提供信息表的电子文本。
3、计量表具采集数据后按照编号通过符合本指南要求的数据采集器(网关)上传。
为保证与区能源监测平台的衔接和数据传输的匹配要求,建议统一使用Thales-800型数据采集器。
4、按照平台提供的固定ID,将数据上传至中心平台。
5、通讯规约
由单体建筑数据采集器(网关)到中心监测平台,采用二进制格式。如下表:
building_id |
gateway_id |
包类型(数据包/数据ACK/对时请求包/对时应答包/连接包/连接应答包) |
采集时间戳/对时时间(UTC时间) |
字符串 |
字符串 |
字符串 (data/dataack/heart/heartack) |
字符串 |
数据包序号sequence(数据包和ACK有) |
电表名 |
功能个数 |
功能号1 |
数据1 |
功能号2 |
数据2 |
|
例:
连接包: |
0000000001;1;connect; |
连接应答包: |
0000000001;1;connectack;20091015043630 |
对时请求包: |
0000000001;1;heart; |
对时应答包: |
0000000001;1;heartack;20091015043714 |
数据上报包: |
0000000001;1;report;20091015043514;1255581314001;dev1;2;1;33.44;2;3.14 |
数据应答包: |
0000000001;1;reportack;;1255581314001 |
附件:
配电室支路点位表
配电室回路计量点 |
||||||||||
变压器编号 |
配电柜 |
抽屉/开关编号 |
支路名称 |
回路编号 |
下属设备 |
额定功率 |
互感器变比 |
是否乘变比 |
倒闸信息 |
服务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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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表格要求:
1、建筑配电支路及下属所带设备信息要求严格按照点位信息表模版填写。
2、点位信息表模板内支路及设备从属关系要求清晰明了。
3、点位信息表模板内的“下属设备”项须填写清楚,并须把支路下属设备额定功率大于10KW的设备列入点位信息表。
4、对支路下属的各设备类别和功能参数须详细描述。
5、点位信息表模板内的“倒闸信息”项须填写清楚,要确定是否有倒闸,若有倒闸,则要调研清楚是那几条支路进行倒闸,把倒闸的支路名称及以上的各信息要在点位信息表内反应清楚。
其它仪表点位信息表
序号 |
仪表类型 |
安装位置 |
服务区域 |
采集信息 |
仪表型号 |
仪表名 |
仪表地址 |
采集端口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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