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静安区司法局以“跨越”为全年工作基调,深入开展大调研工作,努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优质基地、形成法律服务产业集聚高地、巩固依法治区法宣阵地、建设平安和谐福地、促成人才汇聚洼地,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一、坚守初心目标、提升服务品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卓有成效
(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
一是制定公共法律服务规章制度。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制度化建设,推行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公开等运行管理机制,不断提升中心窗口对外形象,努力实现中心窗口服务的常态化、优质化发展。制定多项窗口工作人员规范制度,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窗口标准化服务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配备电子叫号系统,便于各窗口的有序接待。二是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场所改造升级工作。升级后的服务场所设立开放式的服务大厅,改造相应接待窗口,设置服务区域,悬挂法律服务导引指示栏,放置常用法治宣传资料;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置法律服务公示栏和便民信箱,对外公布本居(村)法律顾问信息。三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窗口行政效能检查工作。定期对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静安公证处、闸北公证处开展窗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能。
(二)完善多途径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保障机制
一是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为规范法律服务志愿单位和志愿者遴选工作,保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服务的质量,制定《静安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律服务志愿单位和志愿者遴选办法》。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培训力度。对律师、人民调解员、公证员等开展多次岗前培训、专题培训、案例实训,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者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三是加强薪酬待遇保障,稳定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立有效的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吸收具有专业知识、热心公共法律服务的人员进入服务岗位。截至12月底,共计792人次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了“12348上海法网”平台法律服务,其中律师志愿者528人次,人民调解志愿者264人次。共接听热线咨询1976人次,满意率100%,服务时长共计9321分钟。
(三)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建立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服务群,群成员包括社区居民、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楼组长、业委会成员等,并将市局开发的法律智能助手“沪小法”植入到微信群,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机构查询和导航等在线服务,为老百姓提供了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了让百姓少跑腿、法律信息多跑路,让群众能够随时随地享受公共法律服务。二是提升公共法律政府服务效能。梳理全区司法行政政务服务工作内容,完成网上公示工作。律师行政审批系统全面升级,接入全市“一网通办”系统,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效率。三是制作全区公共法律服务手册,将全区司法行政综合法律服务的内容全部汇编入册,加深社区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认识与了解,方便群众就近接受法律服务,发挥全区法律服务资源优势,将便捷优质高效的“一门式”法律服务惠及更多的群众。
(四)全面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不断扩大刑事法律援助范围。二是积极与公检法等部门加强工作对接,与区看守所、检察院、人民法院签订工作协议,明确看守所、检察院、法院在转交刑事法律援助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能,为律师会见、庭前阅卷等提供便利。三是强化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中心先后在静安区看守所、上海市第二看守所、静安区人民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组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家属提供及时、便捷、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期间值班律师共接待咨询9221人次,转交刑事法律援助案件449件。2018年,中心受理刑事案件1588件(其中认罪认罚案件790件),同比增长44%,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五)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
