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各预算主管部门、彭浦镇政府:
根据近期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结合近几年区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在巡察、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区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我们修订了《静安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预算主管部门遵照执行,并将本通知及时转发至下属单位。请彭浦镇政府参照执行。原《静安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静财发〔2017〕2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静安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目录
静安区财政局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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