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部)室,区法律援助中心、闸北公证处、静安公证处,各司法所:
现将《2022年静安区司法局工作总结》和《2023年静安区司法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分析总结、细致谋划,在新的一年鼓足干劲谋新篇、开新局,为加快建设卓越的现代化国际城区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
2023年2月20日
2022年静安区司法局工作总结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新一届区委、区政府五年工作的开局。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力投入抗疫阻击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同时,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和法治保障等职能工作。
一、彰显责任担当,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大仗硬仗
一是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3月疫情发生以来,区司法局党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号召全系统党员带头担起政治责任、带头发挥党员作用、积极投身抗疫一线,全力打赢大上海保卫战。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到,期间还选派20余名机关干部,驻点街道社区、方舱医院、转运专班,支援一线抗疫工作;司法所全体50余名干部则全力配合街镇投身社区一线疫情防控;司法行政系统内1628名党员完成社区报到,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党员群众参与社区防疫志愿工作5273人次,累计捐款逾13万元,捐赠各类防疫物资、生活物资等近60万元,开展线上法律讲座、公益法律咨询404次,发布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热点问题专业文章181篇,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行政人的忠诚、使命与担当。二是切实筑牢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法治保障专班机制。推动组建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专班,落实日报制度,及时传达市疫情防控法治保障专班会议精神、工作要求,保证信息畅通。持续推进防疫行政行为依法依规。印发《静安区疫情防控相关行政行为法律风险应对工作举措》,组织各相关单位、各街镇全面梳理有关封闭隔离、场所征用、政府保供、通行证管理、工伤认定以及涉疫信息公开等涉疫行政行为的落实情况和存在风险。积极贯彻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执法工作的指引》,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核酸检查、“扫码通行”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全面依法有序实施。有效应对涉疫法律风险。开展防疫文件合法性审查,对疫情封控期间本区各委办局、街镇出台的共计90余件防疫文件完成梳理汇总,积极组织各街镇对下辖居村做好疫情以来所发防疫文件、通知等文件的汇总梳理及合法性审查复核工作。三是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法律宣传。以“绎法静安”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通过问答、图解等形式推出依法战“疫”法治系列风俗画,重点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工作。聚焦“规范社区团购行为”“核酸筛查应检未检”“网络圈群散播谣言”“利用疫情诈骗”“涉疫劳动争议纠纷”“企业复工复产”等群众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具体案例开展相关法条解析,共编发疫情防控微信50余条。
二、把牢站位方向,推动司法行政党建工作稳步提升
一是坚持以“四责协同”为抓手,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两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廉政责任。认真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配合派驻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二是筑牢思想根基,做实做强律师党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常态化、长效化,对系统内145家基层党组织全面开展了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服务基层的能力。加强对小型律所党建工作指导,指导37家律所党组织有序开展换届工作,指导7家律所成立党支部,另有2家律所正在筹备建设党支部,2家党总支正在准备升格党委。三是深化人才梯队建设,强化选才育才机制。共推荐静安区杰出人才3名,领军人才10名,中青年拔尖人才9名。推荐青年英才14名,为青年在静安成长成才提供有力支持和推荐。同时,完成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中级职称申报相关材料的审核200余人。四是坚持以筑牢防线为目标,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坚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大力开展以廉洁勤政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积极组织各类践学活动,开展“涵养正气·永葆清廉”的廉政月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和纪法观念,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稳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静安区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举措》,就进一步推动学习宣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作专项部署。组织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二是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印发《静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有序推进依法治区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组织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会议,总结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提升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成效。加快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积极推进基层法治观察工作,制定《静安区关于全面推行基层法治观察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基层法治观察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统筹设立我区基层法治观察点25个,涵盖行政权力监督、行政执法、医疗卫生、教育、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社会治理等领域。持续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召开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座谈会,专题研究示范创建工作指引;召开基层法治建设推进会议,积极发挥示范创建街镇的引领作用,推动街镇挖掘更多亮点特色,不断提升创建实效。