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警用无人机建设应用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
分局有关部门:
根据市局2021年警用无人机建设应用推进会精神,为统筹推进分局警用无人机建设应用,按照“以用促建、实战引领”的工作思路,加快建设推进速度,完善日常管理机制,提高赋能实战效能,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警用无人机规模化落地应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分局成立警用无人机应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无人机办”),具体负责警用无入机指挥调度、人员培训、装备保障,维护管理等工作。
(一)分局无人机办领导组成及责任分工
主任:指挥处处长 顾峰
工作职责:统善协调无人机建设应用管理各项工作。
副主任:指挥处副处长
工作职责:负责警用无人机实战中的指挥调度、应急响应等工作。
副主任:警保处副处长
工作职责:负责装备维护管理,预算经费保障,人员培训保障等工作。
(二)分局无人机办人员组成及责任分工
办公室成员:由分局指挥处、警保处、治安、刑侦、交警、特警民警组成(至少各1名)。
工作职责:牵头负责警用无人机采购、飞手租赁、人员培训和实战应用研究等相关工作。
(三)下设实战小组人员组成及责任分工
实战小组成员:由市局警航办培训的基层民警、辅警飞手和租赁的教员飞手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警用无人机装备维护、实战应用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规范运作制度
(一)信息报送制度。分局无人机办要落实专人与市局警航办联络对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定期报送建设工作部署、阶段性工作推进和警务实战应用等情况,提炼总结经验做法、典型案例、主要成效,于每月25日前报送市局警航办,重要情况即时报送。
(二)专题会议制度。一是定期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分局无人机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主要是听取当月工作推进情况,部署下月工作任务。二是应用推进工作会。由分局无人机办领导根据实际推进情况召集,研究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跟踪督办制度。市局指挥部、警保部和警航办将根据警用无人机建设应用推进工作总体部署,以及市局领导有关批示指示要求,定期对分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梳理评估,通报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
三、明确推进措施
(一)理顺指挥关系。分局无人机办要牵头抓总,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分局指挥中心作为组织实战的中枢,要在市局警航办的指导下,根据市局相关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无人机实战应用和指挥调度的制度规范,确保在实战中快速响应。
(二)建全机队体系。要根据市局警航办要求尽快按照战区划分,采购或租赁足够数量的警用无人机参与实战应用,并统计自购或租赁的无人机的品牌、数量,及时上报市局备案。
(三)加强实战应用。一是分局无人机办要充分发挥好警用无入机实战小组的作用,将警用无人机应用到各类公安业务场景中,不断提高实战本领。同时,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为市局建立警用无人机实战应用场景库提供依据;二是要不定时的进行实战演练,根据市局相关部门通知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推动警用无人机工作尽快形成应急调动规范化流程,提升赋能实战水平。
(四)规范日常管理。分局无人机办要切实履行好警用无人机的日常管理职责。一是落实警用无人机预算经费;二是落实上级有关警用无人机工作部署;三是落实警用无人机装备维护管理;四是落实警用无人机飞手日常管理;五是落实警用无人机飞行安全管理。
(五)强化队伍保障。一是分局实战小组是保证警用无人机参与警务任务的基础,既要负责装备维护管理,又要负责实战运用。分局无人机办要切实把教员飞手和已培训的民警飞手充实到小组中去,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和管理;二是分局无人机办要根据市局警航办飞手培训计划,制定本单位飞手培养计划,在市局警航办的具体指导下,努力打造一支精通飞行技术、熟悉实战场景的“复合型指挥员”队伍。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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