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校:
为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深入贯彻国家和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有关要求,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21〕46号),静安区在广泛开展小学生“三段式”课后服务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提高学校课后服务水平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坚决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要求,结合本区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任务,以“三段式”服务为基本样态,对放学后愿意留校的义务教育学生,提供免费优质的课后服务。课后服务主要包括做作业、自习、阅读以及科普、体育、科技、艺术、劳动、安全实训等各类素质教育活动,让学生学有所乐、学有所长,进一步丰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校内课外生活,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全面覆盖,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静安教育要同频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课后服务质量,积极构建良好的教育秩序,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的合力,共同维护区域“轻负担 高质量”的良好教育生态。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
将课后服务列入政府服务项目,发挥统筹协调、指导服务、支持保障等主导作用,向愿意留校的学生免费提供课后服务,切实回应民生需求,增强教育获得感,全力做到学校尽心、学生开心、家长放心、社会安心。
(二)学校主责
学校是落实全面育人、提升教育质量的主阵地,是引导家长和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的主阵地,是实现“减负增效”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环境的主阵地。学校要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学生课后服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有效实施课后育人活动,确保学生安全。
(三)多方参与
鼓励和支持学校充分挖掘校外教育场所、社区教育资源、社会公益力量等资源,建立健全校外力量引入和管理机制,共同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三、服务安排
校内课后服务覆盖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民办中小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所有校区。
(一)服务时间
在不增加总课时、严格执行上海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和课程教学要求的基础上,实现工作日全覆盖,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2小时,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结束一般不早于晚上6点。
(二)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覆盖放学后所有愿意留在学校参加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生,推进义务教育学生愿留尽留全覆盖。尊重学生及家庭意愿,不得强制学生留校或不留校。
(三)服务内容
结合区域特点、学校实际、学生需求,在全面总结小学“三段式”校内课后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的迭代发展。以“三段式”为基本样态,落实学校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主体责任。
第一时段——学习时刻。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在日常课堂教学中,达成备课、上课、作业和评价的一致性,严格执行课程标准,精准把握教学内容。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着力健全作业管理制度、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分类控制作业总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建立作业监督机制,指导学生在校认真完成作业,做到“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作业难题基本不回家”。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差补缺,开展爱心辅导和答疑,培养良好学习习惯;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扩展学习空间,提升高阶学习品质;让每一位学生能够得到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的高水平学习支持,能够自信地完成学习。
第二时段——自主时刻。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小学结合主题式综合活动、项目化学习,开展阅读、游戏、艺术科普、体育活动、创造性劳动等素质教育活动;初中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开展跨学科项目化学习、社团活动、体育艺术活动、阅读科普活动、心理团辅活动、创造性劳动等,让学生学有所乐、学有所长。形成一批可以在课后服务中推广的特色成果,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共享功能,为学生创设更多主动学习、培养兴趣爱好的空间和机会,提供更加充分的多样化课后服务。
第三时段——温馨时刻。让学生在自主学习、自主阅读、伙伴互动、师生交流中休闲交往、感受关爱、了解时事,增强学生社会适应和交往能力。
学校可参照区域整体设计框架,以校为本、以生为本,合理设置时段,科学设计内容,加强服务保障,明确实施方式、管理制度、保障机制、人员配置规模等,“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学校要遵循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升服务品质,做好服务时间的弹性预约和服务内容的弹性选择,最大程度地满足学生不同的需求,但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不得大面积集体补课。
四、组织与保障
(一)宣传制度。学校要准确解读国家、本市相关文件精神,将课后服务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中,结合疫情防控、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实际需求,研制落实课后服务的“一校一案”。通过家长会、家长告知书、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学校开放日等渠道将课后服务的相关事项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做到课后服务“愿留尽留”。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积极促进家长教育观念的转变,形成正确的育儿观和成才观,家校合力,努力消除学生因超前学习带来的学业负担。
(二)征询制度。学校要定期做好学生课后服务的需求排摸,要及时向全体学生家庭发放校内课后服务征询单,优化征询单设计,充分征求学生及其家庭的意愿,确保达成三个“百分百”,即“家长知晓百分百、校区开放百分百、愿留尽留百分百”。做到“开学即开”,满足每一户家庭的实际需求。学校要做好统筹协调,解决学生和家长因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申请的难题,对过程中确有调整需求的,应做到随时“准入准出”,提高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
(三)志愿制度。课后服务坚持志愿原则,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学校要探索统筹实行教师弹性上下班、调休等措施,确保教师合法权益。教师力量不足的,学校可以适当吸收退休教职工、社区教师、家长志愿者,或引入社会公益力量、购买服务等作为补充,并细化操作办法。学校要对校外参与服务人员开展违法信息查询,并对其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严格把关,要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课后服务合同协议,明确相关事项。
(四)安全制度。学校在组织、落实课后服务过程中应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提升校方责任综合险的投入和保障力度,优化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险额度、理赔程序及其响应的及时性,将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无过错、学生非故意行为引发的伤害事故纳入保障范围。完善校园安全事故处理机制,明确学校规范化处置的标准流程和要求,探索建立第三方协调处置机制,降低事件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与办学精力的影响。强化课后服务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消防饮水卫生、传染病疫情、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五)专报制度。学校按时填报“静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月进度报表”,区教育局过程性统计调查各校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情况,充分把握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动态。定期汇编“静安区课后服务难点突破”专辑和“静安区课后服务焦点追踪”专辑,区校协同,总结开展课后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合力破解课后服务的难点和堵点。
(六)协同制度。支持和鼓励学校在课后服务中因需引入校外教育单位(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区教育资源、社会公益力量,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探索引进优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建立组织遴选、评估退出机制。杜绝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的培训机构进入校园。鼓励学区、集团在课后服务中共享场地、师资、课程等资源。充分运用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新优质学校建设、初中再加强工程等教育综改项目中孕育的有效办学成果,以及各个学校多年积淀的特色办学项目,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加强区域部门统整,与体育局协调,将学校体育、教育设施向社区开放起始时间调整为晚上6:30。
(七)经费制度。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向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区教育局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做好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工作。按照在校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安排经费用于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增加的能耗、设施设备、材料购置等运行经费支出;按照每课时85元的标准安排经费,在做好校内公示的基础上,据实发放教职工课后服务报酬,保障参与教职工应有待遇。相关经费按学校隶属关系,由财政承担。用于教职工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课后服务专项,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延长原有工作时间的,也按此标准执行。聘请校外人员劳务费参照执行。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积极宣传一线教师“舍小家顾大家”的精神。区教育局指导民办中小学要充分利用民办教育专项经费、社会捐助等经费开展课后服务。
学校要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效应”,让更多教师积极参与课后服务,保障参与的教职工劳有所得,增强责任感和荣誉感。
(八)评估制度。引导学校追求绿色教育质量,进一步完善教育质量评价,凸显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关键因子,如学生学业负担、身心发展、师生关系等,通过教育内部改进,促进学生活力发展。以“安全、实效”为宗旨,区教育行政部门、督导部门对学校实施课后服务的情况进行“三定”过程性指导与监督,一要定期开展第三方社会满意度调查测评;二要定期开展责任督学实地督查;三要定期交流总结区、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在面上推广辐射。把学校组织课后服务纳入学校教育工作考核范围和督导范围。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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