组织开展法治课题调研、优秀案例征集活动,推动各单位深入挖掘法治建设典型经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三是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深入推行述法工作,区委书记、区长率先垂范,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暨专题述法会上作述法报告。探索开展部门述法,组织各相关单位通过召开述法专题会或书面报告等形式向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就年度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述法。继续加强法治建设考核工作,推动将法治建设纳入2022年度机关部门绩效考核,进一步优化考核实施细则。四是持续强化法治督察。继续推动法治督查纳入区委2022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联合区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办公室开展医疗废物处理专项法治督查,通过自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查阅台账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依法依规管理,确保有关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职责,推动法治建设责任压实。有力推进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开展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上海法治建设“三个规划”推进情况、密室和剧本杀、共享单车清运事项等法治督察工作,并分别按要求、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四、坚持以创促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按时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分别向区委书记会、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以及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继续推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分解季度任务,确保任务举措有效落实。研究起草《2022年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落地。二是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积极做好前期准备,组织各单位进一步梳理基础台账,对相关制度文件、经典案例、总结报告、宣传报道等佐证材料再梳理完善;逐一对接薄弱指标牵头部门,推动指标牵头部门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及困难,加快改进提升指标完成质效。圆满完成实地核验,召开迎接第二批国家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地核验部署动员会,全面部署示范创建核验工作;实地走访重点部门、街镇了解迎检情况,现场查阅执法案卷、文件制度等台账资料,统筹全区各单位推进实地迎检工作,已成功创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三是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健全完善法律顾问使用机制,制定《静安区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全方位规范法律顾问管理,进一步推动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团参谋助手的作用,安排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参与医疗废物处理专项法治督查、涉疫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工作。深入排摸2022年各单位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开展街镇法律顾问专项调研,进一步了解全区各单位法律顾问的聘用形式、费用、服务内容等。牵头做好我局2019-2020年静安区法律顾问经费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的反馈意见,对照审计报告逐条梳理整改措施,逐一销号。四是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组织召开执法协调小组会议,推动执法领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根据《关于2022年静安区营商环境迎评暨营商环境考核工作方案》要求,牵头做好我局相关指标的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考核分值、计分方式、配合单位等内容。全面梳理我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及时发现推进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落实成效。
五、积极推进改革,扎实促动复议工作增质提效
一是严格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为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指引。全年,共收到以区政府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464件,充分发挥复议调解机制的重要作用,将行政复议打造成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切实化解行政争议190件。全年,我区行政机关共涉122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宣判(含去年结转案件)131件,区政府及部门行政诉讼一审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案80件,出庭应诉率93.02%。推行重大疑难案件科室议案制度,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水平与质量。此外,还对复议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进一步规范和纠正行政行为。二是保障行政复议委员会履行职能。9月,召开我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静安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情况的汇报》。召开案审会,充分发挥区行政复议委员会专业性和公信力作用,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成案卷评查小组,采取一卷一表的方式,重点从执法主体、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规范、处罚裁量、文书要素、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全程记录等九个方面进行评查,形成案卷评查工作报告。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相关要求。对各行政执法单位以区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以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统计并汇总上报。做好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证换发及清理工作,全年通过审核新办、换证、注销行政执法证1200余张。五是配合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合做好执法事项下沉工作,加强对司法所承担的法制审核、听证、复议等工作的指导,开展对街镇行政执法证管理情况、行政处罚听证情况、行政执法监督情况进行调研。六是认真开展法律事务协调。