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静安区曹家渡街道敬老院、
上海静安区和养华兴养护院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上海静安区曹家渡街道敬老院申请服务收费调价,上海静安区和养华兴养护院申请服务收费定价的函》(静民函〔2024〕5号)收悉。根据《上海市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上海静安区曹家渡街道敬老院、上海静安区和养华兴养护院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本次定、调价所涉两家保基本养老机构的床位费、护理费均实行政府定价。
(一)上海静安区曹家渡街道敬老院
1、床位费
单位 | 床位费 (元/床·月) | |
上海静安区曹家渡街道敬老院 | 2人间(朝北) | 2300 |
2人间(朝南) | 2400 | |
3人间 | 2200 | |
4人间 | 2100 |
2、护理费
单位 | 床位费 (元/床·月) | 护理费 (元/床·月) |
上海静安区曹家渡街道敬老院 | 正常 | 500 |
轻度 | 800 | |
中度(I) | 1400 | |
中度(II) | 1500 | |
重度(I) | 2000 | |
重度(II) | 2300 |
(二)上海静安区和养华兴养护院
1、床位费
单位 | 房型 | 拟制定收费标准 (元/床·月) |
上海静安区和养华兴养护院 | 2人间 | 4700 |
3人间 | 2800 | |
4人间 | 2500 |
2、护理费
单位 | 护理级别 | 护理费 (元/床·月) |
上海静安区和养华兴养护院 | 正常 | 1000 |
轻度 | 1900 | |
中度I | 2300 | |
中度II | 2600 | |
重度I | 2900 | |
重度II | 3100 |
二、标准执行。
上述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两年)。试行期满,根据成本调查情况重新核定收费标准。请你局督促上海静安区曹家渡街道敬老院对已入院老人落实好调价缓冲期政策(不少于3个月);督促两所保基本养老机构做好对经济困难老人的帮扶措施,平稳做好收费调整工作。
三、价格公示。
请你局督促上述二家养老机构做好收费价格公示,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在醒目位置主动公告服务收费标准,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并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特此函复。
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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