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新静安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开设
《动画制作员(四级)、计算机维修工
(三、四、五级)》培训项目的批复
上海新静安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单位《关于开设动画制作员(三、四级)、计算机维修工(三、四、五级)培训项目的申请》已收悉。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定的<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82号)的要求,结合本区民办培训机构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你单位开设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项目《动画制作员(四级)》《计算机维修工(三、四、五级)》。
特此批复。
附件:《单位办学内容一览表》
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4日
附件
单位办学内容一览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有效期 | 办学内容 |
1 | 上海新静安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 2022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1日 | 西式面点师(四、五级)、中式面点师(四、五级)、中式烹调师(四、五级)、美容师(四、五级)、美发师(四、五级)、动画制作员(四级)、计算机维修工(三、四、五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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