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元旦前后建筑工地管理,防范和遏制施工安全事故,根据市区两级政府近期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全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检查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参建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把安全作为检验工作成败的唯一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建设单位、总包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一线作业人员的管理;分包单位要落实施工总包单位的管理要求,确保所承接业务的施工安全;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按标准实施监理,加强旁站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指正问题。
2、举一反三、全面排查
各参建企业项目负责人要亲自带队,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工地安全生产一日一报制度,及时梳理工地现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加强对消防安全、脚手架、临时用电、临边防护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对安全教育、人员持证和在岗情况、卫生防疫、民工宿舍安全等重点问题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一线施工人员意识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从源头上消除隐患。
3、保护民工合法权益
各单位要切实维护建筑民工的合法权益,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必须预留专款,做好建筑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4、合理安排、安全度假
元旦前后,各工地要落实项目负责人全日制值班制度,加强门禁制度,落实防火、防盗和防触漏电措施,合理安排民工的日常生活,确保安全度假。
二、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以工地自查为重点,各建筑工地自即日起组织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是消防安全、重大危险源和民工工资发放。按照一日一报制度要求将检查情况上报至区安质监站。
区建交委将会同有关建设管理部门,在工地自查的基础上对工地安全生产和企业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和抽查,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将依法从严处罚,确保我区建筑工地的安全稳定。
附:2011年元旦前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自查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城市建设 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抄送:区府办、区安委办
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28日印发
(共印80份)
2011年元旦前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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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总包)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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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 项目 |
自查内容 |
自查情况 |
整改情况 |
1. |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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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施工机械设备,设施(含脚手架),用电,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等现场实物安全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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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教育和作业前的安全交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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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及进行现场巡查、监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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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治安管理、卫生防疫和民工宿舍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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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文明施工、防止施工扰民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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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完善和落实预防各类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抢险预案措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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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全监理工作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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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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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查 人 员: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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