共审核区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各类文件55件,另审核拆违案件7件,及时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区疑难复杂法律事务进行调处,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六、持续深入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是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宣讲团,宣讲团成员21人,由我区执法、司法、普法工作机关,高等院校及法学研究相关单位推荐的领导干部、法官、检察官、专家学者组成。全年,宣讲团成员共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8次。二是抓好重点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月活动,与区检察院合作反诈直播活动,由社区“法治带头人”参与拍摄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片《长寿密码》被学习强国、中国长安网、上海长安网、上海静安等媒体相继转播。与专业律师团队携手创作法治话剧《代理人》。三是开展履职评议。组织召开2022年静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全体(扩大)会议,发布《2021年静安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工作评估报告》。四是加强重点对象普法。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应知应会清单”,组织全区新提任领导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法治专题学习。梳理学习建议清单,创新开发模拟考试小程序,累计使用12000余人次。深入开展“沪小信”普法宣传进校园主题实践活动,创作“防范线上诈骗 构建网络安全”主题动画,在“绎法站点”、电梯看板等点位投放“沪小信”宣传版面,宣传上海“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条进行释解。配合教育局做好“法治进校园”工作,邀请专业律师录制知识产权专题讲座。五是落实普法责任。制作2022年普法日历,完成7号线法治专列全新布展,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春运期间,以上海站南广场春运大棚为主阵地,宣传春运返乡防疫相关规定以及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为来沪务工人员提供专业便捷的法律服务。组织专业法治志愿队伍,深入社区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系列主题宣讲活动。六是赓续红色法治文化基因。以喜迎党的二十大、纪念首部党章通过100周年为契机,举办“百年辅德里,循法而行再出发”党内法规主题宣传活动,办好首届上海法治文化节静安专场。因地制宜设计红色法治文化体验路线,联合天目西路街道举办“传承红色法治文化,共制法治时代蓝图”法治文化路线徒步走等活动,不断丰富人民群众法治文化体验感。依托“绎法院线”品牌效应,组织法治阵地参观、法治电影赏析等群众性活动。聚焦空间法治文化建设,推动非虚构戏剧、歌曲《辅德里》,“法制夜市”反诈系列脱口秀、微话剧《守护》、主题演讲节目等法治文化精品多平台展示、多渠道传输、多终端推送。七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用好“绎法站点”地铁法治文化阵地资源,持续让红色法治文化走进公共交通、走进楼宇、走进社区,融入群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我局推荐的“两阵地一活动”(静安公安教育基地、北站议法空间和静安公安法制夜市),被上海市法宣办命名为第三批上海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和品牌活动。八是夯实基层依法治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挖掘法治建设优秀案例16个,其中宝山路街道加装电梯案例被市局推荐参与第三届长三角基层依法治理论坛。完善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培育库,做好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推荐申报工作,其中彭浦新村街道第五居民区被上海市推荐申报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推进“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评选出首届静安区十佳“法治带头人”,发挥榜样示范带头作用,夯实基层法治建设。
七、不断细化举措,提升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持续加强社会面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对重点领域矛盾纠纷采取针对性的化解和防范措施,为二十大的顺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智慧调解”系统接收110非警务警情纠纷工单10314件,均得到平息缓解。做好医疗纠纷、劳动用工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加大对涉疫新型矛盾纠纷的研判和排查化解,5月成立“5+2”区涉疫医患纠纷调解服务团,为涉疫医患矛盾化解提供法律专业支撑,成功调解305件涉疫医患纠纷。6月后,以复工复产复市为目标,快速高效处置各类矛盾纠纷。全年,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纠纷10603件,成功化解10151件,成功率为95% ,制作书面协议书2716份。二是坚持以“诉源治理”为目标,着力深化非诉讼争议解决机制。深化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建设,吸引各类解纷机构入驻中心,积极发展支持民非调解组织建设。成立上海静安区善法调解服务中心,用第三方专业力量缓解民商事、金融类矛盾纠纷,减少法院诉累。依托“区-街道-居村”三级分级调解机制,将纠纷精准分流至相关非诉解纷组织,有序推进调解程序前置工作稳步落地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中心枢纽、平台作用,通过一站式“云上”解纷服务,实现“纠纷化解不停步”。全年,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线上智慧调解系统共接收工单940件,其中受理712件,调解成功598件,调解终止97件,调解成功率为84%。线下窗口接待上门咨询1123人次,受理案件39件。加强各类解纷机制的衔接联动,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力。与区检察院共同发布《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公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的实施意见》并举行“检调对接工作室”揭牌仪式,建立检察机关直接委托人民调解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与静安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签署《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工作备忘录》,明确体制机制,加速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优势互补的知识产权多元化解体系,推动铸就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履行好居村法律顾问工作职能。多形式开展“法律+心理”线上线下服务,推动律师、心理咨询师在化解社区“老、小、旧、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成果的“获得感”和“满足感”。在疫情期间坚持“服务不断线”,调整优化服务模式,通过微信塔群、电话、视频等“非接触”途径,为结对社区提供线上法律服务,体现法律服务的速度与温情。全年,全区居村法律顾问共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3669件,参与纠纷调解499件,为居村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意见103件。心理顾问提供各类心理服务1030次。四是坚持以“人民参与”为宗旨,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人民监督员管理系统”选任平台启动以来,已为29个案件随机抽选143次,抽选出43名人民监督员,有效实现法律监督的公开、公平与公正。五是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水平。紧扣市局《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 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作为,主动担当,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基础,有力推动《关于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实施方案》落地见效,有效提升司法所作为新时代基层综合法治工作部门,在统筹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在推进社区法治建设中各项职能发挥。
