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JB3302002--2004-004发布机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标题:参加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办事指南文号:主题分类:公共服务
成文日期:2004-04-30
立即办理
发布日期:2004-04-30
1、项目名称:参加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
2、办事所需手续:
(1)失业人员或协保应凭本人身份证、《劳动手册》;
(2)在职职工应凭本人身份证、在职的有效证件;
(3)农村富余劳动力应凭本人身份证、《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登记卡》;
(4)高等院校毕业学年的学生应凭学生证、户口簿、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身份证;
(5)其他人员应凭相应的证件。
3.办事程序:
参加政府补贴培训的学员到各区县职介所、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培训窗口报名
经窗口工作人员对其身份确认和培训指导后,开具“培训补贴证明”。劳动者个人可凭“培训补贴证明”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参加相应的政府补贴培训。
4、收费标准和依据:无
5、办事时限:当场办理
6、办事机构、地址、时间、联系方式:
办事机构:静安区职业介绍所
地址:武宁南路241号一楼大厅
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下午4:30
联系方式:62312261、62312263
7.相关政策法规:
《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政府培训费用补贴的补充实施意见》(沪劳保技[200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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