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JB3301007--2010-002发布机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标题:关于任凤兰等九名同志取得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的通知文号:主题分类:公共服务
成文日期:2010-08-26
立即办理
发布日期:2010-08-26
各有关部门:
经上海市静安区初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于2010年7月18日评审,表决通过任凤兰等19名同志取得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如下:
任凤兰、刘观锡、张友群、陆洪娟、刘琼、沈忆怡、胡骏、吴龙、刘建华、王诚礼、陈懿、经蕾、江启林、程花、何萍、王晓悦、吴琦、胡爱国、施慎淑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主题词:人事 助理政工师 任职资格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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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政办公室 2010年8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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