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已经解决
王丽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中途之家’人员周转问题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后收到后,局领导非常重视,一致认为:“中途之家”作为区级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对于解决我区三无刑释解矫人员(下称三无人员)临时安置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按照安置帮教工作规定,司法局只负责刑满释放人员五年内、刑释解矫对象三年内的安置帮教工作。但三无人员入住中途之家后人员流动周问题一直存在着瓶颈。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进“家”容易出“家”难。刑满释放三无人员回归后,通过指导协调,都能及时在中途之家安置,部分三无对象通过指导其就业、申请帮扶补贴、廉租房等,可以顺利转出中途之家,但也有三无人员因身体、年龄、家庭等原因无法申请廉租房、无法就业、即使出了帮教期因无家可居依旧无法转出的现象,导致入住中途之家后不肯离开无法形成流动。目前,我区安置在中途之家的三无人员共7名。除一名2022年12月,彭浦新村街道临时安置的一名三无对象外,其余六人均超过五年帮教期。
二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未全面铺开。目前,我区各街道参加“洪智中心“中途之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还未全铺开,仅南京西路街道、石门二路街道、曹家渡街道、静安寺街道、江宁路街道、天目西路街道和临汾路街道参加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其余各街道均未购买,如有三无对象临释安置入住中途之家,只能依托洪智中心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自行补贴运作,导致中途之家安置难、运作难,经费紧张。
为此,我局建议:
一、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中途之家建设。上海市洪智城市小区管理服务中心作为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先后建立了区级过度就业安置基地、中途之家,为我区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就业安置起到推进作用。作为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中途之家的建设和运作需要依靠政府的支持,目前,我区仅七个街道承接了洪智中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但三无人员安置需要做到全覆盖,为此,建议街道加大对洪智中心“中途之家”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予以支持中途之家运作。
二、规范中途之家进出审批流程,强化责任落实。对原有制定的“中途之家(基地)入(离)家人员范围及流程”进一步细化,明确入(离)时间范围,临时安置时间最多不超过五年,帮教期满必须离站。后期,应由街道、民政、救助等部门将其纳入困难人群进行帮困扶助托底安置。
三、强化指导,落实帮教。司法所要对安置在中途之家的三无刑释解矫人员每季度至少走访一次,了解其思想、生活、就业等相关问题,制定帮教措施。对于帮教期满前三个月的三无刑释人员及时和街道报备,确保帮教期满及时转出。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
2023年4月10日
承办单位领导签名: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天目中路606号 邮政编码:200070
联系人姓名:孔丹 联系电话:62302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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