八、简化优化服务,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提升
全年,静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律师类行政审批初审1203件、“两公律师”受理初审28件;法律咨询窗口接待来访4613人次,12348热线接听9970人次;法律援助案件受理2234件。一是加强防范,严格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管理。随着疫情形势不断变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坚持严格执行场所开放和接待要求,不断调整升级各项防控措施。二是持续发力,抓好本年度公共法律服务满意度自查。制定我局迎接第三方测评工作方案,对辖区内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居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调研、法律服务指引、服务窗口软硬件核查。对自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给予工作指导,及时督促整改。三是优化流程,持续提供规范高效便捷服务。全力配合市、区两级关于“一网通办”推进工作,持续深化法律援助“一件事”的便民利民服务。持续优化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高频事项的“两个免于提交”,确保电子证照调取形式落地,已有2686项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调取,为去年同期260%。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填报,修改完善办事指南792件次,新增公共法律服务事项474件,新设立区自管公共服务事项9件,强有力地推动静安区“一网通办”工作。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一网通办”网上预审专窗,实行“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员”吊牌上岗,积极引导申请人和群众使用网上平台,形成“线上申请、线下审核”的办事模式,有效提高行政审批的网办率。四是优化调整工作机制,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根据法律援助法相关规定,及时梳理案件受理、审查工作流程的最新变化,更新制作《经济困难状况说明》、《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承诺书》等;公开办事制度,在窗口开展“好差评”;进一步完善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绿色通道”,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简化办事手续,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继续落实“全市通办”、异地协作等工作机制,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法律服务。以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创建为契机,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做细、做透、做优。强化部门联动,探索机制创新,推进支持起诉制度;进一步完善区法援中心-街镇司法所-居村联络点三级法律援助网络,扩大法律援助在基层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健全区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劳动仲裁院、妇联、侨联、区委老干部局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机制,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加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宣传,3篇撰写的案例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作为全国性指导案例。区法援中心申报并获评第二十一届上海市文明单位。
九、强化规范监管,保障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抓好年度考核工作。有序开展律师行业年度考核,及时与市司法局、区科委等沟通协调,通过网上预审、开具证明等变通方式,尽可能减少对律师执业、律师事务所外籍雇员工作签证延期等的影响。帮助律所出具外籍员工申请工作延期材料,完成对律所、执业律师的年度考核。完成公证、司法鉴定行业年度考核。二是全力做好法律服务执业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疫情期间案件办理工作的流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案件、规范执法。规范律所管理,加强对律所的检查工作。结合教育整顿活动开展律师事务所执业专项检查活动,督促律所规范内部管理。对全区律所分批开展规范化建设和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注重督促律师事务所切实履行管理律师的主体责任。督促律师自省自律,严格依法开展执业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通报力度。全年共受理律师投诉案件140件,全部办结;受理公证投诉案件4件,办结4件;受理司法鉴定投诉案件18件,办结18件。三是做好其他方面的监管工作。抓好法检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对法检退休后从事律师执业的人员开展专项清理整改。确保党的二十大召开期间政治安全。抓好“公证质量建设年”专项工作,制定《关于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抓好合作制公证处的监督管理。抓好司法鉴定日常监管和重点工作“两结合”,开展全面评查工作,并督促按期落实整改。
十、持续纵深发力,推动法律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大力推动律师行业发展。出台《静安区关于促进律师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及配套实施细则,获区政府转批。进一步明确了律师行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从7个方面为律师行业发展提供有利支持,为我区律师行业发展带来强有力的推动。组织召开静安律所20强元宵座谈会,有效推动了我区律师与公证行业业务的进一步互联对接。指导区律工委举办“静安合伙人”法律职业精英圆桌会议——沪上律所专业化发展沙龙,成立静安青年律师联谊会,进一步团结、凝聚青年律师。进一步推动提升本区“两公”律师覆盖面,规范“两公”律师管理,本年度新增设立公职律师单位数2家,新增设立公司律师单位数1家,新增公职律师23名,公司律师4名。二是推动律师事务所承担社会责任。深化“百所联百会”活动,与区工商联积极合作,通过加强律所与企业商会的合作联系机制、设立律师值班岗等方式,进一步推进“法治体检”项目为企业提供更深层次的法律服务。鼓励律师参与乡村振兴等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律服务工作,今年国浩上海响应司法部、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号召,积极助力国家基本解决“无律师县”问题,设立国浩律师(拉孜)事务所,派驻律师驻藏开展工作,结束西藏拉孜县“零律师”历史;瀛东所连续三年开展“爱在彩云之南”项目,今年赴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阿猛镇并携手阿猛镇中心学校再次开展“情寄彩云,心系阿猛”捐资助学活动。三是持续推进公证行业良性发展。研究制定《关于闸北公证处重振发展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专班驻点督导工作。做好队伍稳定工作,加大对闸北公证处的宣传和推介,为闸北公证处挖掘更多业务增长点。进一步提升服务能级,推动三家公证处之间跨团队合作,组建静安公证法律服务团、公证业务咨询委员会,进一步提升我区公证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做好公证行业和司法鉴定行业推优选才工作。
