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1月17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www.jing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巨鹿路915号,电话:33371744。
一、总体情况
区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国家和市、区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严格对照《条例》和《规定》,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截止2022年底,本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区发展改革委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4条。其中,通过“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区门户网站”)公开112条;通过公众号“静安发展改革”政务微信公开32条。
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公开部门领导、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联系方式等机构信息;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目录;公开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公开本部门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信息;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区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公开重点领域相关信息;公开涉及本部门职能的相关政策文件及解读;公开项目审批、核准的情况;公开本区主副食品价格信息、电商平台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公开本区民办非盈利性中小学学历教育及区级保基本养老机构收费标准情况;公开两会办理答复共11件(其中:4件人大建议答复意见和7件政协提案答复意见),答复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区发展改革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15件,已办结1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无上年结转件。申请答复处理情况:“予以公开”3件;“无法提供”7件(其中: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2件、信息不存在5件);“其他处理”(申请人主动撤销)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发展改革委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的相关要求,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管理流程,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查、后公开”的工作原则,加强源头管控,确保信息安全,保障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综合利用“一网通办”、“静安发展改革”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发布本部门各类信息。持续维护、完善“上海市静安区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平台建设,确保平台正常运行,管理规范有序。规范使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信息录入和公文备案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人,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市级部门及区政府组织的专题培训,规范完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工作,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及时完成自查整改工作。2022年本部门未发生因被投诉举报等被追究责任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 | 2 | 0 | 0 | 0 | 0 | 1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1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3 | 1 | 0 | 0 | 0 | 0 | 4 | ||
(七)总计 | 12 | 2 | 0 | 0 | 0 | 0 | 1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区发展改革委在原有基础上,积极对标国家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新媒体平台关注度不高等。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推进“五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突出公开重点,紧盯社会热点,努力在政府信息公开精细化、平台关注度上下功夫,进一步提升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本机关未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过信息处理费。
(二)对2022年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1、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夯实政府公文管理。
依托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继续做好非密公文的备案工作,完善公文数据推送机制。加强“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历史信息转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符合条件的公文。规范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形式,显著标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
2、深化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围绕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做好信息公开,发布《2022年静安区重大建设项目清单》,进一步推进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专栏发布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重大设计变更信息等内容,持续推动重大建设项目数据归集、共享工作。
3、持续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
(1)广泛开展高质量政策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的工作机制,提高解读材料的准确性。拓展解读渠道,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等现有形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动漫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形式的多元化解读形式,在静安门户网站发布视频解读“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静安“信易贷”平台上线啦!”、“向善守信,静安信用修复小课堂开讲啦!”,强化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2)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贯彻落实《静安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专栏发布《2022年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通过目录超链接归类展示决策草案及说明、公众参与、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解读回应、决策执行情况等信息。
(3)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为拓展政务公开渠道,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重要政策发布,区发展改革委专门对《上海市静安区关于扶持企业做好节能减排降碳工作的暂行办法》进行了现场公开解读,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活动中,区发展改革委工作人员围绕政策制定目的、扶持对象、主要范围、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并对群众代表们所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优化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持续推进政务公开目录全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对重点工作公开事项的梳理、细化,及时更新目录内容,发布《静安区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标准化成果案例,通过超链接的方式,实现公开事项和相关内容的联动展示、一键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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