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对区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第04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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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郑学娟、江蕾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静安区高质量孵化器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对此我们深感荣幸,并对你们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你们的提案为推动静安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建议,提案中提出的有关高质量孵化器培育的“四点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实践性,对科委今后开展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经过我委认真研究和讨论,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高质量孵化器是以全球一流孵化人才为核心牵引的高水平创新创业服务机构,聚焦高科技创新策源、颠覆性科技成果转化、硬科技企业孵化以及全要素资源整合,旨在为上海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2023年,上海市政府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发挥孵化器在全过程创新、全要素集聚、全链条加速等方面的作用,先后出台了《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培育实施方案》(沪府办规〔2023〕16号)和《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建设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沪科规〔2023〕14号),旨在持续优化科创生态体系,助力硬科技企业培育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支撑国际科创中心建设。
在此背景下,你们提案中提到的“静安作为上海中心城区作为创新活力能级再提升的主战场,高度聚集了商业、金融、文化、人才、信息等要素,具备科技创新的良好生态。但同时,由于区位优势又导致了房租运营成本较高,作为承担创新培育的孵化器来说,很难持续承担市场化的经营成本,以至于民营运营主体逐步退出中心城区,无法真正意义上实现ʻ科技回归都市’的理念及ʻ增强中心城区动能’的愿望...”,进而导致静安在2022年全市科技载体考评中排名的下降,这些论述恰如其分地指出了静安的高质量孵化器建设在上海中心城区发展的现状和瓶颈。
为此,我委高度重视、深入研究,经过大量走访调研、组织开展专题座谈会等形式,根据市文件的有关内容,结合静安区区情和静安区各类创新载体的现状和特点,在吸收和归纳你们提出的“四点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静安区推进“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主要框架和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
我委提出:到2025年,积极推荐1-2家创新载体申报市级高质量(培育)孵化器,示范带动10家左右创新载体实现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转型升级;孵化培育一批包含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等在内的,面向全球,拥有自主、前沿、颠覆性技术的硬科技企业,引领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支撑国际科创中心建设。
二、四大任务
(一)摸清底数,梳理静安区高质量孵化器(培育)创新载体清单:在清晰界定各类别创新载体的基础上,摸清载体底数,完善统计,全面评估载体内企业发展情况和载体整体运营情况,“一载体一画像”,分析各载体的资源禀赋、优势产业、龙头企业,形成“一载体一策”的个性化、针对性的《静安区高质量孵化器(培育)创新载体清单》。
(二)分类培育,建立“清单+X”高质量孵化器培育模式:根据上述清单,将各类创新载体划分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优质品牌众创空间、特色创新园区、行业龙头企业四大类。针对不同的载体类型,量体裁衣、因地制宜地开展个性化培育。
(三)补链强链延链,建立一体化梯度式的创新载体发展链条:在区分上述四类创新载体开展个性化培育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区内具备一定爆发潜力的“X”区域创新载体;逐步建立起载体梯度化培育体系及动态管理机制,打造“众创空间/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功能区”一体化创新载体链条,形成“众创-孵化-加速-成熟”企业孵化培育机制,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全链条、个性化的孵化及培育服务。围绕一体化创新载体链条寻找载体间合作点,以点成线,打通链条,形成企业培育合力。
(四)多措并举,持续提升载体运营管理水平:
1.建立载体培育体系。按照市级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的培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围绕服务能力、服务成效、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创新服务等方面开展创新载体的综合评价,引导现有载体对照指标要求,锻长板、补短板;加强日常沟通和指导,建立载体培育的动态管理机制。
2.探索载体创新发展模式。引导载体运营机构向多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提升服务意识和能力,拓宽服务渠道,提高增值效应,帮助小微企业成长的同时,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实现载体的优化、转型、升级。
3.提升载体服务网络能级。依托换届后的“静安区科技创新创业联盟”等社会组织,汇集区内高能级孵化器和众多国内外领先众创空间品牌,搭建政企沟通平台,推动空间联动发展。
4.搭建载体赋能平台。组织区内重点创新载体开展外出考察、走访调研、参观学习、座谈交流等多元化的交流活动;支持区内各类创新载体举办硬科技、全球性、品牌化的创新创业赛事、论坛、资源对接会和学术沙龙等各类活动;为载体发展提供要素支撑,为载体运营方和企业提供法律、人才、税务等专项政策解读。
5.加强载体宣传力度。扩大对高质量(培育)孵化器、一流人才、创新创业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通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视频、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等形式,对外发布孵化器的基本信息、产业优势、孵化服务案例、投资案例等,提升知名度和显示度,示范带动、吸引更多科技创新资源要素集聚静安。
(五)保障措施
1.加强日常管理与监督: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纳入建设布局的高质量(培育)孵化器,采取合同式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建设目标和周期、具体任务、资金投入、考核评价指标(综合及年度)等进行日常管理、开展定期考核,有序推进高质量(培育)孵化器建设。
2.强化协调统筹与服务保障:建立区域创新载体季度工作会议制度,加强与重点载体的联系力度,为每个高质量(培育)孵化器建设配备一名服务专员,定期跟踪任务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确保工作实效。
3.落实财政资金保障: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分阶段给予高质量(培育)孵化器财政资助资金,包括启动建设经费、年度运营补贴、绩效评价后奖励等。在落实区级科创载体政策的基础上,设立“静安区高质量(培育)孵化器建设专项经费”,专门用于支持、推进高质量(培育)孵化器建设。
以上“三年行动计划”是区科委在推进静安区高质量孵化器建设中的实施方案,欢迎委员们批评指正。
衷心感谢你们的提案和对我委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委将继续努力,为共同推动静安区域高质量发展、提升科创动能而努力奋斗。
承办单位领导签名:江蕾
联系人姓名:张慧婷
联系电话:56205052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共和新路912号8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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