一是规范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畅通申请渠道,坚持午间、双休日接待咨询,方便群众及时就近获取信息、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实现集援务公开、咨询服务、网上审查、监督管理于一体的网上管理服务。创新法律援助实践基地建设,借力高校资源形成优势互补,与华东政法大学“大学生社会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工作合作,安排学生参与法律援助窗口接待咨询工作,为大学生提供学习实践的平台。二是全面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中心对每起案件实行案前风险评估、案中动态监控、案后质量评估,督促援助律师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三是坚持应援尽援,将申诉案件纳入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范围。与区检察院签署工作协议,开展律师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深化与白茅岭监狱的签约共建,组织援助律师进监狱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列为重点服务对象,有针对性的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四是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中心分别在区人武部、武警上海总队三支队成立法律援助军人军属维权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切实做好驻沪部队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五是深化法援品牌建设,做优“张玉霞未成年人工作室”“楼凌宇妇女维权工作室”特色品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增强其法律维权意识,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维护了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六)营造氛围,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
一是积极报送案例。向市中心报送典型案例26篇,其中三篇被司法部选用刊登;上海电视台《法制特勤组》栏目播放援助案例两篇,有效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中心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报告《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探索研究》。二是发挥两微作用。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介,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典型案例,了解群众意见和建议,实现法律援助工作与新媒体用户零距离的交流互动。三是创新基层推广。统筹援助律师执业特长,贴合基层法律服务需求,在各街道社区开展了12次主题各异、内容多元的巡回法律知识讲座活动,内容涵盖婚姻、继承、劳动、教育、医疗等领域。四是组团公益服务。加强与区妇联、消保委、文明办等单位合作,安排30余名律师分别参与春运法治宣传、“三八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学雷锋、树新风”、“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等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30余人次。
二、创新普法宣传、加强依法治区,法治静安建设氛围更加浓厚
(一)突出重点,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一是全面部署宪法学习宣传。区委中心组以“弘扬宪法精神,落实宪法制度”为主题,召开举行学习(扩大)会;召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动员部署会暨2018年度静安区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全体成员(扩大)会议,明确了宪法学习宣传工作的任务分工;召开“宪法学习宣传专项督察迎检工作”专题部署会,明确督查内容、自查工作安排以及督查工作安排,确保督查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广泛掀起宪法学习热潮。通过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和干部自学等方式,深入开展宪法学习研讨,推动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学习宪法;依托市级宪法宣讲团,组织开展“认真学习宪法,奋力开启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宪法专题系列讲座60余场;深入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发放近20万本宪法手册。三是加强宣传深化宪法学习。强化宣传队伍建设,成立区级宪法宣讲团,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区委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团和公职律师队伍的重要职责;组织拍摄了《宪法在身边》和《我与宪法同行》两部微视频,打造静安寺地铁站(7号线换2号线交汇处)和昌平路地铁站5号口法治宣传阵地;积极探索建立“声动普法暨社会管理应急广播平台”,选择辖区内14幢商务楼宇的54个电梯点位,投放宪法专题宣传广告。
(二)紧扣节点,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
联合区委宣传部、区人大法制委、区人大内司委等部门,制定本区“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指导标准,组织各委办局、街镇自查并组织开展抽查,认真总结各部门、街镇“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切实查找本区“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7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本区“七五”普法人大决议落实情况的实地检查,区法宣办(司法局)作为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两年半的普法工作;9月,市司法局、市法宣办对本区进行了“七五”普法工作的检查。
