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犯罪工作模式的意见
为有效健全完善分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工作运行模式,结合“动态隐患清零”专项工作相关要求,不断推动构建“全警反诈、全社会反诈”良好工作格局,根据市局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主责主战定位,理顺事权关系,分局紧扣接报受理、立案、侦办、检查督导等环节,切实形成每起既遂案件的落地闭环,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接报受理环节
(一)接报即止付。刑侦支队及各派出所要严格按照案(事)件接报处置流程规范,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特点,重点询问报案人基本情况、诈骗手段、涉案金额、涉案账户、案情经过等关键信息,及时初步判定案件性质,在明晰案情后立即执行规定止付动作,将简要案情、一级账号等关键信息录入公安部反电信网络诈骗平台(以下简称“部平台”)中“接警止付模块”。严格减少无关信息录入,提升止付环节质效。
(二)接报入案综。各派出所应对案件进行如实接报,确保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全部使用市局模板规范制作接报笔录,保证案件关键要素全量采集。
(三)规范接报处置。刑侦支队及各派出所要严格按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分类规则,开展案件受理工作。目前,已明确电话诈骗、短信诈骗、网络诈骗、电讯信息诈骗及其他虚假信息诈骗等5类案件,统计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接报既遂数;投资理财类诈骗、涉黄涉赌类诈骗接报归类为其他虚假信息诈骗,严禁出现处警事由分类差错。
二、立案环节
(一)立案(初查)时限。刑侦支队及各派出所要严格立案审查期限,自案件接报之日起,至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决定之日止,接报流转时间、受理审查时间和初查时间均要计入立案审查期限。
(二)立案标准。严格按照《关于上海市适用“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工作意见》(沪公发〔2014〕101号)。
(三)立案证据要求。刑侦支队及各派出所要及时梳理收集报案人的各类网络好友账号、聊天记录、涉诈APP交易记录、涉诈网址信息等关键电子证据截图,存在物损或者钱款损失的,需告知报案人及时(受案后48小时内)自行提供购物发票、产权证明、转账银行流水凭证、有价票证存根等关键证据材料。
(四)立案管辖移交。分局反诈专班已启动全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全量研判、每案必侦工作机制,各派出所无需针对涉案金额分类开展案件移交工作。各属地派出所要按照专班下发涉诈打击人员线索及时开展抓捕工作,对案情重大、敏感、复杂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及时上报反诈专班,由专班牵头专业力量组建专案组统筹推进打击破案工作。
三、侦办环节
分局反诈专班严格按照“每案必查、每案必侦”机制要求,统一部署开展案件研判侦办工作。
四、检查督导环节
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切实形成工作闭环,反诈专班要会同督察、治安支队定期对反诈劝阻宣传、如实受立案、案件侦破打击等环节开展督检,对落实不力、落实不严的部门予以通报。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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