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镇:
现将《2025年静安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
2025年3月31日
2025年静安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上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静安区关于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监督内容
(一)《上海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街镇对标《上海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全面完成。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及监督办法实施情况
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街镇按照《上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情况,确保监督体系有效运行。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街镇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情况,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三)统一综合执法系统使用情况
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街镇对接或使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办案情况,确保系统有效利用,重点关注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数据质量(包括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是否完备、文书要素是否缺失等)。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街镇依托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开展评估清理,梳理分析实践中虽有法定依据但近五年未发生、极少发生且没有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行政执法事项,有针对性地提出清理建议。
(四)涉企行政执法情况
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街镇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的情况,切实加强对涉企行政检查的监督和管理,具体包括检查事项“双透明”,检查标准“双认可”,检查方式“双随机”。推广“检查码”的应用,做到“凡检查必亮码”,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街镇拆违执法问题整改情况
各街镇是否对拆违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确保行政执法程序合法合规,违法事实认定准确无误,有效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各相关区级执法部门执法事项的下放与衔接情况
各相关区级执法部门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擅自将本部门的执法事项转交给街镇执行的情况。同时,对各相关区级执法部门在处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投诉案件时推诿责任、以属地管理为借口,将本应自身承担的责任转嫁给街镇的行为进行监督。
(七)各相关区级执法部门执法职责的履行与协助情况
各相关区级执法部门执法职责履行情况,确保履行好自身的执法职责,并积极协同其他部门共同推进执法工作。监督各相关区级执法部门是否存在以督查、考评街镇来替代应尽的执法职责和协同义务的情况。同时,对于各相关区级执法部门对街镇执法工作协助不力,未按街镇诉求及时复函,导致街镇在执法过程中获取前置许可信息受阻的问题,一并进行监督。对于本区相关区级执法部门仅扮演“裁判员”、“监督员”角色,而不实际参与执法工作的情况,视情开展专项监督,以确保执法工作的有效推进和公正执行。
(八)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街镇是否深入推进落实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的数字化、智能化建设进程,加强信息技术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促进行政执法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共享,以科技手段提升行政执法监督的效能和准确性。
二、工作安排
(一)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年度工作计划
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街镇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活动特别是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执行情况,以及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和普遍问题等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时间:3月底前)
(二)积极探索开展行政执法效能评估
根据市司法局对执法事项的相关分类和标准,定期对本区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效能评估,评估内容涵盖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探索开展市民群众、经营主体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测评。(完成时间: 12月底前)
(三)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评查,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裁量权基准适用、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等作为案卷评查的重点内容,并通报评查结果、督促有关行政执法单位整改相关问题。(完成时间:9月底前)
(四)落实顶格处罚备案工作制度
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街镇要将本单位作出的顶格行政处罚案件自作出之日起10日内报区司法局备案,尤其关注大额顶格罚款类处罚。区司法局对明显过罚不当的及时督促改正,纠正解决“效果重罚”、“过罚不当”等问题,必要时视情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决定书。(完成时间:全年)
(五)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心理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
区各行政执法单位、街镇要全面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心理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与疏导服务。同时,建立健全心理危机识别、评估与干预体系,确保执法人员在面临心理困扰或危机时,能够迅速获得有效帮助,保障其身心健康,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完成时间:全年)
(六)开展街镇对各相关区级执法部门的考核评价
组织开展各街镇对各相关区级执法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重点将各相关区级执法部门是否存在违规对街镇进行考核、排名,以及对街镇执法协助不力等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内容。(完成时间:10月底前)
(七)开展涉企执法专项行动
积极响应国家有关部署,组织开展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重点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不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同时,聚焦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关注罚没款异常增长、大额顶格处罚等趋利性执法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执法行为公正、合法、合理,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完成时间:全年)
(八)完善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
持续完善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的区级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协调联动机制顺畅运行,有效提高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水平。(完成时间:10月底前)
(九)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年度总结
区各行政执法单位、街镇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5年度总结,回顾制度执行成效,分析存在问题不足,总结经验教训,明确改进方向,持续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完成时间:10月底前)
(十)迎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终期评估
区各行政执法单位、街镇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细致地梳理三年来的工作成效与亮点,迎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终期评估。要深入挖掘典型案例,用具体数据支撑工作实绩,客观、真实地总结经验成果,确保终期评估材料详实、准确、有说服力,充分展现行政执法工作的改进与提升。(完成时间:9月底前)
(十一)其他监督
对其他依法应当监督或根据国家、市政府、区政府要求开展监督的事项,以及引发舆情需市、区政府关注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事)件、12345政务服务热线高频投诉执法问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完成时间:全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各行政执法单位、街镇要从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监督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按计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切实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
(二)强化协调联动
区司法局将依托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研究解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推动信息互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三)强化监督实效
综合运用案例指导、案卷评查、工作情况检查、统计分析及工作报告等多种监督方式,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监督的实效性与严肃性,构建全面、系统的监督体系。在执法监督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秉持客观公正原则,严格运用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和决定书等形式,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建设。对于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人员涉嫌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于阻挠、妨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上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维护执法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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