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各部门:
根据工信部和市局领导批示要求,为加强我分局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请各部门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全面梳理本部门已开展业务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并依照流程,于3月底前完成APP的备案工作。
二、4月1日起,国家工信部将组织各地通信管理局对全国范围内未备案APP开展督导检查并采取断网下架处置。请各部门抓紧完成全量APP备案准入,确保APP正常运行。
三、请各部门结合应用实际,在开展备案工作的基础上,同步填写《上海市公安局移动互联网APP信息备案汇总表》、《上海市公安局移动互联网APP信息备案登记表》,于3月31号前书面反馈科技科,电子版同步发送科技科电子邮箱,前期已备案的也需补充填报。后续,各部门如有新增的移动互联网APP,应按上述要求及时完成备案并报送相关表格。
四、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并于2024年3月13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及联络员名单通过电子邮箱反馈科技科。各部门无论当前有无移动互联网APP,均需填报。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科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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