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JA4300000-2026-071发布机构:区教育局标题: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关于上海市第一中学申请车辆报废的函文号:静教计〔2026〕17号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
成文日期:2026-09-04
立即办理
发布日期:2026-09-04
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
我局所属上海市第一中学名下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账面价值242648.26元,该车购于2006年,现已使用20年以上。因使用年限较长,车辆部件频繁损坏,发动机等重要零部件老化,行驶中存在安全隐患,为确保安全,学校特申请报废。
学校报废车辆情况如下:
学校名称 | 主要报废车辆名称 | 数量(件) | 金额(元) |
上海市第一中学 | 小型普通客车 | 1 | 242648.26 |
合 计 | 1 | 242648.26 | |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报废工作的管理,规范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和审批权限,依据《上海市静安区区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中有关固定资产处置的规定,上报你局审批。
妥否,请批复。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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