十一、强化管控帮扶,牢守社会面安全底线
一是全力以赴做好重大时间节点期间安保工作。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安保工作,不断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邀请区检察院共同成立检查组,对我区14个街镇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专项检查。加强联动,齐抓共管,积极与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就重点重要人员的共同管控等事项开展协作,与司法、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及时互通信息、强化人员联管。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开展“迎接二十大 岗位大比武”活动。二是增强教育帮扶工作实效。加强信息核查,强化无缝对接,主动和各监所、公安人口办、兄弟区对接,助力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区。本区户籍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率100%,安置率100%。严格走访排查,更好地开展精准帮教、分类管理。编印《静安区安置帮教回归指南》,落实低保、临补、帮助就业等多方面帮扶措施,有力维护社会面稳定。指导区社会帮教社会志愿者协会换届改选。
2023年静安区司法局工作要点
2023年,区司法局将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同时,守好安全稳定底线、追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平安静安、法治静安建设。
一、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
坚决响应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伟大号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始终牢记“三个务必”,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特别是报告中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的重要部署,并将其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的具体工作中,努力在新的赶考之路上交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答卷。
二、深化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持续加强对大、中、小型律所调研指导,规范律所党组织建设,引领律所健康发展。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多层次、分步骤、全范围组织行业内各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开展讲座培训、支部书记与优秀青年律师学习交流会,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静安律师队伍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深化党建联盟与示范基地双品牌建设,强化品牌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引领作用,培育更多“又专又红”新时代人民律师。结合静安“一轴三带”发展布局,增强党建联盟、示范基地对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的辐射能效,发挥党建工作思想引领、价值塑造、业务扶持的示范效应,实现“以大带小、以强带弱”,引导律师行业更加规范发展,更好服务经济产业社会发展。
三、深化人才培育培养、干部队伍建设
营造有梯队、高品质的人才生态,从思想上加强武装,在专业上精雕细琢,于素质上全面发展,努力培育出一批政治过硬、专业精湛的优秀人才、行业领军人物和社会责任践行者,为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法治人才。同时,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强化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分析研判机制,深化对优秀年轻干部动态、高效、长线的培养管理机制,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服务大局、履职担当的能力。
四、深化作风建设,落实严管厚爱
从严从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扭住责任制“牛鼻子”,抓住党委关键主体,进一步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司法所、公证、律所等基层单位延伸;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积极运用专项检查、节日提醒、案件警示等方式,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做实驻点监督“后半篇文章”,后续将坚持把派驻组反馈意见当做“一面镜子”,勇于直面问题,敢于承担责任。
五、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再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具体任务、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具体举措,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全面依法治区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全面依法治区的强大动力。二是加大推进依法治区任务举措。结合《静安区全面依法治区建设规划(2021-2025)》,研究2023年区委依法治委员会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依法治区办会议,部署推进依法治区年度工作,继续发挥依法治区办在统筹、协调、推进全区依法治区工作方面的积极作用。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开展好专题述法、书面述法以及部门述法,并进一步拓展述法工作的深度。三是扎实开展法治督察。继续完善区督察工作机制,推动将法治督查工作纳入区委2023年督促检查工作要点,紧密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开展专项法治督查。继续推进医疗废物处理专项法治督查,督促区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工作,确保督察闭环机制完善。
六、发挥示范创建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启新征程
