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
对区政协二届四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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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静安区司法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的重要指示,以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不断深化“大调解”工作体系,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和区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努力构建“集约高效、横向联动、纵向互动、合力推动”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新格局。
一、构建上下联通的法治服务网络,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组织构架
2023年底,静安区在不断夯实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的基础上,积极整合法治资源,深化完善整体布局,在区委政法委牵头下,成功打造全市首家综合性法治服务一站式、实体化平台——静安区法治服务中心,司法行政职能部门开设服务窗口常驻办公,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选派专人入驻联合办公,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随叫随驻,实现各类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构建以区级法治服务中心为核心,14个街镇法治服务中心为主阵地,265个居村委和若干商务楼宇、园区法治服务工作站为“神经末梢”的“1+14+265+X”三级解纷网络,形成各具特色的法治服务工作模式。同时,全区1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聚焦复杂程度高、专业性强、化解难度大的行业领域,全面下沉并辐射各级中心和工作站,形成横向功能集成、纵向层级贯通的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体系。
二、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夯实基层调解力量
针对近年来各街镇专职人民调解员严重缺乏的突出现实问题,2024年,经区委常委会第122次会议审议通过,区委政法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静安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在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创新采取“3+2”模式(3名社区工作者+2名退休返聘人员作为专职人民调解),在区行专业调委会采取“1+2”模式(1名就业年龄段专职调解员+2名退休返聘人员)组建人民调解员队伍。自政策部署以来,各街镇积极配合落实,目前共有在职年龄段社工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29人,招录退休返聘人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15人;区行专业调委会新招录在职年龄段专职人民调解员4人,切实缓解了我区基层人民调解员短缺的问题。印发《静安区司法局关于人民调解办案经费补贴发放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保障体系;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活动,激发人民调解员工作热情和自我价值感的提升。
三、深化各类非诉解纷机制的协调联动,构建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共同体
以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为先,充分发挥“三级法治服务平台”“上海司法智慧调解平台”“解纷一件事”平台等统筹协调枢纽作用,形成先行调解(原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警调对接、复调对接、访调对接、援调对接等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网络。
“先行调解”依托“上海司法智慧调解平台”与“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进行在线对接,由法院将待调解案件由“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推送至“上海司法智慧调解平台”,统一委派(委托)给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由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再将案件委派(委托)给具体经办的调解组织,实现“一门式”接收、分流、调处和反馈,有效缓解诉讼压力。
“检调对接”对于由民间纠纷引发刑事案件,涉及人身、财产损害部分,双方有调解意愿的,检察机关可进行委托调解,就案件中的民事责任和解息诉,有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警调对接”深化打造“三所联动”新型工作机制,
突破传统的公安司法联动模式,引入第三方律师力量参与,在全区14个街镇法治服务中心、16个派出所分别设立“三所联动”矛盾纠纷调处室,创新实现“三所联动双挂牌”。268名社区民警、32名人民调解员和15家律所的32名律师共同参与。“三所联动”采取双向启动机制,派出所可依托综合信息研判平台,通过对“110”警情、窗口接报、12345热线、信访件、网络舆情等进行分析研判,发现矛盾纠纷隐患,将其引入“三所联动”机制;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受理、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中,认为必要时,也可通过司法所主动邀请派出所、律所共同开展调解,在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中提升矛盾纠纷调解质效。
积极在“三所联动”的基础上探索引入市监、法院、检察院等多方力量参与,形成“三所联动+”工作模式。如北站街道将街道市场监管所纳入“三所联动+”工作,由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律师事务所共同签约,成立“伟炜道来”多元化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室、消保共治联盟。彭浦新村街道依托“三所联动”基础模型,构建与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市场所等多方联动机制,案件来源渠道延伸至居民区及楼道,进一步提升案件类型全面性。下步,将在区总工会的支撑配合下,在各街镇建立“三所+工会”劳动争议联动调处机制,协同配合参与劳资劳务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健全“三所联动+”协同解纷模式。
四、积极培育商事调解组织,助力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静安区是商业核心区,也是上海市融资租赁纠纷诉前调解、普惠金融试点区之一,近年来,区司法局与时俱进,不断推动、发展商事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对商事调解组织及其商事调解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成立善法、春风两家以商事调解为主要业务方向的民非组织。两家民非组织组建了“实践经验丰富、调解能力突出”的专业调解队伍,通过“调解员+律师”的专业调解小组推进纠纷高效化解;制定公开合理的诉调对接收费标准、探索创新司法确认等制度,着力提升“调解优先”的企业认同度。2024年,两家民非组织成为静安区法院特邀市融资租赁纠纷诉前调解、普惠金融调解组织,稳定承接法院委派或委托的符合调解前置的商事案件,予以专业高效化解。区司法局会同区工商联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商事调解推介活动,有序推进商事调解“和”计划,提高商事调解知晓率,引导经营主体选择商事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加快我区营商环境的法治化进程。
五、优化整合社区法律资源,推动社区法律服务效能最大化
优选具备2年以上的律师执业经历,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知识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的律师参加居村法律顾问工作,并在公众号上公布各居村法律顾问结对情况,加强法律顾问宣传工作,扩大知晓度。每年年初由居村(社区)、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方共同签订《居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协议书》,居村法律顾问按照协议书要求,积极参与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法治宣传等活动,引导居民依法依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按需为居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促进居村(社区)依法治理水平的提升。每年年中、年底分别组织开展居村双顾问半年及年度评审活动,从各街镇“居村双顾问”台账中进行抽选检查,对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做到严格质控。鼓励工作成效好、居民好评度高的法律顾问续聘,持续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2025年,计划修订《静安区居村(社区)双顾问绩效评审细则》,在居村法律顾问工作内容中增加“三所联动”职能,将“居村双顾问”工作与“三所联动”工作机制衔接融合,进一步发挥居村法律顾问在解决基层法律问题中的核心作用,为全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成效打好基础。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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