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及时性,提高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工作职责
各单位要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系统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在单位内部得到贯彻落实,保证各项财务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明确财务会计工作岗位职责。各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一般可分为: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资本基金核算、收支往来结算、稽核、会计档案管理等。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应按《会计法》的规定,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的基本条件,主要职责是:承担单位会计行为责任主体的责任,负责组织和领导单位财务人员开展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和监事工作。
出纳人员主要职责是:办理提取和保管现金,完成收付手续和银行结算业务。负责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业务。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证相符、账款相符、账账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清更正。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其他会计核算岗位职责是: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单位制定的会计政策及实施细则,规范执行会计基础工作和核算流程,准确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账账核对等工作。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内部审计工作,记账人员不得兼任采购员和保管员工作。
2、国有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单位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事业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行使《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职责权限。
二、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会计工作秩序
会计基础工作是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各单位要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使会计人员熟练掌握会计核算各基础环节的规定和要求,做到会记账、记好账。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体系,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1、加强单位依法设置账簿管理。依法建账是国家法律的规定要求,也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的客观需要。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规范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任何单位都不得在法定会计账簿之外私设会计账簿或私设“小金库”。
2、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强化诚信意识。《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就是会计信息要真实地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实际发生情况,不允许以不真实甚至虚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核算对象,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如实反映真实的会计信息,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前提,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关键。每一位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业务时,都必须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增强规范会计核算、不做假账的诚信意识。
3、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审核原始凭证,这是法定职责,也是确保会计资料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了防止利用原始凭证舞弊,避免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凡支付咨询费、会务费、培训费等费用必须附详细费用内容的清单,经会计人员审核无误并由领导审批后,方能进行会计处理。
4、严格收入管理,杜绝违法行为。单位的各项收入必须由会计机构开据专用发票办理业务,一律不得使用其它收据办理收入业务,各项收入必须全部交银行存储,严格杜绝白条收费,坐收坐支,代收代支,不得以个人名义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确保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严格遵守货币资金的管理制度。各单位应在规定开设银行存款账户,如实、全面反映货币资金活动情况的进出,核算单位货币资金。除此以外,不得设立任何具有货币资金首付内容的其他账户。
三、完善健全单位会计监督制约体系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要求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重大对外投资、财产处理、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应当明确。严密有效的内部监督制度是会计监督的基础,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贯彻执行,促使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不断规范化,财务会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1、建立内部稽核制度。按照职责明确、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原则以及内控制度的要求,合理设置会计组织机构,界定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和授权管理权限。指定专人对有关账证进行审核、复查,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上的差错和舞弊行为,提高会计核算的工作质量。
2、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单位内部要设立专门的审计机构,配备相应的审计人员,明确审计机构独立于经营管理层。其职能不仅仅是对国家政策、法规的遵循情况进行审计,还包括对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的监督、检查等,通过内部审计工作,实现科学管理。
静安区财政局
201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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