一是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统筹、协调、推进《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落实,谋划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发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引领作用,努力推动我区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工作经验,不断提升示范创建成效。二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召开执法协调小组会议,推进落实执法领域重点任务。加强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督促、指导,进一步推进我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推广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推动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贯彻落实。三是重点加强法律顾问管理。继续推进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法治督查等工作,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推动法治静安建设中的作用。督促指导各单位使用好、管理好外聘法律顾问,做好全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监督管理及年度备案工作。
七、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再创新佳绩
一是全面推行基层法治观察。健全完善基层法治观察体制机制,加强对基层法治观工作的指导,推动基层法治观察点逐步推出具有质量的法治观察建议书,切实发挥基层法治观察点解决法治问题的实效。二是组织开展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及时发动各街镇参与示范创建,做好沟通协调及指导工作,推动我区更多街镇成功创建。三是进一步推动形成基层法治建设“静安亮点”。加大对各街镇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鼓励各街镇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探索出更多具有静安特色的基层依法治理新路子。
八、稳步推进改革,健全行政纠纷争议法治化解决机制
一是加快行政复议局新址建设。整合行政复议、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多项功能,致力于为静安区居民提供一站式、立体化、全方位的行政纠纷解决途径,进一步打造便民利民的行政复议实体平台。二是开设复议便民咨询收案点。拟在全区具备条件的街镇设立行政复议便民咨询接待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民利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三是拓展多渠道争议化解方式。健全多方合作联调联动机制,形成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合力,提升案件化解调解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优势,继续贯彻落实好“应调尽调、愿调则调、能调尽调”的原则,积极对各类行政争议开展案前、案中、案后调解,力争将行政争议解决在复议程序中,使行政复议工作更加体民情、得民心,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四是提升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能级。切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的合议优势、智库优势、纽带优势,加大监督和纠错力度,努力拓展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参与案件审理的方法和领域,进一步体现裁量主体的公正性,促进行政复议工作优质高效开展,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五是提高应诉能力,提升案件质效。继续加强我区行政机关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和水平,探索与区委党校合作开展本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拓展“三合一”活动的覆盖面;推动加强正职负责人出庭工作,切实抓住“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来带动,将依法行政理念贯穿全区各级机关工作始终;定期将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情况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同时向区政府部门和街镇通报。
九、坚持普法宣传,不断提升法治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一是深耕全民普法,顺利迎接“八五”中期检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宣讲团巡讲活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社会组织、进公共空间,在全区持续掀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热潮。围绕宪法核心,办好国家宪法日、静安区宪法法律宣传月主题活动。持续推进民法典主题宣讲活动,促进民法典有效落实。加强静安法治文化建设,孵化一批具有静安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和活动品牌,让静安“红色+法治”招牌更加亮眼。根据本市“八五”普法中期检查指标要求,指导各相关单位开展情况自查,加快完成当前阶段的普法目标和任务,结合工作实际提炼工作亮点和成效经验。二是凝聚法治共识,深入推进重点对象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区、街镇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应知应会清单,充分发挥各类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加大工作保障力度,确保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的学习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地。结合“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深化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进一步提升青少年学法用法实效。分类精准普法,进一步增强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社区白领等重点对象的法治观念。三是开展履职评议,统筹抓好普法责任制落实。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年度工作会议,开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发挥实效。认真落实“共性+个性”相结合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统筹系统资源抓好社会面普法,结合职能实际抓好行业内普法。四是践行法治理念,持续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坚持以“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以“法治先行、德治为基、自治助力”三治融合的治理思路,以评促优,培育更多依法治理示范项目。深化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1+3培育工程,打造一支专业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基层法治志愿队伍。深化我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重点培育库建设,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基层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着力加强社区法治建设,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的有机融合。
