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2年静安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强化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安全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2022年3月25日
附件
2022年静安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要点
2022年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重点推进落实机制建设和常态化整治,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涉校涉生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积极贡献。
一、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
1.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学校要切实承担起校园安全风险防控的主体职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学校要强化安全工作全员化、全天候、全过程意识,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完善教职员工的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每千名师生或每校区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安全干部,协调推进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加强安全工作考核,强化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健全督导与考核机制。区教育局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如日常自查、配合调查、信息上报以及教育培训等情况,作为学校依法办学和学校领导班子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产生重大影响的校园安全事件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处分。
3.建立学校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区教育局检查、学校自查的隐患排查机制,每年进行两次全覆盖的校园安全检查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学校要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区教育局建立台账制度,根据校园安全检查、自查、抽查等情况,定期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对问题和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和预案都落实到位,消除安全隐患,推进校园安全规范化管理。
4.严把安全工作重点岗位人员资质。学校安全重点岗位人员应参加相关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或岗位证书。校园长、安全防范管理代表、安全干部需取得《静安区校园安全管理研修班合格证书》;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消防管理人员、宿舍管理员需取得《消防管理人员培训证书》;化学、生物实验室管理员、实验员需取得《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学校聘请相关专业公司提供服务(保安、电工、技防、消防等)时,应严把公司及提供报备的工作人员的资质关,确保具有相关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二、开展各类公共安全教育
5.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各中小学要认真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结合《上海市公共安全教育行为指南》教材,上好安全校本课程,将安全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上好“公共安全开学第一课”、“安全教育最后一课”,围绕安全教育周、“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预防溺水、火灾、禁毒、性侵害、食物中毒、网络沉迷、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知识讲座和培训。
区教育局、教育学院师训中心和各学校将安全知识、救护技能等纳入教师培训体系;区教育学院公共安全教育专(兼)职教研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教研活动。
6.有序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安全体验活动。学校要结合本校学生年龄段特点,完善各类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每月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各中小学将公共安全实训等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体系,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相关学校配合区教育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全区初一年级学生开展消防安全实训体验教育。
7.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欺凌防治工作。学校要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排摸心理健康安全情况,对有心理困扰或问题的学生,进行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重点做好家庭困难、学习困难、情感困惑、言行异常学生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单亲家庭子女等群体的关爱工作,及时做好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矛盾化解。学校要深入开展防范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和专题教育活动,健全教育预防、及时发现、有效处置长效机制,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有效制止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加强网络欺凌的预防和处置,健全专门学校收生程序,完善专门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紧盯重点领域,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8.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工作。结合“1+5”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以重点安全隐患整治为中心,全面推进隐患整改工作。始终把防火、防校车安全事故、防食物中毒、防化学品伤害、防群体踩踏、防暴力入侵、防校园欺凌、防工程安全事故等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在建立制度、完善措施和加强督查上下功夫,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对校园门卫、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机房、楼道等重点部位的巡查,落实责任人,靠常态化的制度规范管理秩序。
9.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持把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第一要务,实时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形势,抓实抓细校园疫情防控管理,切实加强校门管理,检查督促落实校门管理“四要”(要戴口罩、要测体温、要扫场所码、要看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是否在24小时内)。切实加强食堂卫生和防疫物资管理,严格84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存放,杜绝中毒、火灾事故发生。
10.加强食品、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管理。学校贯彻落实食品、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形成校(园)长每周自查、家长委员会不定期查看的检查机制,通过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学校师生及学生家长公开食品原材料来源、加工制作过程等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定期开展饮用水水质检测,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学生和教职员工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学校分类制定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疑似)公共卫生事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共同做好处置工作。托幼机构入托入园时、小学入学时,应按照要求查验体检证明、预防接种证等。
11.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解机制。区教育局组织学校统一为全区中小学在校学生、幼儿园在园幼儿购买校方责任综合保险,引导家长根据自愿原则参加保险,分担学生在校期间因意外而发生的风险。
12.加强校车、集体用车管理。学校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使用专用校车,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校车运行实时监管。学校集体活动临时用车(含春秋游等),要结合《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和规范静安区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静教安[2019]6号)文件要求,租赁具有客运资质的车辆,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不得使用交通事故、违法多发的校车和客运经营企业清单内的车辆。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驾乘人员的管理。
