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保〔2020〕6号)、《上海市静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静安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静安委会〔2020〕7号),加强本区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扎实推进安全管理工作,现将《静安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静安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2020年9月25日
附件
静安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区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依据市教委、区安委会工作部署,结合静安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和校园安全发展摆到重要位置,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安全防控和隐患治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扎实推进本区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有效防范较大校园安全事故,本区校园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安全能级明显提升,为全面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依托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委员会,成立区教育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本区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工作。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胥燕红、陈宇卿
副组长:顾 炜、徐剑宏、孙 忠、邱中宁
(二)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安委办(成教教科),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
(三)设立工作专班
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制订推动落实本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局组织科、宣传科、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中教科、小教科、幼教科、体卫艺科科、成社教科、政策法规科、未建办(未保办)、教育督导室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领域牵头部门;各牵头科室指定负责人及联络员为“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成员。成社教科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各牵头科室负责联系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直属单位对口部门,主要负责工作推进、督查检查、传达要求、汇总上报情况等任务。
(四)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直属单位应同步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协调推动专项整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贯彻中央领导讲话精神
推动本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落实市教委、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城市安全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一定差距等突出问题(各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1.严密组织专题学习教育。各单位组织教职工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一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认真学习领会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纳入教职工教育学习内容;各单位班子理论学习安排不少于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通过学理论,听报告、谈体会以及参观各类安全生产主题展览(展馆、体验馆)、赴生产经营单位实地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解,并研究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具体举措。
2.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贯彻。各级党委(党组)、各有关单位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积极发挥学校电子显示屏、板报、横幅等宣传媒体作用,同时利用好网络、微媒体等平台开设学习宣贯专题专栏。要结合组织“公共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安全生产月”“全国交通安全日”“119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五进”等活动,设置展板、张贴宣传标语图画等,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讲话精神宣讲工作。
3.坚持学以致用。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切实加强安全防范。
(二)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体系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广大师生员工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安全监管盲区漏洞(成社教科、未保办牵头,各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开展安全专项治理
1.消防安全整治。全面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各学校按标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区教育局会同区消防等部门按标准要求开展督查。根据区消防部门制定的《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三年具体实施方案》,按要求在各单位开展全面摸清堵点、分类按标划线、严查违停占道、清理通道障碍等方面的工作,整治校内占用消防车道停车、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集中开展整治老旧建筑设施消防安全风险,积极消除用电容量与用电设备不匹配、线路老化、配电箱(板)等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用电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等电气火灾安全隐患。针对近年来校内电动自行车及新能源车充电装置安装、使用不规范等消防安全风险,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管理等要求措施,通过设置具有充电保护、自动报警灭火等功能的设施解决充电过程中消防安全问题。集中开展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礼堂、配电间、仓库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治理,明确重点部位标识、管理制度、责任人员,建立管理工作台账。加强消防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在配齐设施器材的基础上,定期组织人员训练、演练,严格值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广大师生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学习和技能培训,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中新生军训课程,通过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升防范火灾水平。经常性对校内各场所、建筑设施消防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对各级各类人员消防安全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对广大教职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等方面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安全隐患,应在第一时间整改落实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推进火灾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和精准治理。(成社教科、未建办牵头,督导室、计财科、中教科、小教科、幼教科及基建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验室(实训中心)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实验室建设和认定标准,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储存实行合理布局和严格管控。健全实验室(实训中心)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实训中心)人员安全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领用、使用、储存等环节的全面隐患排查,重点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等问题。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大实验室安全教育,做实做好学生开展实验前的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及应急救护设施的配备等工作。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凭证购买、丢失被盗报告、转让报告、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双人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设施(成社教科、中教科、各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食堂和食品安全整治。贯彻落实市教委等部门制定的学生食堂标准评估体系。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推进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严格落实食物原料的来源、进货渠道及索证验收制度。定期抽检饮用水,规范食堂餐饮用具清洗、消毒、留样、防护等措施(体卫艺科科牵头,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4.校车及校内交通安全整治。严格落实《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定期抽检校车,督促落实校车半年强制年检等制度。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会同公安部门落实学校集体活动临时用车管理规定。各单位要按照《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和规范静安区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静教安〔2019〕6号)要求,加强和规范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交通安全管理。净化校内道路通行秩序,规范设置校内道路通行限速标志、标线。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推行学校教职员工、年满16周岁学生及外聘人员骑电动自行车时戴头盔的要求,倡导学生家长使用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过程中养成前后座戴头盔的良好习惯(未保办、成社教科牵头,督导室、中教科、小教科、幼教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5.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整治。各单位要定期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教室、食堂、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根据校园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开展摸底调查,加强地下空间利用和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计财科牵头,基建站、成社教科、督导室等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各单位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依法依规实施各项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应急保障队伍及应急物资储备,优化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结合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活动,落实各年级段学生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及要求;在中小学、幼儿园专题教育和高校、高中阶段新生军训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实操实练、专题专栏等宣教活动,以案例警示和沉浸式互动体验,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自救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建设安全生产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快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管制度(成社教科、未保办牵头,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8月到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制定本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印发文件的方式,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各单位逐项对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深入分析本单位、本区域历年发生安全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单位、本区域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编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书,明确问题隐患(整治任务)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挂牌督办、现场推进会、推广“示范点”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本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本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经验做法,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规范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适应新形势校园安全发展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各单位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报送区教育局安全管理中心,区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梳理向市教委、区安委办报告。2022年11月,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学校(单位)要按照属地化原则,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切实通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解决一批制约本区校园安全发展的矛盾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工作专班和领导小组定期开展集中办公,区教育局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动工作落实。严格问效问责,加强对各单位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校(单位)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曝光、约谈警示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将整治情况纳入本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落实依法治理,严格监督监管。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建立学校安全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互查督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紧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整治。督促学校自查自纠,对学校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以案警示、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师生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师生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三)科学精准施策,强化重点管控。完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公告、监测预警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准确分析掌握本单位、本区域风险隐患底数,找准根本原因,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对消防、食堂和食品安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校车、交通、建筑及设施设备等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等重点部位实施专项治理,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个性化制定整改措施,做到“一险一策”、限时整改、闭环管理。进一步依托教育督导室、教育局安全管理中心以及街道(镇)、相关监管部门对学校的安全监管、指导和服务工作,用好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优势,不断优化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政策支撑、人力支撑、物力支撑、智力支撑,调动社会各类资源参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四)防范化解风险,做好应急准备。强化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等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最大限度防范化解各类灾害风险,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进一步完善学生伤害事故处置机制,发挥保险在校园风险管理、防灾减损、应急管理、事后理赔等方面的作用,发挥政府、学校和行业协会三方作用,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化解风险。
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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