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托幼园所:
现将《静安区教育局中教科、小幼教科201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静安区教育局中教科、小幼教科2018年工作要点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2018年2月27日
附件
静安区教育局中教科、小幼教科2018年
工作要点
积极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贯彻市教委2018基础教育工作要点工作精神,按照“国际静安、圆梦福地”的目标要求,紧密围绕区域“一轴三带”发展战略,结合国家级课题“深化教育个性化”研究的持续开展,进一步推进静安教育整体综合改革,把握未来教育特征,深入实施课程和教学改革,努力推进减负增效,不断提升学校内涵建设水平和教育品质,加快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学前教育
1.全面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确保目标达成。
全面推进《静安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鼓励园所积极争创市级一级园,确保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增量,努力建设公益、均衡、开放,具有个性特征、国际视野、充满活力的区域优质学前教育。围绕区域学前教育三年发展总体目标,对照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发展指标、阶段目标、推进举措、实施成效等方面工作梳理经验,做好三年行动计划的总结工作,对形成的优质课程、评价体系、办园模式、课改成果予以辐射推广。
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工作。深化芷江、南西、延长、永兴、大宁国际、永和学前教育集团试点,进一步创新办园体制机制,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集聚、共享、创生与辐射,促进集团内每个园所优质、均衡、个性发展,提升学前教育品质,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幼儿园。
2.进一步规范园所办园行为,保障幼儿健康成长。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 提升各级各类托幼园所依法办园的意识和行为。各园所对照标准,围绕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五方面,积极主动地创设园所的安全环境,建立健全内控管理机制,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提升队伍专业素养,促进园所规范办园,全面提升区域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基于《上海市幼儿园办园质量评价指南》,完善静安区学前教育“活力开端”积点制保教质量监控与管理体系,采用积点计分、增量评价的方式开展自评与他评。通过园所自评报告,课程方案、三年行动总结、幼儿水平发展等文本与影像资料,结合评估工作组现场观察、实地访谈、检验测评等多种方式,以实践性循证为导向,力求科学评估园所发展态势,实现个性化发展定位。
3.积极应对入园高峰,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积极应对入园高峰。制订2018年静安区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招生工作。通过新增园所、扩大办学规模、挖潜扩班、增加班额等举措,保障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继续实行随迁幼儿“积分制”入园办法,优先满足积分达到《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值的适龄随迁子女入园。
二、义务教育
1.积极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实践,努力提升市区新优质学校建设水平,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根据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机制,做好一师附小新校区开学工作,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范围和受益人群。积极推进彭浦优质教育学区建设,开展与上师大合作办学的探索,加强在跨学段纵向交流、运作管理机制、优质课程共享、教师柔性流动、绩效评估等方面的研究,进一步促进校际质量均衡发展。积极探索与高校合作,研究开展集团化办学绩效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评估指标,加强对教育集团、学区在多校区资源均衡、个性化特色发展等方面的研究。
初中学段以风华初级中学集团化办学工作为突破口,积极组织和支持学校探索集团化办学的各种途径和方法,充分发挥优质学校辐射、引领、带动作用,将学校优质资源的输出和优秀办学经验的快速复制和丰富发展,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积极寻求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成果。
支持和鼓励目前静安区4所市新优质学校和3所区新优质学校以及一个新优质发展集群“艺术教育链”,着眼于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发展理念,努力注重寻找学校的“最近发展区”,以学校的校本特色课程建设和实施为突破口,通过群内智慧分享、合力攻关等方式,形成立意高、可持续、符合学校实际的具体发展路径,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打造静安“新优质学校”教育品牌。
2.实施新一轮“加强初中”建设工程。
在配合区委区府完成重点工程和实事项目的前提下,在进一步完善区域初中设点布局的基础上,在努力提升初中学校硬件设施建设水平的同时,积极聚焦课堂领域,注重资源融合,重视教学方式与评价制度改革,不断探索未来教育的特征,形成市民满意的优质均衡的静安初中教育格局
⑴ 一校一策,错位发展。
针对静安初中目前正在快速成长的一批学校,区教育局将根据各校的实际办学水平,结合目前正在制定的新一轮学校发展规划,组织专家组,深入调研,寻找学校发展的瓶颈,一校一策,补齐短板、彰显特色,快速成长。
⑵ 引进外力,注入特色与品牌,帮助学校特色发展。
在成功引进上海外国语大学教育品牌、合作建立上外苏河湾实验中学并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教育局将继续引进全市乃至全国的优质教育品牌,与本区的初中学校合作办学,通过注重初中办学特色发展,不断提升静安初中办学水平。
⑶提升初中校园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
进一步加强各校在信息技术应用支撑下的初中教与学的行动研究,加大有关学校项目实验和研究的支持力度,在已建成育才初中思维教室、风华初中文理科综合实践中心、市教委项目初中理科综合实验室的基础上,继续鼓励和支持部分初中开展新型学习空间的建设实践,目标使静安初中学校的硬件建设水平整体领先全市。
⑷着力加强对初中教学秩序的管理,积极树立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质量关观。
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内初中教学秩序的管理,尤其是民办初中招生和教学的监管,严格要求各校按照市教委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组织教学,积极探索初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评价新机制,努力引导学校树立学生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质量观。教育学院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将在前期已对全区七八年级学生开展学业水平与学习生活质量和个性化教学状况的调研的基础上,将首次发布全区情况报告。
