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和区消安委会办公室文件要求,自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在全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上海安全生产78条”,集中组织开展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各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确保学校安全运行,推动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治理水平新提升,切实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到实处。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排摸整治学校消防安全问题。依据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要求,全面排摸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形成相关名册,做好定期更新,同时结合排摸学校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梳理出消防隐患清单,并结合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区内学校消防安全管理。
(二)全面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全面组织开展学校师生集中活动场所、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排查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各学校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加强冬春季防火巡查和夜间值守。元旦、春节前,集中开展1次电气安全隐患检查专项行动,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事故的严肃问责。重点排查学生(教职工)宿舍、图书馆(阅览室)、食堂、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以及地下车库、电动新能源车(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装置等突出火灾隐患点。
(三)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各单位在总结近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经验基础上,启动2024年春节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中小学、幼儿园要依托课外活动、假期生活、安全课等形式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督促学生及其家庭遵守《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共同赛全力保障城市公共安全。
(四)重点排查在建工地安全隐患。对在建或有建筑工地的单位,各学校要全面密切关注建筑工地上的消防设施设备安全,严密工作措施,严格督查消防安全,坚决防止发生火灾事故。排查整治用易燃可燃材料、泡沫加芯彩钢板等搭建违章建筑,违规在室内外使用、存放液化气钢瓶,以及消防设施器材未配备、电气线路敷设不符要求等问题。
(五)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消防和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实验室建设和认定标准,对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登记、保管、领取、使用、回收、销毁、贮存等环节实行严格管控,强化监管职责。一是规范教育单位购买危险化学品流程,明确危化品购买、存储、废液处置等要求,规范各单位对危化品的管理;二是各单位对重点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进行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整改,整改完成后再由校园安全中心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三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废弃危险化学品回收处置工作。
(六)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按照《静安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各单位对燃气安全制度、预案、台账的建立使用情况和燃气报警装置安装情况自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继续使用,确保燃气使用安全规范。
(七)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1.加强校园宣传教育。各单位组织开展好师生安全宣教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利用校园宣传栏、LED屏等张贴、播放防火、用电、防溺水等安全宣传海报、宣传片,按照要求定期组织疏散逃生演练,利用班会课、晨会、午自修等时间对学生开展校园安全教育课,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寒假前,开展好“公共安全教育最后一课”,春季开学阶段开展好“公共安全教育第一课”。
2.加强各类安全提示。立冬、元旦、立春、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寒假前,各单位要发布安全提示,开展各类安全教育。要利用电子显示屏高频次播放文字或公益广告,通过QQ、微信向全体师生员工、家长推送消防安全和交通出行安全提示。对于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进行防寒保暖、交通安全提示。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坚持做到“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个到位。
3.大力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教育局将适时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建构筑物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危化品管理员证等培训。各单位要落实相关岗位人员(含电工、保安)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发现隐患、整治隐患的能力。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即日至2023年12月25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准备工作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3月7日)。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3月7日至3月13日)。各单位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委办),具体负责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检查等工作。各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确保冬春安全隐患防控有序推进。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对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工作和重大问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落实到位,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工作、检查督导。
(二)坚持精准施策。各学校要认真分析冬春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风险,部署好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要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有效形成工作闭环。
(三)加强情况报送。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并健全工作报送机制,定期将本单位工作推进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等情况及时报送教育局安委办,其中:①2023年12月29日前上报“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方案”;②2024年1月、2月,每月20日前根据《2023年静安区教育系统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自查表》(见“附件”)要求在“静安区学校安全管理平台”上报隐患排查自查情况;③2024年3月13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各阶段材料均通过校园安全管理平台上报)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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