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职校,校外教育机构: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2016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法〔2016〕33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全面落实治理工作责任,严格制定和执行各项纪律,切实巩固治理补课乱收费、择校乱收费、收受礼品礼金等工作成果,构建遏制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长效机制。根据意见要求,各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4号)(附件2)要求,对各级各类学校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按照以下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工作:
1.各校要以自查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有偿补课,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治理。要紧盯暑假、学生毕业、教师节及学校开学等重要节点,有无接到来电来访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自查治理和整改工作。
2.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边查边建、边查边改,通过全面自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开学至今学校开展学习宣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情况。
3.明确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落实领导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责任,确保自查实效,避免走过场。
4.本次自查自2016年7月中旬起为期三个月。请各学校于10月10日星期一上午11点前,将“学校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表”(附件3)和“学校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自查报告”(附件4)交教育局政策法规科(教育局门卫室代收),同时将电子稿发送到 jaqjyjzcfgk@163.com。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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