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JA4305003-2016-012发布机构:区教育局标题: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关于同意上海市静安通利音乐艺术专修学校停办撤校的批复文号:静教成〔2016〕13号主题分类:行政审核批准
成文日期:2016-08-04
立即办理
发布日期:2016-08-15
上海市静安通利音乐艺术专修学校:
你们关于《上海市静安通利音乐艺术专修学校停办撤校的董事会决议》,上海锦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市静安通利音乐艺术专修学校法人离任审计及学校注销财产清算审计报告》(沪锦会审〔2016〕第0497号)均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第五十八条款规定,经研究,同意你们停办撤销上海市静安通利音乐艺术专修学校的申请。
请持本《批复》以及有关证件,向民政局、物价局、税务局等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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