十、持续排查化解,深化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是着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进一步巩固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继续攻坚行政调解,努力提升诉调对接成效,全面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深度融合;优化健全前置调解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在推进有序运转上下功夫。进一步深化非诉中心建设,有序推进非诉中心作为全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服务“解纷一件事”的综合性枢纽平台的作用;支持已建成的民非调解组织深化发展,推动运用第三方力量化解专业性矛盾纠纷的比重不断提升。二是着力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23年是司法所建设的提升年,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加强对司法所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制约司法所建设的瓶颈和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十一、坚持以人为本,不懈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
一是坚定信心,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和各公共法律服务场所的恢复现场接待工作。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采取线上咨询,线下办理预约制服务模式,合理限流。做到“场所码”和“数字哨兵”“应扫尽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实施对外服务场所和后台办公区域分区分类管理,做好对外公共服务场所清洁消杀工作,落实窗口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管理,加强物品和文件材料消毒。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形势要求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各项公共法律服务持续稳定、安全可靠,平稳有序运行。二是加强窗口服务管理,推进行政审批全面优化。加强窗口建设,以中心场所搬迁为契机,全面优化窗口设置和设备升级。统筹谋划,进一步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邀请办事群众对窗口服务进行“好差评”评价,以此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能效的监督管理。通过对窗口“好差评”信息分析总结,提炼窗口工作经验,优化窗口工作存在的服务瑕疵。针对办事群众高频次提出的审批疑问与工作建议,进行专项整改,不定期开展窗口服务工作研讨会,对工作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坚持“电子证照应用推广员”制度,对全体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一网通办”网上申请培训,确保线上平台申请与“两个免于提交”引导有序进行。三是持续推进巡查自查,做好2023年第三方测评迎检工作。持续推进巡查与自查,对辖区内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居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调研、法律服务指引、服务窗口软硬件核查。加强全区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法律服务的窗口形象、标牌标识,督促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群众满意度。四是继续加大宣传,提升优化各项公共法律服务内容。继续落实并优化一网通办办理事项流程,积极引导企业与群众通过“一网通办”提交申请,优先通过线上方式提供律师咨询、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提高行政许可、法律援助申请以及通知类的法律援助事项网办率;持续推进两公律师制度建设,做到事前指导,及时受理、加速办理。积极探索基层立法信息点采集工作,以公服中心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为站点,持续扩大宣传,提高居民群众参与立法积极性。将“立法”与“普法”有机联结,提高采集点对基层立法及相关工作意见建议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实践。加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建设,落实案件质量管理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十二、提高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法律服务行业更好更优发展
一是强化监管规范行业发展。加强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提高行业政治站位。开展执业纪律、职业道德培训。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执业监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案件、规范执法。做好舆情引导和防控。巩固和运用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执业监督和工作指导,实现行业健康良性发展。巩固“公证质量建设年”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公证行业的质量和公信力。二是推升行业发展速度。抢抓《静安区关于促进律师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的契机,积极宣传行业发展政策,优化政府服务,加快打造静安律师高地。大力打造静安公证服务品牌,积极推动三家公证处参与上海公证服务品牌示范机构创建和复评。引导公证处发挥自身优势,探索解决发展难点问题,在专业化发展道路上探索新的增长点,提升品牌含金量和行业竞争力,实现公证行业健康发展。
十三、筑牢安全底线,全力服务保障社会稳定大局
一是全力做好重点时间节点安保工作。不断通过加强督导、应急演练、联管机制等方式进一步压实责任、压实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重要时间节点期间“两类对象”的安全稳定,努力确保“四个不发生”。二是持续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继续保持与区科委、区城运中心、区大数据中心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推进我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争取2023年完成我区“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司法部验收。三是促进安置帮教工作提质增效。继续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指导。指导区帮教协会完成换届,推进“黄丝带”品牌项目进社区,开展特殊人员专场招聘会。指导洪智中心完善我区刑释解矫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中途之家建设。提升关爱实效促帮扶改造,建立街道、学校、福利院或寄宿家庭、监狱等全方位的帮扶教育衔接模式,继续加强特殊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工作。凸显特色教育,拟组建教育矫正专业“师资”队伍,邀请教育、心理、法律等专业人士不定期开展系列各类普法教育,提升教育矫正实效。
十四、明确工作思路,全面提升内部工作科学化水平
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整合各科室力量,提升全局干部凝聚力。严格工作标准,加强办文办会、信访、政务公开、软件正版化工作、 档案管理、保密等工作的培训和规范 。 强基固本,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强化机关制度建设,做好 后勤保障,严格遵守财会制度、 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严格开展固定资产工作,进一步巩固无烟单位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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