3.不断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结合国家教育部“十三五”重点课题,鼓励学校积极探索学生核心素养培育的路径、载体及其实施方式,引领全区小学和幼儿园持续关注、改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促进区域个性化教育走向深入。
对标上海市中小学学业质量“绿色指标”2.0版,做好市绿色指标测评报告的分析改进工作,进一步推进区域小学“活力指标”评价改革项目,鼓励学校开展“学生非认知能力表现性评价”等方面的实践研究,加强在学校活力校本化保障方面的研究,完成小学“活力指标”学生评估调研。在市教委的组织下,做好18年的初中绿色指标测试工作。
支持市教委教育综改基地校的实践研究。鼓励学校继续针对课程建设、学科建设、评价改革、师资培育等方面的难点和关键问题加强研究,促进学校内涵发展,适时总结推广项目的研究成果。积极配合区域“一轴三带”发展战略,围绕苏河湾地区开发建设,优化优质教育资源布局,深化与专业机构合作办学的实践探索,继续开展与上海棋院的办学合作。
积极统整本区中小学的STEM课程建设情况,不断提升基于学校创新实验室的校本化的STEM课程的建设水平,努力探索和尝试建设区域STEM课程以及区域共享课程的实施制度。
根据市教委有关安排,组织多方力量,开展针对新中考改革方案的研究,及时开展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4.积极应对入学高峰,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根据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和常住人口变化情况,制订2018年静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确保本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指导学校规范有序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增进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完成新生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录取等工作;平稳有序做好公民办小学同步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民办学校招生“三个承诺”。根据市教委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完成18年中招阶段学生毕业和升学相关工作。
三、高中阶段
1.进一步加强特色高中建设。在上戏附中已通过上海市特色高中初评、风华中学和七一中学已成功入围市教委创建市特色高中项目组的基础上,组织多方力量,努力加大针对学校特色校本课程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三所学校的办学特色,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
2.进一步推进以培育学生核心素养为目的的高中新型学习空间建设工作。18年中教科将结合市教委教研室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基地学校合作项目,依托市教研室专业力量,基本完成基地学校综合理科实验室建设项目;积极支持已通过市教委评审的市级资金支持项目:市西中学未来图书馆建设、六十中学金融创新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华模中学未来学习空间建设;同时结合国家“城乡一体化”工作,继续建设部分中小学校的创新实验室。
3.不断深入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继续通过各类研讨、培训等形式,联合区教育学院教研室等相关部门,组织本区高中在深入研读高考改革方案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和支持学校在走班制教学、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积极实践和改革,重点研究学校研究性学习项目的开展和学习成果真实性认证工作以及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制度性建设方面,力求取得一定的成果及工作经验。
4.以职教集团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本区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组织两所职校,深入学习市教委17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专项督导》的督导意见,进一步提升专业集群优势,加强教学运行保障,注重校企合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职教集团组织多方资源,鼓励企业参与职教办学,支持学校在课程、师资、教材和设施等多方面优势共享,探索跨界融通的有效模式,建设与区域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多功能、多层次的开放实训基地;支持学校开发与建设创意个性化课程,形成独具特色的课程体系,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四、特殊教育
1.推进医教结合工作,启动特殊教育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调研工作,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推进医教结合,提升特殊教育专业服务能力。继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做好学前特教、中职特教设点布局工作,力争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2.依托高校、医疗资源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充分运用特殊儿童(认知能力、语言与沟通能力、运动能力、感知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五大领域评估指导手册,建立残疾儿童评估机制,丰富面向学生、家长、教师的医教结合服务内容。以课程建设为途径,加强普特融合研究,探索个别化教育为核心的课程实施方式。推进聋校、辅读学校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构建学前特教、特教中职课程体系,提高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有效性,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
五、民办教育
1.规范民办学校办学秩序。根据分类管理的政策文件,做好解读和指导工作,稳妥推进现有学校过渡;研究制定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设置审批的规范要求,完善社会力量办学的准入制度。
2.加强民办学校特色建设。总结第二轮民办中小学特色校(项目)和民办优质幼儿园创建的阶段经验,深化特色办学实践;落实民办学校强师工程建设项目,以教师队伍专业化促进学校办学水平的提升。
3.促进民办学校内涵发展。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课程教学改革、办学水平等的专项督查;以《民办幼儿园年检指标体系构建的实践研究》课题为抓手,理清规范办园的目标与内容定位,建立民办幼儿园年检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民办学校诚信档案制度,促进学校内部管理的完善,推进现代学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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