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JA7900000-2019-050发布机构:区公安分局标题:关于印发《关于构建全民安防模式暨警务类及非警务类信息双向分流处置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号: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成文日期:2019-11-21
立即办理
发布日期:2019-12-27
关于印发《关于构建全民安防模式暨警务类及非警务类信息双向分流处置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公安分局、各街镇: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关于构建全民安防模式暨警务类及非警务类信息双向分流处置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 静安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
2019年11月21日
关于构建全民安防模式暨警务类及非警务类信息双向分流处置的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在新时代坐标上对静安提出的努力“实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的要求,为全面提升本区城市管理执法效率与水平,进一步加强警务类及非警务类风险靠前处置化解,构建“职责明晰、分工负责、数据共享、共建共治”的协同治理模式及“自助自救、互助互救、公助公救、梯次递进”的群防群治模式,根据《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标准》(沪建管〔2015〕471号)以及《上海市公安机关警情分类、分流、分级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相关依据
按照《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管理办法》(2013年市政府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照《上海市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标准》及《上海市公安机关警情分类、分流、分级工作指导意见》,涉及公用设施、道路交通、环保环卫、园林绿化的部件和环卫市容、设施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市场监管、小区管理、农村管理的事件,应当由区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属地街镇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街镇城运中心”),在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上,按照网格化综合管理流程进行处置,其中比照警情靠前化解的原则,由区公安分局将报警信息中涉及求助类、纠纷类、环境违法类、房屋管理类及应急联动类等非警务类警情,推送至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城运中心”)、各街镇城运中心,并由区、街镇城运中心按照部门职能分工,推送至相关部门依责响应承接,原则上不再进入警务活动流程。
二、承接范围
(一)非警务类信息
对照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接公安110非警务信息事项的有关要求,本区对涉及环境违法、房屋管理、非警务求助、应急联动、纠纷类等5大类44小类非警务信息,且现场未发生肢体冲突或冲突已平息,无需公安民警到场进行紧急处置的110警情,由区安分局指挥处(指挥中心)通过110平台传递至区城运中心,由区城运中心派发工单或流转至街镇城运中心,由相关职能部门派员处置,如警情描述中存在矛盾激化或冲突升级的情节,仍由公安分局派员到场处置。同时,结合“智慧城区”建设,对各类前端智能设备感知到的非警务风险信息,由公安部门推送至区、街镇城运中心,由相关职能部门派员处置。
(二)警务类信息
区、街镇城运中心受理汇聚的“12345” 市民服务热线、“12319”城建服务热线、网格巡查发现、居村发现上报、社会舆情监督、“E居静安”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民生诉求和基于物联感知发现的部件、事件问题,对涉及警务类事项的,由区城运中心发送至区公安分局或由街镇城运中心传递至属地派出所,由公安分局按照职责派员处置。
(三)无法当场界定的非警务信息
区公安分局通过警情表述一时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可分流范围的警情,按照“职责分割不清、公安先期处置”的原则,由公安分局派员开展先期处置。同时,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将信息发送至区城运中心,由城运中心指令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派员到场处置。公安分局在做好先期事态稳控等公安职责范围内工作的基础上,按规定做好处置情况通报交接工作。
三、运作模式
(一)网络互通
网络互通是构建社会“一张网”的前提,区公安分局在满足网络安全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会同区城运中心,建立完善110报警平台与区城市运行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对接,确保非警务类与警务类、紧急类与非紧急类工单实行双向分流。
(二)非警务类信息分流处置流程
按照“接报、受理、联动、处置、反馈”五个环节的闭环运作,对区、街镇城运中心派发的工单从发现接报到结案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标准进行流程再造,并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智能辅助,实现全过程节点的过程管理、智能提醒、处置留痕、痕迹可查、责任可追。
(三)警务类信息处置流程
由区、街镇城运中心所受理的热线工单、网格案件以及其他来源事项所存在的相关警务类事项,应及时分流至公安分局、属地派出所,分流后的案件应当按照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以及市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的规定,遵照相关操作流程、时限、要求完成业务流转并在办结之后反馈相关情况。
四、保障机制
各部门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思路,综合运用法治化、社会化、智能化、标准化的手段,推动本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向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发展,建立健全警务流、网格流、自治流相互融合的协同治理模式。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统筹部署,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分工负责,区城运中心与公安分局具体协调推进,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镇具体负责,结合各自职责落实相关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镇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高度负责,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二)建立完善24小时终端响应机制。区、街镇城运中心要逐步实行全年无休24小时值守、响应制度,工作日整合职能部门开展日常巡查、联勤联动、快速处置,其余时间组建由公安、城管为主,专业外包力量等辅助人员共同参与的应急管控队伍,并逐步将居住小区、商务楼宇、经济园区等部位的物业服务公司纳入承接响应终端,接受街镇网格中心指挥调度,在岗人员能够响应街镇网格中心调度派遣,处置相关非警务警情。
(三)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区相关部门要充分考虑基层实际,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形式,保障人员到位;落实物资、车辆、通信工具等后勤保障措施,满足区级层面以及各街镇7*24小时值守、响应的基本需求。各街镇要进一步优化社会巡查、处置、联勤、固守等力量配备和居民区自治队伍建设。
(四)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受理、立案、派遣、协调、处置、考核”等管理环节,由区城运中心牵头,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分析汇总与各节点相关的人员和部门的值守、响应速度、质量、协同情况,实现绩效考核的智能化,提出绩效考评奖惩建议,纳入区委、区政府对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警务类及非警务类信息双向分流工作是城市运行管理实现“一网统管”的重要一环,也是街镇全面参与社会协同治理模式的具体体现,各单位务必统一思想,深刻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分流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力量,狠抓责任落实和制度落实。
(二)完善处置预案。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和完善各类处置预案,推动整合自治力量、执法力量、专业力量等基层力量,建立24小时依责响应机制,并在年底前形成规范性文件。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处置人员的培训,按照边实战、边完善、边提高的原则,在实战中检验效果、在实战中完善机制。区城运中心与公安分局要对部分职责交织的非警务信息进行分析研究,明确责任主体,厘清工作职责,确保非警务信息与警务信息双向分流机制稳步推开。
(三)强化联动协作。各单位要切实站在全局高度,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鼓励自主创新和寻求外部合作,坚决打破部门壁垒,打通联动协作的渠道,切实建立起一整套的互助机制,把各项工作做深、做透、做实。

留言咨询
纠错
1.错误类:*
2.出错页面的地址(浏览器地址栏里面的地址):*
3.内容标题:*
4.为了方便我们更准确及时的处理错误,请尽可能详细填写你的操作经过:*
-
您的姓名:*
相关文档
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