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本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和整体形象,努力减少施工对市民生活的影响,降低在建工程施工造成的声、光、尘污染,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市建交委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就脚手架实施不透尘全封闭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营造和谐施工环境为目标,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环保便民的理念,提高建筑业综合管理水平,提升建设工程文明形象,落实“国际静安”的发展战略。
二、目的
通过实施脚手架实施不透尘全封闭,使本区建设工程施工造成噪声、光、尘埃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得以减少,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的受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三、实施区域
(一)主要道路沿线与景观区域的建筑工地。
(二)学校、居民小区周边的建筑工地。
(三)其他需要设置不透尘全封闭脚手架施工的建筑工地。
四、管理部门的职责
静安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是本区建设工程脚手架实施不透尘全封闭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在招标文件备案中,审核建设单位是否在商务标中明确脚手架实施不透尘全封闭的措施费与在技术标中明确脚手架实施不透尘全封闭的施工技术措施要求。
在合同备案中,审核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是否包含脚手架实施不透尘全封闭等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建设单位是否按比例及时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情况进行监管。
在工程项目安全质量报监时,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交脚手架实施不透尘全封闭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本区应实施脚手架不透尘全封闭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以下工作进行监管。
1、建设单位是否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拨付有关的措施费用。
2、施工单位是否编制脚手架实施不透尘全封闭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是否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3、监理单位是否按要求对脚手架实施不透尘全封闭情况进行监理。
五、工程参各方的职责
(一)建设单位
1、工程招标和发包要求:在建设工程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承发包合同中明确设计、施工或者监理等单位有关脚手架实施不透尘全封闭等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
2、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手续时,应提供脚手架实施不透尘全封闭等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脚手架实施不透尘全封闭等文明施工措施费。
(二)施工单位
1、施工总包单位
施工现场脚手架实施不透尘全封闭工作由总包单位负总责,实行统一协调管理。总包单位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脚手架实施不透尘全封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脚手架实施不透尘全封闭管理活动中应保证项目部按照已制定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对脚手架的维护保养,以确保使用安全。
2、分包单位
使用前要认真检查验收。使用过程中未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拆除脚手架组件;确需局部拆除的必须重新修改专项施工方案,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以确保安全。
(三)监理单位
应审查专项施工方案中相关脚手架实施不透尘全封闭措施与措施费用的相符性,并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检查现场不透尘全封闭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脚手架不透尘全封闭设置的要求
(一)材质要求
1、围网。脚手架外侧的安全网应采用不透尘、色彩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材料。
2、脚手架杆件或钢结构件或设备和配件。杆件应当涂装规定颜色的警示漆,并不得有明显锈迹;钢结构件或设备和配件应安全可靠。
(1)钢管、扣件。
施工用脚手架的钢管、扣件质量必须符合《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或《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以及有关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中的规定;钢管、扣件在使用前,使用单位应进行质量检查,并在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下对现场钢管、扣件抽样,委托相关检测机构进行复验。
(2)钢结构件。
钢结构件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选用材料要求,其材质要符合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700)的规定;钢结构件外形尺寸、形状,加工工艺方法要符合设计要求,其焊接工艺应符合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或《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18)中的相应要求。
(二)不同类型的脚手架设置要求
1、落地脚手架
施工现场使用落地脚手架的,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脚手架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后予以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包含设计计算书(设计中应充分考虑挡风系数对架体安全性的不利影响)、节点详图等。
(2)脚手架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等应符合《建筑施工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规范要求。
2、悬挑式脚手架
施工现场使用悬挑式脚手架的,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悬挑式脚手架在搭设之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后予以执行。悬挑式脚手架必须经设计计算(设计中应充分考虑挡风系数对架体安全性的不利影响)确定。悬挑梁应采用型钢。悬挑结构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架体部分应符合《建筑施工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3、附着升降脚手架
施工现场使用附着升降脚手架的,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及使用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后予以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包含设计计算书(设计中应充分考虑挡风系数对架体安全性的不利影响)、完整的制作安装图、不同工况下架体力学计算、应急措施等。非常规的附着升降脚手架的专项施工方案需邀请专家(专家不少于5人)进行论证。
(2)附着升降脚手架应具有足够强度和刚度且构造合理的架体结构,应具有安全可靠,适应于工程结构特点且满足支承与防倾要求的附着支承结构,应具有可靠的升降动力设备和能保证同步性能及限载要求的控制系统或控制措施,应具有可靠的防坠等方面的安全装置。
(3)在提升或遇到大风、台风等不利工况下,应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启动应急措施以确保安全。
七、动态管理措施
(一)对不遵照本通知要求执行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给予相应的处理。
(二)应实施不透尘全封闭措施而未实施的工地,不得评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合格工地,不得推荐参与市、区文明工地等评比活动。
二○一○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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