(三)分类普法,切实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开展“尊法学法强意识 守法用法保平安——2018年春运大型法治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为来沪人员提供与民生、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及法律咨询服务, 进一步增强来沪人员遇到问题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二是举办“爱在静安与法同行”——静安区妇联“三·八”妇女维权周宣传活动,与静安区妇女联合会共同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三是积极参与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静安专场咨询活动。四是举办“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系列活动,着力加强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组建法治讲师团,围绕青少年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举办宪法、法律进校园系列讲座。五是发挥“绎法空间”项目影响力,开展以“白领人群”为主体的定向普法活动,举办“确认过眼神,这就是我们的挑战”绎法空间启动仪式;与彭浦镇党建中心合作送法进园区,为园区白领举办劳动合同法讲座及绎法香熏活动,继续深化社会最活跃群体法律参与意识。
(四)打造阵地,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在市司法局和上海地铁第三营运有限公司的联合支持下,落实法治文化进地铁活动,承办运行2018年首趟以“德法共治”为主题的法治专列七号线。本次专列号召贯彻十九大精神,学习宪法共创美好生活,通过在把手上放置法治成语动画和各区法宣公众号、12348法网介绍及相关二维码,车厢内壁张贴法律名言等法治元素,让法律的威严融于生活的乐趣,让人们出行有法相伴。本次法治专列上线运营期间覆盖300万人次。二是继续开展艾米电影街的“法治观影”活动,每月面向机关工作人员及白领群体免费放映法治类影片,组织区人大代表、区纪检干部、学生等不同群体观看法治电影。三是区法宣办拍摄制作了“七五”普法中期总结宣传片,投放在区内各媒体平台。在第十四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映)活动中,本区报送的作品《驾驭》获宣传画、漫画组别一等奖。
(五)围绕主题,开展“8.16”依法治市日集中宣传活动。
一是结合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居委会改选等内容,组织律师、专家学者等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系列法治宣讲活动,共计10场700余人次参加;二是在地铁7号线制作张贴依法治市宣传海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依法治市的浓厚氛围;三是开展面向全市市民的“8.16”依法治市日微信有奖知识竞赛,共计11万人次参加;四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开放日活动,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职律师、公证员及执法监督员以及部分在校学生、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社区服刑人员家属等不同群体参与本次开放日活动。五是投放依法治日宣传活动音频广告。在静安区14栋商务楼宇的电梯点位全天候投放静安区依法治市日宣传活动音频广告,每10分钟滚动播放1次,扩大依法治市日活动的社会知晓度。
(六)提炼总结,深入推进法治创建工作
一是开展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各部门继续以项目化开展法治城区创建工作,选取5个重点项目报送依法治市办;开展第二届依法行政示范项目征集活动,选取5个项目报送依法治市办,南京西路街道办事处的《创新社会治理 探索建立基层法律服务体系》获得上海市依法行政示范项目入围项目。组织各街道、镇结合“静安区民主法治社区评估体系(试行)”相关要求开展民主法治社区试点工作,推进基层法治创建。二是组织开展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及民主法治建设课题征评工作。组织依法治区各成员单位、相关单位开展第九届上海市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征评活动和2018年上海市民主法治建设课题征评活动,共收到案例及课题30余篇,择优评选出5篇优秀案例及10篇课题成果参与市级评审,其中区民政局案例《推行居委会标准化建设 创新依法治理实践方法》获评第九届上海市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入围案例,依法治区办连续第三年获得优秀组织奖。同时,汇编静安区2015-2017年民主法治建设课题成果集。三是强化依法行政,提高司法行政理论水平。制定调研工作计划,做好调研课题的征集、立项、督促、收集工作,召开2018年度司法行政课题调研培训会,组织课题组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撰写调研论文,利用调研成果指导实践困惑和实践创新。同时,加强和区内各委办局的合作与联系,积极拓展调研渠道。2018年,向全系统征集调研课题立项9篇并上报市局,各课题小组于9月底完成调研论文初稿撰写。此外,积极参与依法行政系列讲座,强化处级干部法治理念。
三、强化执业监管、护航产业发展,法律服务行业亮点愈加突出
(一)加强监督管理,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是认真做好行业指导。举办2018年度静安律师工作会议;开展规范公证执业行为专项治理,确保治理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从公证质量监管体系、公证员考勤制度、公证处财务制度、常态化第三方审计等方面着手,健全和完善公证处日常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把控年度考核与规范化检查。成立静安区律师惩戒委员会,制定《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律师惩戒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在全区分批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和规范执业专项检查,并就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加强与区税务局合作,配合做好税务检查工作;成立两个检查小组,对投诉较为集中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规范化建设和规范执业检查。开展2017年度律师行业年度考核及公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为1093名律师更换新证,出具《限期参加年度检查考核通知书》5份,把好准入、清退门槛。三是履行执业监督职责。举办律师执业规范和执业风险防范培训,召开纠正律师违规会见通报批评教育会,降低投诉率、违法案件发生率;认真办理投诉律师案件,确保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切实维护投诉人及被投诉律所和律师的合法权益。截至12月底,共受理投诉律师案件94件,办结94件;受理公证投诉38件,办结38件。行政处罚4起,完成行政复议答复6件;行政诉讼1件,法院准予撤诉。无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执法监督检查后被确认为违法、撤销或变更。