13.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加强进入学校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校内机动车签约制度。与公安分局联合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有效消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混乱等安全隐患,全力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时段交通出行安全。开展交通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和家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继续指导学校加强“护校安园”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
14.强化学校建设质量监管和建筑风险排查。加强校舍基建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以例会巡视与安全检查等形式,以疫情管控、消防安全、脚手架等为重点,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控,严格应急预案与安全方案审核审批。
15.推进校园安保规范化。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护校执勤工作规范(试行)》,学校要配齐配强专业安保力量,白天学生在校期间,每个门岗至少配备2名保安员在岗值勤,夜间无寄宿学生的学校至少配备1名保安员值勤,寄宿制学校至少按照普通学校标准的双倍配置保安员。小学、幼儿园在上学、放学高峰时段,要在“一门两保安”的基础上,叠加聘请2名保安员协同守护。
各学校要督促保安服务公司规范校园保安员管理教育,注重校园保安队伍年龄结构优化调整,推进落实校园保安员年轻化(不得超55周岁(含)),配齐折叠式可锁约束叉等标准装备,督促在岗保安员使用“智慧安保”手机APP进行上下班考勤和培训记录,落实保安员24小时监看巡看校园重点部位监控视频以及昼夜巡查措施。学生在校期间,校园实行封闭化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车辆信息登记和出入证制度。学校要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合理设置隔离栏等设施。
16.持续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在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基础上,巩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成果,继续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估,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规定,畅通消防安全通道,重点推进幼儿园疏散通道治理工作。在初一年级实施消防安全实训课程。督促和指导学校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整体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17.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按照《关于严格落实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的通知》(静教安〔2019〕1号)、《静安区学校实验室危废规范化管理和危废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学校危险化学品源头治理、过程管控措施的落实力度,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专项治理,使学校危险化学品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得到进一步管控、处置进一步规范,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形成风险管控的长效机制。
18.做好防汛防台和极端天气的应对工作。督促和指导各教育单位做好事前准备、及时救援和应急值守等工作,有效应对雨雪、台风等极端天气。指导学校根据本市汛期特点,坚持以防为主、防救结合,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修订完善学校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深化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防汛责任制,严格履行好汛期值班制度。
19.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协调公安、市场监管(食药监)、消防、文旅等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问题排查和综合治理。推进护校安园行动,加强校园“三防”建设的固强补弱工作,做好学校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推进幼儿园监控全覆盖。开展校园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维护师生财产安全。推进实施上海市预防中小学校园欺凌三年专项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防治办法,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管。继续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
20.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切实抓好重大节日、假期的应急值守工作,切实落实领导带班制,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处置及时。严格执行值班纪律,遇到突发事件,严格做到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报告,半小时口头报、一小时书面报,不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21.提高校园安全监管效能。规范校园安全视频巡查工作(局、校两个层面),对校门安保、食品安全、疫情防控视频巡查项目进一步梳理,掌握关键点,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学校处理排除,形成视频巡查月报和年报制度。用好学校安全员队伍,以街道镇划片,加强检查,督促学校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校园安全保障水平。
附件
2022年静安区学校安全主要工作安排
月 份 | 工 作 安 排 |
1-2 | 1. 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装置安装情况调查 2. 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3.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佐证材料报送 4. 期末、寒假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及假期值班 5. 寒假春节期间安全工作 6. 寒假校园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培训班(线上) 7. 开学安全隐患自查 8. 紧急报警按钮功能测试 9. 春季学期开学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 |
3 | 1. 危险化学品季报表(第一季度) 2. 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活动(3.29) 3. 制定春季学期校园安全风险评估方案 4.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年度信息报送 |
4 | 1. 清明假期安全工作 2. 开展春季学期校园安全风险评估 3. 校园安全评估隐患落实整改 4. “4.1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 5.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 6. “五一”假期学校安全自查及假期值班 |
5 | 1. 开展校园安全风险评估 2. 开展校园安全评估,复查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3. “5.12”防灾减灾宣传日活动 4. 防台防汛自查及防范准备 |
6 | 1. “雷击、台风、交通、溺水”等安全教育工作 2. 暑期防汛防台及假期值班部署 3. 期末和暑假安全防范工作 4. 危险化学品季报表(第二季度) |
7-8 | 1. 落实暑假校园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巡查 2. 防汛防台及灾害天气防范 3. 校园消防设施检测(评估) 4. 民办幼儿园安全风险评估 5. 秋季开学安全工作自查 |
9 | 1. 秋季学期开学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 2. 学校安全管理人员信息统计 3. 开学安全工作检查 4. 中秋节假期安全工作 5. 国庆节假期安全工作 6. 危险化学品季报表(第三季度) |
10 | 1. 开展秋季学期校园安全评估 2. 秋季校园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培训班 3. 国庆节安全自查、检查及值班 |
11 | 1. 开展秋季校园安全评估,复查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2. “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3. 报送年度安全工作履职报告 4. 开展年度安全工作考核 |
12 | 1. 冬春火灾防控,岁末年初重点安全工作 2. 冬季防火、灾害天气防御工作自查检查 3. 元旦假期安全工作 4. 危险化学品季报表(第四季度) |
备注 | 年度工作安排,供局相关科室、各学校(单位)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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