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JB2300000-2024-045发布机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标题:关于同意上海市北高新园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换发许可证、变更机构注册地以及开设计算机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四级培训项目的批复文号:静人社〔2024〕58号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培训
成文日期:2024-09-06
立即办理
发布日期: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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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北高新园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单位《换发<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关于变更机构注册地址的申请》和《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三、四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三、四级)培训项目的申请》已收悉。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的要求,结合本区民办培训学校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你单位换发《办学许可证》、变更注册地址为江场三路238号906室,以及开设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项目《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三、四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四级)》。
特此批复。
附件:《单位办学内容一览表》
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3日
附件
单位办学内容一览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有效期 | 办学内容 |
1 | 上海市北高新园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 2024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8日 |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三、四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四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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