(二)扎实开展大调研工作,及时回应需求
一是开展律所大调研工作。截至12月,共走访律所96家、129次,召开座谈会15场,涉及律所76家、96人次。摸清律所在经营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开展分类调研,针对性设计解决方案,帮助律所做优做强。二是开展公证处大调研工作。截至12月,对闸北公证处、静安公证处开展走访及座谈21次,了解公证业务困境,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问题。三是创新大调研工作载体。编制全市第一本区级层面的律师行业发展报告《2017年静安区律师业发展白皮书》,总结梳理了静安律师服务社会经济建设、践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各项情况和特色做法,为下阶段静安律师行业发展目标的制定提供了客观依据。
(三)聚焦特色亮点工作,品牌项目多点开花
一是先行先试“涉外人才实践基地”。与华东政法大学共建“一带一路”高端经贸法律人才实践基地,优选区内14家律所作为带教律所,35位涉外律师作为带教律师,带领来自20多个国家的留学生开展法律实务学习,携手开创法律服务领域“一带一路”国家间交流合作的新局面。二是举办第三期“台湾青年法律人才实践基地”。在两岸交流深度、学员科学实践等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带教律所及老师“更标准”,实践过程“更融合”,实践内容“更系统”。三是成功举办沪港两地法律人才交流研讨班,20名优秀律师赴香港开展了交流学习,深化与涉外法律服务业发达地区的交流互鉴。
(四)加强鼓励引导,律师、公证队伍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一是深化公益服务领域参与度。优化“法律服务进社区”项目,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近874小时,开展法治讲座20场;动员律师参加全国法律援助“1+1”行动,今年我区两名律师分别前往广西、陕西开展法律援助;公证处扎根基层服务,1至12月接受咨询和免费办理遗嘱公证698件,参与12348市民热线接听,开展党员奉献日、“学雷锋”等公益服务活动。二是发挥政府律师顾问团“参谋”作用。组建第二届区委区政府律师顾问团,人数由第一届的12名增加至15名,与区委区政府领导进行一对一结对,当好依法行政的“专业参谋”和“助推器”。三是积极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继续开展“信访接待大厅律师接访”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律师参与旧区改造、城区管理、民生保障等纠纷矛盾突出领域的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四是推进律师参与调解试点工作。成立盈科、恒业两家调解工作室,截至目前,共参与调解案件52件,达成调解协议21件。五是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指导闸北公证处与二中院合作之后,又与静安法院合作成立“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中心”,由公证员参与法院文书送达、案件执行等环节,有效解决人民法院案少人多的矛盾。六是做好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指导督促律所建立健全涉黑涉恶案件接案审查、备案报告及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制等制度;加强排摸跟踪,今年已收集到6个我区律师代理涉黑恶案件的相关信息;加强监管指导,派员参加庭审旁听。
(五)加强法治信访建设,提高化解矛盾的水平
进一步完善投诉信访工作制度,起草《静安司法局投诉/信访事项规范》(征求意见稿),以制度确保公正、规范、依法办理投诉信访案件。强调从源头上治理信访问题,尽量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初次信访中,最大限度的减少重复信访、越级信访;确保从程序上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做到受理告知及时,受理告知、办理结果100%答复。截至12月底,受理信访案件41件,办结41件,接待来信来访群众300余人次,接待来电487人次,市政府12345热线投诉63件,办结63件。“进博会”期间,成功化解了一件连续上访10年的涉法涉诉信访突出案件。
四、整合调解资源、提升调解能级,人民调解工作不断优化完善
(一)努力创新,全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拓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与区综治办、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签署《关于开展消费纠纷联动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文件,正式启动我区消费纠纷联动处置工作。在宝山、共和新、临汾、江宁四家试点市场所挂牌成立区消费纠纷联合人民调解工作室,推动消费纠纷处理在一线、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形成化解消费纠纷的合力。会同区科委对区域内知识产权案件进行梳理,因地制宜,成立我区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着力破解知识产权保护周期长、成本高等难题,为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快速、灵活的解决渠道。聘请懂技术、懂知识产权法务的专业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领域特长,参与到多元调解工作中。二是升级打造区专业调解中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打造专业化、规范化纠纷调处专业性平台;适时调整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运作方式,力求实现各类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集中受理、快速分流,实现集约化输入输出,为群众提供融接待、咨询、受理、调处、宣传、预防为一体的“一站式”人民调解服务,全力实现静安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每半年组织一次调解业务培训,组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收看司法部举办的人民调解大讲堂视频培训,提升全区人民调解员业务素养。在智慧调解网上系统报送我区首席人民调解员经典案例8篇,深化首席调解员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示范性、引领性作用;推荐一批优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申报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积极打响人民调解“静安品牌”,提高全区人民调解员工作热情;四是夯实基层司法信息化平台。指导司法所、调委会等正确启用市局基层司法行政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信息系统的平台作用。不断充实信息并定期维护,确保整体模块的各项数据完善,准确率达到100%。
(二)积极作为,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指导辖区内司法所贯彻实施司法所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化模式的筹备和建设工作,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订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推进方案,按照“成熟一批,报送一批”的原则,分批次指导条件成熟的司法所准备评估材料,报送市局进行评估。截至年底,我区14家司法所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通过评估。二是大力推动两所联动工作。通过核对各司法所与派出所之间的对照关系,进一步提高110联动数据分配的及时性及准确度。继续做好委托调解工作,2018年,我区治安案件委托调解共计246件,全部调解成功;刑事和解案件委托调解共计130件,调解成功128件,赔偿金额202.17万元。做好“进博会”安保工作,会同公安部门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上报,为首届“进博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多措并举,夯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做好法务所建设工作。完成对基层法务所及基层法务工作者的信息采集,并将其录入上海市基层司法行政信息系统,实现机构、人员信息化统一管理;组织法务所参加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培训班,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配合市局为本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上海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一卡通”,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保障;完成对区属两家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年检考核工作,并出具公告。二是推进居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室(站)的建设工作。根据市局要求,我区现已实现“一居(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截至年底,我区268个居委会共有法律顾问122名,涵盖33家律师事务所,覆盖率达100%。全年,居(村)法律顾问为居民、村民解答法律咨询6003件,参与纠纷调解966件,举办法治讲座371场,协助申请法律援助23件,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居村(社区)审核经济合同等47件,协助居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15件,接受居村(社区)交办和群众要求提供的其他法律服务36件。我区所有街镇、居(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全部挂牌成立,成为司法行政机关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的服务窗口。
(四)完善机制,推动医调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对医调委的指导和管理。组织5次专职调解员业务培训,对已结案归档的370件纠纷档案进行检查和评比,提高调解文书和卷宗档案制作质量;对7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半年度和年度考核,实现对医调委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有效规范和激励。二是扩大医调的社会影响力。召开2018年静安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专题培训会,实施医调工作的常态化宣传沟通,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发布医调工作动态信息,借助商业楼宇、社区宣传栏滚动播放医调宣传广播,制作发放11000余份新版静安医调宣传折页、海报,通过各级媒体宣传我区医调工作动态、成效和典型案例;通过微信群与相关部门、医疗机构联络员密切沟通交流,并对辖区主要医疗机构进行了走访调研,不断完善医患纠纷调解的沟通协调机制;在静安寺司法所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受理点, 及时处理位于辖区南部的华山医院等纠纷相对较多的医疗机构产生的突发纠纷。三是不断提升医调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咨询程序的积极作用,全年共对37件疑难复杂医患纠纷启动了专家咨询程序(专家73人次);与法院合作,在医调委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点,多次召开诉调对接协调座谈会,做好诉调对接工作、司法确认等工作;目前,区医调委聘有5名兼有法律和医学专业背景的兼职调解员,对疑难复杂医患纠纷个案的调解进行全程跟踪把控,实时提供专业意见,确保纠纷调解的规范、专业和公正。截至12月底,区医调委共受理调解医患纠纷402件,已调解成功374件(司法确认220件),调解成功率达93%,达成协议金额合计1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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